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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政策的类型与结构_图书馆管理学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书馆政策的类型与结构_图书馆管理学第二节 图书馆政策的类型与结构一、图书馆政策的类型图书馆政策的内容是极其复杂和丰富多彩的。以同一项政策的始创或调整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初始图书馆政策和反馈图书馆政策。以政策主体是否行为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积极型图书馆政策和消极型图书馆政策。

图书馆政策的类型与结构_图书馆管理学

第二节 图书馆政策的类型与结构

一、图书馆政策的类型

图书馆政策的内容是极其复杂和丰富多彩的。因此,对图书馆政策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观察和类型学研究,有助于更深入地揭示图书馆政策的内容构成及其各自具有的特殊性质和功能,从而有利于政策主体针对各不相同的政策问题做出正确的决策。人们几乎可以从任一角度、根据任一标准对图书馆政策的内容进行类型划分。但是,划分图书馆政策类型的目的是更充分地揭示图书馆政策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因此,真正有意义的图书馆政策类型划分有以下几种:

根据政策制定主体之不同,我们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国家机关制定的图书馆政策、党(团、工会)组织制定的图书馆政策、国内外图书馆行业组织及其相关组织制定的图书馆政策和图书馆制定的图书馆政策。

根据政策的影响范围之不同,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国际图书馆政策、国家图书馆政策、地方图书馆政策和馆域图书馆政策。(www.guayunfan.com)

根据政策客体之不同,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图书馆组织政策、图书馆文献资源政策、图书馆读者服务政策、图书馆人事政策、图书馆经费政策、图书馆建筑政策与图书馆现代化政策等。

根据一项政策谋求达到的目标数量多寡,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单目标图书馆政策和多目标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在谋求一个政策问题的解决时,在一个特定的阶段上只确定一个要实现的目标,这种政策就是单目标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在谋求一个政策问题的解决时,在一个特定的阶段上确定多个同时要实现的目标,这种政策就是多目标图书馆政策。

根据政策主体在制定一项政策时有无现成的规范和原则遵循,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程序性图书馆政策和非程序性图书馆政策。程序性图书馆政策也叫例行图书馆政策、常规图书馆政策、重复性图书馆政策,是指在大政方针确定之后政策主体在既有的规范和原则的指导下制定的政策;非程序性图书馆政策是指政策主体为解决全新的、复杂的或者突发的政策问题,在无现成的规范和原则可遵循的情况下制定的图书馆政策。

以同一项政策的始创或调整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初始图书馆政策和反馈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在着手开展某项工作或解决某个问题时所制定的最初的并具有总体性的政策,就是初始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在初始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反馈信息对现行政策进行的重要的修正和调整,就是反馈图书馆政策。

根据政策结果的可预测程度,也就是以假设的政策结果与实际的政策结果相吻合的程度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确定型图书馆政策和不确定型图书馆政策。如果假设的政策结果与实际的政策结果完全吻合,那就是确定型图书馆政策;如果难以预测二者吻合的概率,那就是不确定型图书馆政策。

以政策主体所希望的人们行为选择的范围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鼓励性图书馆政策和限制性图书馆政策。鼓励性图书馆政策是指以奖励手段(含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扩大人们行为选择的范围,激励人们向着政策主体希望的方向努力的图书馆政策;限制性图书馆政策是指以惩罚或者声称要进行惩罚的手段限制人们行为选择的范围,制止政策主体不希望的行为发生的图书馆政策。

以政策主体是否行为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积极型图书馆政策和消极型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通过采取一定的行为以达到所希望的目标,这样的政策就是积极型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通过不行为而达到所希望的目标的政策就是消极型图书馆政策。

以政策协调社会生活的方式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分配性图书馆政策、限制性图书馆政策和再分配性图书馆政策。分配性图书馆政策是指政策主体围绕着利益的个别分配而做的决策,如国家投资给北京图书馆建新馆舍;限制性图书馆政策是指会给某一社会群体带来利益而同时给其他社会群体造成损失的图书馆政策,如某高校要求其所属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每天24小时开放,该政策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利益,但却有利于广大读者;再分配性图书馆政策是指政策主体制定的信息福利政策,如文化主管部门要求大中城市公共图书馆向处于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乡(镇、村)图书馆(室)捐献图书。

以政策是否改变客观对象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实体性图书馆政策和程序性图书馆政策。实体性图书馆政策与政策主体准备采取的行动有关,如经费的投入、人员的配备、用于建新馆舍的地皮的划拨等;程序性图书馆政策涉及由谁采取行动与怎样采取行动,如《深圳南山图书馆检索室计算机操作指南》、《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含办证、违规处罚、遗失补证和离校退证等程序性规定)。

以政策效果为标准,可将图书馆政策划分为物质性(或实质性)图书馆政策与符号性(或象征性)图书馆政策。图书馆政策主体将有形资源或实质性权利提供给一些人而同时将真正不利的条件加于另一些人的图书馆政策,就是物质性图书馆政策,如某图书馆将许多重要的参考资料集中于一个阅览室,该阅览室只对本馆确定的重点读者开放而不对一般读者开放。图书馆政策主体分配的有利条件或不利条件很少对人们产生实际效果且不交付表面上承诺的东西的政策,就是符号性图书馆政策,如评选文明图书馆或先进图书馆的政策。实质性图书馆政策决定政策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其结果是利益在政策对象中的不均衡分配;象征性图书馆政策通常不需要花费很多的财力与人力,也不能在政策对象中造成直接的利益分配。

