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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概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民事权益争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民事权益争议。(1)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属于医疗侵权纠纷的范畴。

医疗关系就其本质来讲,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是医院和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等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称之为医疗服务合同。按照该合同的要求,如果医院一方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健康受到损害甚至死亡,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同时,从医疗过失行为侵害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角度看,医院一方无疑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于是就形成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按照责任竞合从有利于受害人利益进行选择的原则,理论和实务上一般均选择侵权责任作为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如此选择,更有利于保护作为弱势一方患者的权益,避免患者因不认识医疗关系的合同性质而不进行索赔的情况;同时也可以使医院方面不能借口合同有约定而拒绝对医疗事故的受害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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