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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保险公司垄断时期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有保险条款、费率均由英商控制的外国保险公司同业公会制定。20世纪前可以说是英国保险公司垄断了中国保险市场。早在1861年,美国纽约的三家保险公司就与美商琼记洋行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充当美国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洋行。1865年美商琼记洋行设立“保宁保险公司”。由此可见,外商保险公司升降保险费率,都是为了垄断保险业务。

一、外商保险公司垄断时期

在中国,现代形式的保险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而传入的。

19世纪初,西方列强开始了对东方的经济侵略,外商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资本输出与经济侵略的工具进入中国。

(一)英商保险公司垄断时期

鸦片战争以前,广州是我国南方对外贸易的唯一口岸,是西方商品输入的前哨,因而也就成为西方保险业进入中国的桥头堡。

1801年,广州还没有任何种类的公开保险机构,几个外国商人联合组织了一个临时保险协会,对每艘船所载装货物予以承保,承保限额为1.2万美元,这是外商在华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开始。随着外商对华贸易的发展,有些加尔各答的保险机构在广州设立了代理处。

1805年,英商在广州设立广州保险公司(Canton Insurance Society),又译为谏当保安行、广州保险社),此后,怡和洋行收购了该公司,并更名为广东保险公司(1936年)。这是外商在中国开设的第一家保险机构,也是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1835年,英国人在我国香港开设“保安保险公司”,并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同年英商广州宝顺洋行又在广州设立“于仁海上保险公司”,以后又分别在汕头、厦门、福州、宁波、上海、镇江、汉口、烟台、天津、牛庄及我国台湾等处设立分支机构,并扩展成为一家全球性的专业保险公司。

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英《南京条约》,之后又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大门被用武力打开了。1846年,英国人在上海设立“永福”、“大东亚”两家人寿保险公司。到19世纪70年代,在上海陆续出现了英商开办的“扬子”、“保宁”、“香港”、“中华”、“太阳”、“巴勒”等保险公司,同时还在怡和、太古两家洋行中设立了保险部。所有保险条款、费率均由英商控制的外国保险公司同业公会制定。20世纪前可以说是英国保险公司垄断了中国保险市场

(二)其他各国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争夺

其他各外资列强也不甘由英国独占中国的保险市场。早在1861年,美国纽约的三家保险公司就与美商琼记洋行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充当美国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洋行。1862年美国旗昌洋行的旗昌轮船公司在上海设立扬子保险公司。1863年以祥泰、履泰、太平、沙逊、汇降与5家洋行为主,在上海设立保家行。1865年美商琼记洋行设立“保宁保险公司”。1866年8月,德商美最时洋行在香港设立,代理德国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并相继在上海、汉口、广州、天津、汕头、镇江、宜昌等地设立分行,代理保险业务。

进入20世纪以后,法国、瑞士、日本等也相继在中国设立了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外国保险公司基本上控制了近代中国的保险市场。

(三)外商保险公司对保险业务的垄断

自1801年由几个外国商人在广州经营海上保险开始,外商保险从委托洋行代理,扩张为独立的保险业,并以广州为桥头堡,不断向我国沿海地区和内河港口渗透,用各种手段实行垄断经营,长期霸占中国保险市场。

利用不平等条约夺取各种特权是进行垄断的前提。1862年4月15日,怡和洋行所属的广州保险公司,宝顺洋行所属的于仁海上保险公司,广隆洋行所属的香港保险公司,会同上海引港公司发表公告:“自6月30日起,凡不雇请执有本公司引水执照的其他引水人员引水的船只,本保险公司即不予承保。”这是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在篡夺了清政府上海道对上海租界的行政、司法管理权之后出现的,也是引水、保险两业外商利用特权互相勾结,达到彼此垄断上海的引水和保险市场的目的。

利用保险费率垄断保险业务,其手法更多。外商保险公司不仅垄断中国的保险市场,而且通过各种手段,利用保险费率垄断保险业务。据1866年6月23日《北华捷报》消息:看到本季度长江航运中木船意外事件,各保险公司提高汉口至吴淞间保费,从1%~2.5%,一次性提高费率竟达150%。另一方面外商保险公司还用压低费率与华商公司争夺业务,据广州保险史料记载:“三江帮之杂粮生意虽大,往往为洋商特价夺取,华商不易染指。”由此可见,外商保险公司升降保险费率,都是为了垄断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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