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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联动创新工作方法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在机械制造、造船、航空、航天、大飞机、生物制药、半导体、电子、纳米材料等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发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上海的高校、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企研发中心集聚了国内乃至世界先进的科研资源,为科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上海应尽快完善高收益债市场建设,培养专业的交易商和做市商,并吸引全国乃至全球资本和科创企业参与其中。

1.人才智力联动

(1)国际人才与国内人才联动。

多方协同,积极引进国际顶尖科创智力资源。政府科创服务机构应充分挖掘上海“四个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资源的优势,与国际顶尖科创服务平台、科创孵化器、专业协会、学院、技术资讯机构等建立广泛的联系;聘请500强企业中上海准备优先支持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制造、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产业的研发人员和技术高层、知名企业家、资深创业导师团队来上海做演讲和介绍,为各阶段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也鼓励和支持上述行业中的企业组织研发和科创人员走出国门,向国外本行业中掌握世界技术顶尖的国外同行学习借鉴。

(2)跨学科人才联动。

跨学科思维碰撞有利于激发革命性创新,互联网公司跨界提供金融服务盘活传统金融服务即是有力的证明。政府在科创产业政策导向上应关注到这种特征,为多学科人才集聚创造良好的条件。比如,鼓励综合类大学教学实践活动融入学科交叉设计,在创业园区的规划里融入学科交叉设计等。

2.企业机构联动

(1)科创企业与孵化机构联动。

结合上海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布局,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科创孵化器,形成投资人、创业团队、政务部门以及财务法律等社会机构的集聚效应,努力提高科创产业孵化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政府为孵化器和创业投资基金集聚区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2)科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动。

上海在机械制造、造船、航空、航天、大飞机、生物制药、半导体、电子、纳米材料等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发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上海的高校、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企研发中心集聚了国内乃至世界先进的科研资源,为科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目前这些资源相互割裂没有形成合力。政府应围绕重点领域整合科研资源,建立一批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并对社会开放,使得中小科创企业也可以利用大型试验设备从事科学研究。此外,政府还应大力加强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集团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联动合作,努力培育优秀科创企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实力。

(3)科创企业与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联动。

政府带头尝鲜,扩大科技创新的市场影响。对于上海新兴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所提供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加以应用,并且为科创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提供便利。

(4)创投企业与新闻媒体联动。

目前国内知名的创业媒体主要在北京,对北京吸引创业要素帮了大忙。“酒香也怕巷子深”,一方面,上海要加大推动创业企业和传统新闻媒体的联系,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对大众舆论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上海还要积极鼓励新型传媒机构发展,加强针对特定市场和人群的舆论宣传作用。

3.多维多层资本联动

(1)政府资本与市场资本联动。

创新政府资金运用模式,探索以PPP、FOF等形式支持科创。对于风险大、预期回报不确定的科创项目,政府科创基金可借鉴PPP模式,作为跟投方参与VC/PE投资,但参与原则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而要避免产生市场挤出效应。政府资金还可作为市场化科创投资基金的母基金间接参与科创投资。在合作过程中,政府可拿出一部分收益作为投资奖励,或承担一部分投资风险损失,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创。

(2)资本市场与银行信贷市场联动。

借鉴硅谷银行经验,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专业支行(目前上海银行已经率先设立)为科创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并且,针对科创融资的特性实施单独考核,提高对贷款风险和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3)科创投资全程联动。

打通科创投资链条,“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科创投资链条涵盖天使基金、VC(含A、B、C轮融资)和PE,投资链条长,专业化水平高。科创投资各阶段能否顺利衔接是影响科创企业能否顺利成长的重要因素。上海可通过积极搭建一大帮由职业经理人组成的合投网络,把全国最专业、最优秀的科创投资人和科创投资机构聚拢过来。投资人过来了,好的项目自然就过来了,创业活动、媒体、后续资本也就跟着都过来了。

(4)股票市场联动。

积极推动新兴版股票市场建设,提高对高科技企业的包容度,放宽对其上市的财务报告、盈利能力的限制,允许符合科技创新性企业发展需要的同股不同权等新型股权结构设计,防止上市套现的短期投机行为,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框架构建。着力培育像纳斯达克的微软、苹果这样的新兴企业成为新蓝筹,从而完成经济转型。

(5)债券市场联动。

高收益债券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提供了快速、大规模融资的渠道。但目前,我国高收益债市场由于流动性差,市场定价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发展缓慢。上海应尽快完善高收益债市场建设,培养专业的交易商和做市商,并吸引全国乃至全球资本和科创企业参与其中。

