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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商品是非劳动产品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商品既不是有形劳动产品,也不是无形劳动产品。在商品货币条件下,保险分配采取了商品形态。保险补偿是基于危险对既有劳动成果的纯消费,因而保险补偿不是生产性消费行为。劳动力成为商品这种现象,说明了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商品概念的外延量已经扩大了,非劳动产品也可以用于交换而成为商品。同样,保险不是劳动产品,但是,保险能够满足人们对转嫁危险的需要。

一、保险商品是非劳动产品

保险商品既不是有形劳动产品,也不是无形劳动产品。理由如下:(1)保险以危险存在为条件,而不以劳动为条件。(2)保险是损失补偿的平均分担。分配对象是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后备基金,属分配环节,而非生产环节。在商品货币条件下,保险分配采取了商品形态。(3)保险补偿是基于危险对既有劳动成果的纯消费,因而保险补偿不是生产性消费行为。

那么,非劳动产品的保险形态为什么又能获得商品属性呢?

马克思指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12]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生产的最发达阶段,在那里,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不仅劳动产品成为商品,而且人的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劳动力之所以成为商品,是因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可以满足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条件下,尽管劳动力成为商品,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因此而认为劳动力是劳动产品。否则,就成了劳动生产劳动力,这显然是荒谬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这种现象,说明了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商品概念的外延量已经扩大了,非劳动产品也可以用于交换而成为商品。又如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金融商品——股票和债券等,它们也不是劳动产品,只不过是存在于观念上的虚拟资本,但是,因为它们能够给持有者带来预期的收入,从而便成了商品。同样,保险不是劳动产品,但是,保险能够满足人们对转嫁危险的需要。因此,也就取得了商品属性。并且同其他商品一样,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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