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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班子建设,履行主体责任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外事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机关先行”活动,组织“宁夏好人”和“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新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外办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亚洲非洲处副调研员马冀忠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宁夏好人”。

(一)加强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办领导、分管处室中心负责人和普通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印发《自治区外侨办201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全办上下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自治区外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方面。

(二)狠抓贯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外事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100天”活动安排,把抓落实、苦干实干作为工作主题,全办一条心,确保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1.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机制;全年推荐提拔4名厅级干部,提拔任用3名正处级干部、4名副处级干部和3名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调动了广大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的积极性。

2.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印发《自治区外办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外办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自治区外办财务报销流程》《自治区外办印信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外办关于深入开展“转作风抓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购买公务机票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明确了纪律和规矩,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开展“下基层”和定点帮扶等活动,改进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认真落实“转作风抓发展”有关要求,按时报送《“转作风抓发展”督查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严把“三公”经费预算关,严控接待标准和规模,简化接待形式,严禁奢侈浪费,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印发《自治区外办关于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批组织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自我剖析和心得交流,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解决“慵懒散软拖”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机关先行”活动,组织“宁夏好人”和“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新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外办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亚洲非洲处副调研员马冀忠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宁夏好人”。

(三)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外办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外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和《自治区外办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各项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度的笼子之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抽查核实制度,及时上报和妥善解决抽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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