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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交易成本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制度经济学。本节在介绍科斯、威廉姆森关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之后说明战略联盟从交易成本理论中吸取了哪些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理论的另一贡献最大者是威廉姆森。事前交易费用包括起草协议成本、进行谈判成本及保障协议成本。因而威廉姆森提出了与“经济人”假设相区别的契约人概念,并阐述了交易成本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这会阻止双方合约的签订,从而导致较高的成本。

第一节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制度经济学。最先是由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罗纳德·科斯提出的,后经奥利弗、威廉姆森、罗伯特、库特、乔治·斯蒂格勒等人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理论。其核心思想围绕“企业为什么存在”、“企业规模”、“企业边界”等问题展开的。主要观点是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企业规模由企业内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所决定。企业是实行纵向一体化扩展,还是同纵向企业订立长期合同,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成本孰高孰低。交易成本理论否定了传统微观经济学的零交易成本假说,修改了经济学的完全理性经济人假定,威廉姆森使用了“有限理性人”假定拓展了经济学分析的领域与视野。本节在介绍科斯、威廉姆森关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之后说明战略联盟从交易成本理论中吸取了哪些理论基础。

一、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

科斯于1937年,在美国《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企业性质》的文章,在文中提出了“到底企业为何存在”的命题,并借助纯粹的演绎过程得出了一系列惊人的含义。他的贡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否定了传统经济学的市场是惟一协调手段的思想,指出:“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也就是说,市场机制与企业机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替代的。②无论是利用价格机制还是企业机制都是有成本的,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③一方面企业通过减少契约数量而节约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随企业规模的扩大,“在企业内部组织追加交易的成本也会上升”,“在企业的交易增加时,或许企业家不能成功地将生产要素用在他们价值最大的地方,不能导致生产要素的最佳适用”。因而企业的最大规模决定于这样一点:“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的成本,或者等于有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④科斯认为,只要界定了合法权利(产权)即界定外在效应的生产者没有损害别人造成负外部性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可以通过协商交易,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1]事实上指出了企业维持均衡的机制。科斯理论的出现结束了经济学家虽意识到有交易成本却无法把它在经济理论与经济模式中应用的历史。它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虽然在其后几十年内没有被重视,但最终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交易成本理论的另一贡献最大者是威廉姆森。他在许多文章中阐述与发展了交易成本理论,最突出的是在1975年出版的《市场与层级组织》、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组织》两本专著。同时,威廉姆森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严密的交易成本理论体系,并用它分析了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其主要论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成本的概念

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是分析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研究经济组织比较制度理论的基础,它认为交易是通过某种明确或不明确的契约来进行的,对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威廉姆森接受了阿罗(Kenneth Arrow)的定义,即“经济系统的运行费用”,[2]他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对交易成本做了进一步的界定,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事前与事后两个部分。事前交易费用包括起草协议成本、进行谈判成本及保障协议成本。保障协议成本包括“共同所有权”与“可信赖的承诺”两种形式。而事后交易成本费用则有多种形式。包括:①交易者为改变事先错误信息所付出的纠偏成本。②当事人退出契约关系应支付的费用成本。③纠纷发生时,为解决纠纷进行诉讼的费用。④为使承诺兑现而引起的约束成本等。

(二)契约人的行为假设

古典经济学家与新古典经济学家,都采用了“经济人”与“资源稀缺”两个假设。但“经济人”假设并不能完全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状况。因而威廉姆森提出了与“经济人”假设相区别的契约人概念,并阐述了交易成本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即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假设。

1.有限理性假定。这一概念最早由西蒙进行定义的,其定义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想成为完全理性的,但实际上只能做到有限理性。之所以说主体是有限理性的是因为交易主体自身的感知能力、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同时,外界环境又是不确定的、复杂的,这使人们理解、解决复杂问题、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做到有限理性。

2.机会主义假定。所谓机会主义是指交易主体利用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包括说谎、窃取、蒙骗等向交易对方提供歪曲的信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威廉姆森假设中的交易人只要能够利己就不惜损人,只要有可能就采用机会主义行为。这一假定是以第一个假定为前提的,正因为交易人的有限理性才能使交易主体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或利用自身优势进行讨价还价来欺诈对方。机会主义行为分为事前与事后两种。事前机会主义又称为逆向选择,事后机会主义称为道德风险。机会主义的存在增加了契约人签约的成本,使交易费用增加。因而设计某种制度安排和交易方式的选择成为必要的条件。

