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真正属于医疗事故的属于少数。然而,一旦被判定为医疗事故,则往往意味着医院的经济赔偿和声誉受损。哈佛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医院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不良医疗事件中,真正被患者发现并最后赔偿的案例仅占10%左右。我国2002年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进行了严谨的定义。同时,根据医学的特殊情况和“紧急避险”的原则,《条例》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不被界定为医疗事故。
一、医疗纠纷
我国将医疗纠纷定义为“发生在医患双方之间因患方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不满意而与医方发生的争执”。
对医疗纠纷原因的研究颇多,综合起来看,主要包括以下4类:
(1)医疗结局与患方的期望值相对不符。
(2)对求医过程中的医疗环境、服务态度、费用过高、红包事件等不满意。
(3)对医疗处理不信任、存在疑问或顾虑。
(4)其他诉求。
二、医疗事故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真正属于医疗事故的属于少数。然而,一旦被判定为医疗事故,则往往意味着医院的经济赔偿和声誉受损。
哈佛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医院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不良医疗事件中,真正被患者发现并最后赔偿的案例仅占10%左右。
医疗事故的界定:
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或有不同,但在界定医疗事故方面,一般强调3个要件:过错、伤害以及过错和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我国2002年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进行了严谨的定义。同时,根据医学的特殊情况和“紧急避险”的原则,《条例》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不被界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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