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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是否要创新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著作权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2种主要情形。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是对著作权予以限制的两种重要制度。法定许可,指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强制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协议时,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强制许可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本节要点

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合理使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即有关的使用是就具体的特殊情况而言的,该特殊情况下的使用没有影响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般被称为合理使用的“三步检验法”。

我国著作权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2种主要情形。在适用合理使用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是对著作权予以限制的两种重要制度。这两种制度与著作权保护期、合理使用制度一道,通过限制著作权的行使,从而减少著作权的垄断性以达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宗旨。

法定许可,指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2)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3)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4)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且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强制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协议时,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强制许可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法定许可制度,却没有相应的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其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在我国也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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