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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职能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节所讨论的保险公司职能以商业保险公司为对象。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外部组织形式,所以,保险公司的职能应根源于保险的诸职能。亦即,保险公司的诸职能是由保险的诸职能所决定的,以下分别阐述。由于该职能保险公司成为风险的集散中介。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掌管保险基金职能。保险公司的组织经济补偿职能和融通资金职能则是金融型保险公司的两大基本职能。

一、保险公司的职能

本节所讨论的保险公司职能以商业保险公司为对象。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外部组织形式,所以,保险公司的职能应根源于保险的诸职能。亦即,保险公司的诸职能是由保险的诸职能所决定的,以下分别阐述。

(一)作为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职能

1.组织经济补偿职能

该职能与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和分散风险职能相对应,是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之一。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把被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出险时履行赔付责任,实现保险的补偿损失职能。同时,它又通过扩大承保面或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在被保险人、保险人之间实现风险分担。保险公司这种集散风险的操作能力,就是组织经济补偿职能。由于该职能保险公司成为风险的集散中介。

2.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职能

保险公司为了组织保险经济补偿,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赔付或给付准备金,即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表现为货币单方面的转移,保险单相当于有条件的“债权证书”。所以,尽管保险公司所积累的保险基金是公司所有(储金部分除外),但从保险分配关系看,毋宁说是保险公司的一种负债。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掌管保险基金职能。保险公司的掌管保险基金职能,是保险积蓄保险基金职能的要求和实现条件,也是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职能的要求和实现条件。保险公司不断积累保险基金是它掌管保险基金职能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之一。

3.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公司是专门与风险打交道的行业之一。它通过承保时的风险调查和识别,提出风险处理方案;保险标的物出险时通过风险的检验核查,总结防灾防损经验;凭借自身与风险打交道的经验开展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保险公司所具有的这种以经济手段为保障国家、单位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服务的功能,即是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职能。主要作用有:(1)实现保险的监督风险职能;(2)减少物质财富的损失和增进人民身体健康;(3)减少赔付,实现公司利润和保险基金积累壮大。保险公司为了达到这些目的,都本能地提取一定数量的基金用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灾损费用支出。

(二)作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的职能

1.融通资金职能

保险公司把累积的暂时不需要赔付或给付的保险基金用于短期贷款流动性强的投资和一部分中长期投资。保险公司这种把用于补偿的保险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的功能,就是融通资金职能。该职能的作用是:(1)实现保险基金的增值。因为保险公司掌管保险基金不仅仅是简单的保存,还要使它增值,这才是掌管保险基金的完整涵义;(2)为降低保险费率和扩大保险需求创造物质条件,实现保险和金融的互相渗透、互相发展;(3)增加公司非直接业务(保险业务)收入;(4)从而达到保险经济的最大社会效益。

当然,保险公司不是信用机构,它的融通资金职能与其他金融机构略有不同,几乎是单方面的贷出。为了保证保险偿付能力的兑现,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的贷款对象、投资范围的流动性比率必须有严格的规定,并对其实施监督。

2.促进储蓄职能

一般说来只有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才具备这项职能。我们知道,单纯的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无疑是纯粹的保险业务,但它们又都具有射幸的性质,且顾客有限。基于人寿保险可提供长期性资金,及经营一般比较稳健等特点,为了迎合和吸引客户,保险公司设计了诸如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儿童保险、教育保险、婚嫁保险等名目繁多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从而把保险与储蓄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具有吸收储蓄的职能。这里说的是吸收储蓄职能,而不是储蓄职能,这是因为储蓄是货币信用行为,既非保险的职能,也非保险公司的职能。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有五个职能,即:组织经济补偿职能,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职能,防灾防损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和促进储蓄职能。五个职能都与保险的四个职能形成对应关系或联系,这说明保险公司的职能是由保险的职能所决定的。保险公司的组织经济补偿职能和融通资金职能则是金融型保险公司的两大基本职能。所以,金融型保险公司的性质可用一句话来表述,即:金融型保险公司是组织经济补偿职能与融通资金职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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