二、图书馆政策的结构

图书馆政策的结构是指图书馆政策系统的构成要素在时空连续区上的排列、组合的方式及各要素间互动的相对稳定的方式,是图书馆政策系统构成要素的组织形式和秩序。

1.图书馆政策结构的形式

(1)图书馆政策的塔形结构

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部各项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政策在各个不同层次的分布方式和互动方式,表现为层次逐一提高的金字塔式结构。居于顶端的政策属于宏观政策,其内容通常是一些原则性规定,政策数量少,覆盖面广;居于中间层次的政策,是遵循居于顶端的政策的原则性规定而针对某一较大的局部的情况制定的政策,数量较多且内容较具体,具有中观性;更低层次的政策,数量更多且内容更具体,每项政策的覆盖面更小,更具有微观性。塔形结构是图书馆政策系统内部的纵向结构的基本表现形式。

(2)图书馆政策的链形结构

在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各项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政策像环环相扣的链条一样相互连接,它们之间的这种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就是图书馆政策的链形结构。例如,“文献采访工作规章制度→文献标引、编目工作规章制度→藏书管理与保护工作规章制度→读者服务工作规章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政策链。按照始点环节和终点环节是否闭合,这种政策结构可分为开链形结构与环形结构。链形结构是图书馆政策的横向结构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3)图书馆政策的圈层结构

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某项政策与其他若干项政策之间的关系呈一个核心与外围层次的固定联系方式,这就是图书馆政策的圈层结构。例如在某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中央或国务院政策是核心,国务院部、委政策是第一外围层次,地方政策是第二外围层次,具体图书馆政策是第三外围层次。在图书馆政策的圈层结构中,核心政策通过外围层次对整个政策结构具有控制性和支配性的作用,这种作用随着层次的增加可能逐渐减弱。圈层结构既可能是图书馆政策的纵向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可能是其横向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

(4)图书馆政策的网状结构

图书馆政策的网状结构是以同一政策系统内诸项政策的横向联系为特征的结构。在空间中展开的一组图书馆政策,依特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多序列、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综合体,这组图书馆政策作为一个政策系统,其结构就是网状结构。例如,图书馆组织政策、图书馆人力资源政策、图书馆投资政策、图书馆藏书政策、图书馆现代化政策与图书馆用户政策之间往往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错,形成一个立体网状结构。

(5)图书馆政策的矩阵结构

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诸项政策排列成一个阵列,呈现纵横并举共存的固定联系方式,其状类似矩阵,这就是图书馆政策的矩阵结构。例如,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国家教委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规程》与《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就形成一个政策矩阵;文化部颁布的《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地级图书馆评估标准》与《县级图书馆评估标准》也形成一个政策矩阵。

(6)图书馆政策的群落结构

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诸项政策形成若干群落,相互间具有间接的、不甚紧密的联系,这就是图书馆政策的群落结构。例如,我国的图书馆系统包括若干子系统,如公共图书馆系统、高校图书馆系统、科学院图书馆系统、企业图书馆系统、工会图书馆系统、军事图书馆系统、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系统、中小学图书馆系统、儿童图书馆系统等。若将我国图书馆政策看作一个巨系统,则在这个巨系统内,一系列政策构成公共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高校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中小学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科学院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企业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工会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军事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一系列政策构成儿童图书馆政策这一群落,等等。在这些图书馆政策群落之间,各项政策的联系通常是间接的和不甚紧密的,但的确又以一定的方式发生着相对固定的联系。

2.合理的图书馆政策结构

图书馆政策虽然是一项一项地制定出来的,但一般来说不大可能在执行过程中一项一项单独地、孤立地产生政策效果。其实,每项图书馆政策都处于一定的政策系统内,以一定的方式与其他政策发生互动。因此,合理的政策结构,对于任何单项图书馆政策实现理想的政策目标、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合理的图书馆政策结构呢?

(1)结构的有序化

所谓有序化,是指:①在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部,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功能的图书馆政策协调分布、相辅相成,有利于发挥图书馆政策的整体效果;②图书馆政策的数量、质量和政策间的互动方式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及时地、相应地调整、发展、完善。

(2)有效的分级控制

在同一图书馆政策系统内部,任何一个较低层次的政策都是较高层次的政策的要素,而这一要素同时又是一个政策亚系统。高一层次的政策与低一层次的政策、统摄全局的政策与具有局部性的政策是一种统辖和被统辖或节制和被节制的关系。图书馆政策的这种分级控制越有效,就越能提高图书馆政策运行的效率。只有环环相扣、层层衔接,图书馆政策运行机制才能运转自如。

(3)严格的组合秩序

这是图书馆政策结构合理的重要条件。组合秩序若混乱或不合理,就会造成图书馆政策运行的混乱与资源浪费,从而影响政策效果。所谓严格的组合秩序,是指:①图书馆政策主体在制定和执行图书馆政策时,必须有系统论的视角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它的单项性,须着力于政策的配套运作,即对政策缺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修补,对政策间可能产生的冲突有可靠的预备解决方案;②图书馆政策主体须从政策系统的整体目标出发,统筹安排,严格管理,将各项政策协调好,保障各层次政策正常、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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