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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十二五”发展中,应该对目前国企垄断的行业进行必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民营经济的特点和发展现实,对这些国企垄断行业的民营资本比重和民营企业进入规模做出一个合理的设计,进一步扩大民营经济进入的市场领域。为此,在“十二五”发展的进程中,有必要对促进全国民营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和品牌化,设定基本方向和目标,同时,应该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加快培育我国民营经济各个领域的龙头企业。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可以达到加快经济发展、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民众就业,最终提高民众消费能力的目的。目前,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未来五年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尽管“十二五”规划中做出了一些必要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但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有待化解,为此,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一步完善。

一、让出一定市场空间

在“十二五”发展中,应该对目前国企垄断的行业进行必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民营经济的特点和发展现实,对这些国企垄断行业的民营资本比重和民营企业进入规模做出一个合理的设计,进一步扩大民营经济进入的市场领域。例如,在医疗、教育、养老、交通、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对民营经济成分比重还要有一些量化指标,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形成一些服务体系

目前,尽管在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大企业和大品牌,但是,从总体上来讲,民营企业主要还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与此相对应的是民营企业还缺乏完整的支持服务体系,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通过设立整套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扶持。这一些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信息搜集整理、政策宣传解读、市场动向指引、行业行为协调、贷款融资支持、员工教育培训等。

三、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应该充分认识到,我国民营经济龙头企业的数量、质量、规模和品牌,不仅关系到全国民营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也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此,在“十二五”发展的进程中,有必要对促进全国民营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和品牌化,设定基本方向和目标,同时,应该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加快培育我国民营经济各个领域的龙头企业。

四、形成一套对话机制

在我国的现实经济发展中,广大的民营企业家身处经济一线和基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环境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对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也最为敏感,可以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为此,各级党委、各级政府以及主要领导可以同各地的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家建立必要的对话机制,而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应该建立起政府部门领导和民营企业家的对话机制。

五、降低一点税赋负担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瓶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各地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税赋负担偏重问题,尤其是对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大。为此,在“十二五”发展时期,应该在国家层面上从长计议,结合税制的结构性改革,积极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税赋负担,并且制定一些实质性的政策规定,给民营企业以更多的支持。

六、完善一下监管机制

从全国来看,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是健康的,但是,目前也有一些民营企业违法经营、欠薪逃债等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与政府监管体系的薄弱和监管的不到位有密切关系。为此,各级政府应该不断完善必要的监管机制,包括民营企业家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企业经营者行为监督机制,企业诚信考核机制,企业资金流动监管机制等。

七、构建一个自律机制

从我国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也需要构建必要的自律机制。当然,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经营,不应套用国企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但也要有与其自身特点相适应的自律组织和体系。在如此情况下,应该在各级政府的帮助下,在有关社会团体的协助下,形成民营企业发展的自律组织和体系,而这些自律组织和体系可以作为民营企业协调利益、加强自律的制度保障。

(原文刊于《上海企业》,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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