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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特点和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智力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避免内部人控制或者分配的随意性,防止分配不当给国家、投资者和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造成损失和侵害。

12.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特点和原则是什么?

答:新《通则》第五十二条明确了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新《通则》贯彻落实了党的方针政策,第一次在财务规章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将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肯定了非资本要素特别是智力要素对企业收益的贡献,并赋予相应的分配权,有利于企业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管理、技术等要素属于智力要素。与实物资产、货币资金等生产要素不同,经营者和其他职工的技术、管理等智力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原则。

(1)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特点

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特点为:一是其自身价值不容易度量;二是其对企业收益的贡献度大小不容易准确确定;三是其因存在个体差异而难以模仿,因需依托于企业其他生产要素才能发挥作用而难以鉴别;四是其仅存在于少数人身上或仅为少数人掌握而具有稀缺性,可为企业创造超常效益。

(2)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

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在参与收益分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分配与贡献挂钩。即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凭借智力要素获得的报酬或分得的收益,应该与其智力要素的转换效益结合起来。任何一项智力要素,如果它本身具有价值,但并未对企业的收益产生贡献,就不应参与分配。

②效率优先。智力要素对其他生产要素的转化和使用具有促进和催化作用,但其发挥的作用很难制度化和标准化,完全依赖于拥有者的良知,并具有较大的弹性。企业在制定收益分配制度时,应当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将智力资本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③以激励为主要目的。智力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主要目的应当是激励经营者和其他职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实现智力要素的资本价值,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④合法合理。智力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避免内部人控制或者分配的随意性,防止分配不当给国家、投资者和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造成损失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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