(6)股权与债权联动。

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的融资服务模式创新,为有发展前景的科创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快速做大做强。股权投资为银行贷款兜底风险,银行贷款提高股权投资的资金杠杆效应。

4.信息渠道联动

(1)国际前沿科创信息联动。

政府应在科技情报收集和共享机制上发挥积极作用,有效聚合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收集的国内外前沿科创信息,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免费公开,塑造高效的科技信息服务的政府形象。

(2)国际科创专利信息联动。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注重科技创新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为了避免少走弯路和发明撞车,提高科创效率,政府构建强大的专利检索平台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打造国际领先的专利检索平台,通过引入最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对专利成果多维度、深层次挖掘,并且向国外开放,树立上海的科创形象。

(3)科创项目与资本市场信息联动。

政府应大力提高科技情报服务机构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广度上,要加强与国内外科创产业园区、科创孵化器等科创相关机构的合作,及时科创发展动态。深度上,要加强与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合作,为资本市场及时提供投资项目推荐。从而形成科创项目与资金、国内资源与国外资源的双向对接机制。

5.机制创新联动

(1)补偿科创市场失灵或短视现象。

科创存在市场失灵或者市场短视现象。比如,在新材料、生物制药、机器人、特种钢、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投资期限长、技术复杂风险大,但外部性高,市场化投资机构可能因为投资金额大、风险高、见效慢而不愿意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对这类项目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但一旦项目获得市场认可,政府资金应适时撤出。

(2)制定鼓励、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创的体制机制。

科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往往也会产生创意,但是由于缺少有效的激励措施,大量创意未能付诸行动。目前在部分民营机构、外资机构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中,已经在尝试企业内部创业机制,并提供资金及其他资源支持,一旦创业成功企业也参与创业成果分享。目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内部创业的相应机制,政府可以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尝试,盘活科技人才资源。

(3)制定鼓励、激励企业主体参与科创的制度。

企业从事科研创新,短期会影响企业当期利润,长期则会带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以及政府税基的扩大,并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政府应通过减免税、奖励等多种措施,积极鼓励企业从事科创活动。

(4)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服务体系

科创企业通常具有轻资产特征,知识产权是科创企业的核心价值的体现。政府应为知识产权申请、评估、审定、侵权查处提供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此外,还要注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和流通,为其充当抵质押物进行融资创造条件。

(5)构建市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审制度。

目前僵化的科研成果评审机制制约了政府投资的效能。从中央到地方科创经费投标流程由政府主管部门控制,众多小型民营机构和个体创业者难以参与。并且,项目投标与结项评审专家多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主管部门,而来自科创第一线的专业人士较少甚至没有,评审结果难以反映其真实的市场价值。因此,应参照国外科研经费申请和竞争机制,让民营企业更多地参与到国家级、省市级科研项目中,发挥出鲶鱼效应刺激创新水平提升。

(6)完善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经济增长方式在投资驱动阶段,产业发展方向明朗、市场风险低,适合政府主导经济发展,集中资源办大事。而当经济增长方式转为创新驱动后,面对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性,政府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6.政策环境联动

(1)构建良好的吸引国内外科创人员的生活环境。

环境对于创业者选择影响很大,并不是所有的创业者都缺资金,但都希望有个友好的生活环境。目前国内发达城市普遍存在空气污染、水污染、食品安全、交通拥堵等问题,科创城市的竞争也体现在宜居环境的建设上。政府在基础生活设施方面,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2)构建鼓励科创、包容失败的社会文化环境。

创新本身就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伴随着各种不确定的风险、挫折、失败。社会缺乏创新型人才,首先是缺乏包容和理解失败的社会文化。政府应肩负起包容失败的创新社会文化建设的重任,通过多种社会媒体,引导社会文化发展。

(3)营造良好的基本生活保障环境。

政府应对创业者的创业激情给予实际性的生活保障关怀,为创业者提供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租房、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保障支撑,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4)充分挖掘制度红利潜力。

目前上海的科创企业还未能充分享受到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制度先行先试的政策红利。政府应进一步为自贸区内的科创企业打开投资、融资的“绿色通道”,利用好自贸区FT账户为海外PE、VC等提供融资通道。此外,还可以利用自贸试验区的保税政策,为科创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经营机构引进国际先进科研仪器提供政策支持。

【注释】

[1]课题负责人:赵晓菊。课题组成员:赵晓菊、丁剑平、任新建、陈凯、罗素梅、侯克强、钱叶粲、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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