(三)交易过程性质的三个维度

威廉姆森认为,可以用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个维度来描述交易过程特性。

1.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是指一些特定资产被投资于支持某些特定交易时,它只有在损失一些生产率或增加成本的情况下才能被用于其他交易。这些投入的资产就具有专用性。在这种场合,假如交易被单方面停止,交易的对方所投入的资产将部分或全部因为不能改作它用而损失。它包括场地专用性、物质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及专项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使得交易双方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而契约的安排或组织的存在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2.交易的不确定性。由于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交易双方依据环境变化做出连续决策成为必要,这种决策会使交易的稳定性受到影响,从而增加履约风险。库普曼斯(Koopmans T.C)把不确定性分为初级不确定性与次级不确定性。初级不确定性是指由于自然随机变动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次级不确定性是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或相互依赖程度的不对称性而导致的不确定性。[3]威廉姆森还提到了行为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由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方式的千差万别所引起的不确定性。

3.交易频率。交易成本与交易费用是正相关的,交易频率越高,交易的签约成本与交易费用越高。阿罗认为,信息费用是交易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获取与传递信息都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并会由于不同的主体所拥有的信息不同而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会阻止双方合约的签订,从而导致较高的成本。

二、交易成本理论对战略联盟形成机制研究的借鉴与指导意义

交易成本理论的提出对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一种有利的分析工具,它适用于所有涉及契约安排的研究领域。而战略联盟是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它属于交易成本理论研究的范围。在对战略联盟的形成进行研究时可以借鉴交易成本理论,以其作为一个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理论对于战略联盟的借鉴与指导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交易成本理论为解释战略联盟为何存在提供了一些理论依据。威廉姆森在《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制》中使用了规制结构的概念。它认为在制度谱中,市场与组织位于这个谱系的两极中间,存在一系列连续无数个市场与组织相混合的制度形式。战略联盟正是这种中间规制中的一种。从另一方面而言,战略联盟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主要是通过稳固的伙伴关系,减少签约成本并降低履约风险,通过学习降低因有限理性而产生的种种交易费用。另外,还降低了信息费用,交易费用的降低是战略联盟存在的前提条件。其次,战略联盟的不同形式是交易成本影响的结果。不同形式的战略联盟实质上就是不同的契约安排。再者,由于联盟形成过程与管理的有限理性行为的存在使得联盟管理增添了新的内容。

但是,交易成本理论也并不能完全解释战略联盟的形成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成本理论对解释战略联盟存在的形式、存在的可能性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它不能说明联盟存在的动机。联盟存在的动机是多方面的,降低成本只是联盟形成动机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跨国公司结成战略联盟更多的是为了从中获得竞争优势、降低经营风险等,而不仅仅是降低交易成本。

2.交易成本理论中交易费用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科斯与威廉姆森并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定义。只大致指出它包括交易准备阶段的费用、为完成交易而进行的谈判或监督履约成本、不确定性风险引起的费用等。在实际的联盟过程中很难准确界定交易成本的范围,同时联盟的管理者在形成联盟时很少考虑交易成本问题。更多的管理者会从竞争优势、降低经营风险等角度来考虑结成联盟。

3.交易成本理论是一个数理模型式的理论。只是利用一些数学模型来说明战略联盟这种规制在何种情况下交易成本最低,比企业与市场这两种规制更合适。但是,由于在实际战略联盟的形成过程中,联盟管理者考虑的是具体成本,需要一个具有财务可行性的模型。繁杂的数学推导只能大致说明联盟形成的可行性,而不能在操作上给予联盟管理者指导。

4.交易成本理论不能说明战略联盟形成的过程,联盟具体是怎样形成的,它分哪些阶段、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交易成本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联盟的形成过程与联盟的管理是分不开的,要研究战略联盟的形成机制就不能不考虑战略联盟的形成过程。不能清楚地说明联盟形成过程的理论是不全面的理论。

5.交易成本理论不能解释战略联盟高失败率的现象。交易成本理论把战略联盟的失败归咎于战略联盟伙伴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而使联盟失败。但交易成本理论无法解释那些联盟伙伴很诚信、相互之间很信任的联盟,由于缺乏创新而使它们在同其他联盟体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失败的现象。同时,有部分联盟虽然联盟伙伴之间交易成本较高,但由于它们能相互共享创新与资源、相互支持,从而在竞争中获胜而使联盟获得成功。交易成本理论也无法说明战略联盟同企业、市场这两种规制的区别,在联盟管理上无法提供明确的、有别于企业管理的指导。

6.交易成本理论很难对联盟形式的演变做出解释。现代的联盟逐渐从股权式的联盟向契约式联盟转变。这种趋势的出现并不是因为股权式的交易成本都高于契约式联盟的交易成本,而是由激烈的全球竞争导致的。

因而,在借鉴交易成本理论时要注意其有益的部分,同时也要了解它的不完全的地方。战略联盟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对它的研究不能仅依赖单一的理论指导,要从复杂科学的角度出发借鉴其他理论的合理内核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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