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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探析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起征点调高后,起征点以上管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306户,减税36.3万元。实施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后,虽然对营造和谐税企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起征点的大幅调高增加了征纳双方舞弊的可能性、现实性,容易形成偷税、逃税和不廉洁的空子。定期开展针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走访、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这部分纳税人到达起征点以上时,能够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

实施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探析

陈 明

自2012年1月份实施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以来,这一惠民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称赞,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创业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增进了国家与纳税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切实提高了纳税人的收入,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促使税务机关的征管重点发生了转移,使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重点税源管理上,促使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庆阳市落实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情况调研分析如下:

一、实施起征点调高政策后税收收入状况

今年一季度末,庆阳市现有管户19230户,其中单位纳税人3069户,占总管户数的15.96%;个体工商户16161户(起征点以上925户,起征点以下15236户),占总管户数的84.04%(起征点以上管户占个体工商管户的5.72%)。今年一季度,全市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2731.2万元,其中单位纳税人缴纳税款27960万元,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85.42%;个体工商户缴纳税款4771.2万元,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14.58%。与上年同期相比,管户增加了3045户(其中单位纳税人增加701户,个体工商户增加2344户);税收收入增加了11012.7万元,增长50.71%,其中单位纳税人增加税收11049万元,增长65.34%;个体工商户税收减收36.3万元,降低0.75百分点。起征点调高后,起征点以上管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306户,减税36.3万元。实施起征点调高政策,体现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导向。

二、实施起征点调高政策后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实施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后,虽然对营造和谐税企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发展的角度看,对经营规模较小特别是对下岗再就业、自谋职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待业大学生创业以及处于起步阶段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帮助,对于扶持其积累资金、扩大规模、涵养税源、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该项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也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相应增加。从目前现状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管理职能,增加了税收管理成本。随着纳税户数的减少,人均税收征收率大幅下降,对现有征管机构的设置带来新的冲击,虽然为税务机关调整工作重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创造了条件,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务机关征税成本。

(二)未达起征点户纳税意识逐渐下降。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后,未达起征点户户数增多,占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94.28%,这些纳税人只办证不纳税,久而久之,将造成纳税意识的下降,当他们一旦达到起征点需要缴税时,相应地就会增加管理阻力。未达起征点纳税户的停业、非正常经营情况变化难以纳入税收日常监督之中,又不进行纳税申报、游离于税务日常检查之外,使税收的监督作用在这部分纳税人当中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当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一旦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达到起征点时,又不能及时征收税款,失去了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从而造成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不平衡,削弱了税收调节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少数营业额高于起征点的个体户钻政策的空子,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税收,如将月营业额25000元的店一分为二,合伙经营的单立门户,变单个纳税主体为多个不需纳税的个体,导致税收在无形中流失,而税务机关受人力、物力及其他条件限制,很难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

(三)税负不公及由此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对个体经营者实行起征点免税政策,对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却没有这个政策规定,削弱了一些较大规模的个体经营者的转型升“企”的积极性。二是对未达起征点户与起征点以上户在税收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别,特别是对稍高于起征点的纳税人影响较大,在原有模式下个体定额的核定、调整已经困难重重、阻力很大,调高起征点后征纳双方、个体户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三是由于临界起征点纳税人税负相差较大,缴税户有抵触情绪,税收征管阻力大。比如:月营业额19999元的个体户,将达不到起征点,不征收税款,月营业额20000元的个体户,若以5%的税率计算,将每月缴纳1000元的营业税税款,一年将缴纳12000元的营业税,显然处于起征点临界点附近的纳税人税负是不公平的,造成个体经营竞争的不公平性。三是带来行业之间税负不公,特别在娱乐业反映最为明显。对于投资和经营规模以及盈利能力本来就有限的网吧、普通歌舞厅等娱乐行业,比其他行业税收负担高得多,在起征点调整前,是通过从低核定定额来缓解这一矛盾,起征点调高后,形成了行业之间、同行业内临界点之间纳税人新的矛盾。四是判别个体户实际经营不达起征点存在大量人为因素。起征点的大幅调高增加了征纳双方舞弊的可能性、现实性,容易形成偷税、逃税和不廉洁的空子。于是一些纳税户特别是新开业户挖空心思,想方设法争取使自己被划到起征点以下,正常税收秩序遭到破坏,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则会产生心理失衡,容易激发新的征纳矛盾。

(四)发票管理难度加大。起征点提高后,由于供票不纳税、开票不纳税,致使领用发票数量剧增,一些经营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趁机购买发票,进行转借或倒卖,对维护发票的日常管理十分不利,长此以往,必然扰乱了发票管理秩序,破坏了税收秩序,危害税收环境。

三、实施起征点调高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建议

(一)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社会知晓面。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未达起征点纳税户的宣传,主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走访纳税人,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让税收政策法规进政府、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走进社会的各个角落,使纳税人在任何场所都能方便地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弄清营业税起征点政策的具体精神,了解税额核定程序和方法,从而在思想上达成遵从税法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化解征纳矛盾。定期开展针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走访、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这部分纳税人到达起征点以上时,能够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对待这部分纳税人,应耐心讲解政策,悉心辅导应纳税事宜,下大力气改善征纳双方关系,营造和谐纳税的税收征管氛围。

(二)实施科学定税机制,合理确定定额期限。继续实施以行业、经营面积、地段为主要核定定额指标的科学定税机制,运用计算机将不同地段、行业、规模、人员、设备、耗费情况的业户划分为不同等级,把纳税人的经营要素输入计算机,税款核定自动生成。通过科学定税机制,使税收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和减少“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彻底堵塞偷漏税,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强化分类跟踪管理。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额分析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处于起征点以下业户的经营状况,为定额调整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对临界起征点户的监控管理,建立调整机制,将距离起征点上下差在10%以内的业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建立档案,加强监管,不定期地予以检查,对达到起征点的要及时调整定额。三是强化户籍管理,进一步完善片(段)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及时掌握纳税人动态经营情况。

(四)加强发票管理,切实提高以票控税水平。一是推行普遍开票制度,大力宣传索取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意义,鼓励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及时索取发票,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开票的个体经营者从重处罚。二是分类核定用票种类,对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可供应500元版发票,对不达起征点的只供应100元版以下发票,从源头上准确掌握个体业户的真实销售情况,为精准界定征免对象提供支持。三是加大发票使用监管查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法,对起征点以下领用发票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有效防止倒买倒卖发票行为发生,强化以票控税。

(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推行“透明操作”。一是在确定定额时,做到评定政策公开、评定程序公开、评定办法公开,不搞暗箱操作,减少自由裁量,严格内部监督制约。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枉法、为税不廉者,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杜绝执法随意的现象。三是对不达起征点业户定期进行公示,促使业户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对个体税收征管实行单项考核,通过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年度考评,促使税收管理员强化管理意识,实现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底册清楚、管理到位的目标,防止形成管理盲区,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漏洞

(六)坚持应免尽面原则,进一步扩大起征点免税范围。在对个体经营者实行起征点免税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微企业及其他小规模纳税人实施起征点免税政策,从政策上鼓励一些较大规模的个体经营者转型升“企”的积极性,扶持其发展壮大,有效培育税源。

作者单位:庆阳市地税局

写作时间: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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