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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起诉方式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此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指依法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经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设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法律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所谓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由法院审理的其他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的活动与由此产生的关系的总称。所谓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此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是一种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是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于1982年3月8日公布,同年10月1日开始试行,于1991年4月9日经修改补充后正式公布施行,并于2007年10月28日再次修正后,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根据宪法和法院组织法,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几十年来法院审理民商事(经济)案件的实际经验,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做了明确规定。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主要有:(1)民事审判权由法院行使的原则。(2)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的原则。(3)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5)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6)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7)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原则。(8)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9)自愿、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10)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的原则。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11)处分原则,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12)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13)人民调解原则。(14)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二、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

(一)审判组织

1.合议制

所谓合议制,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以合议制形式组成的审判组织被称为合议庭。合议庭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合议制是我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审判组织形式,除简单的一审民事案件和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某些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他的各种民事案件均实行合议制审判。

2.独任制

所谓独任制,是指由1名审判员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它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是除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外的其他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诉讼参加人

这是指依法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不同的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的原因不同,所处的诉讼地位和参加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完全相同。

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法院以外的所有参加诉讼的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也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狭义的诉讼参与人,仅指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三、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经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二是民事诉讼证据具有关联性;三是民事诉讼证据具有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有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设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法律制度。如,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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