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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主体_应用型本科课程论

时间:2022-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客户”的要求和需求得到满足,是对教育质量的最佳评价,是评价教育质量的最佳标准。因此,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的主体应多元化,包括提供教育者的教师、应用型本科院校领导和教育管理部门,也包括受教育者和教育成果的受益者的“客户”,即学生、家长和企事业单位等。

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主体_应用型本科课程论

第四节 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主体

课程评价就是对课程的价值进行判断,判断课程是否能够满足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高等教育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结构体系。面对这样一个多元化的青年群体,其课程评价不能照搬学科教学和学术标准,其课程实施过程必然要求依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个性发展的差异,分层次教学,进行多层次、多规格、模块化培养。因此,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应该改变学术化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高等教育课程评价体系。

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主要是由教师、学校等提供教育者制定的,他们根据自己制定的标准进行质量评价,质量标准更多地表现为静态和单一化。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就,而且要关注学生作为人的全面成长,评价内容要多元化。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更加关注学生的精神世界,关注学生在情感、动机、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意志品质、生活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即使在学科评价中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方法、认知风格以及情感体验等因素。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应该注意到统一的评价标准不利于不同社会环境中、具有不同特点的评价对象的发展,因而要求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课程评价是一件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明确评价是什么,而且要明确由谁去评价,即评价的主体应该是谁。评价主体是根据评价结果,为达到改善教育活动及其成果的目的而采取相应措施的人与组织。课程评价人员的构成因评价目的、价值取向及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具备哪些条件的人才能成为课程评价的主体呢?根据我国现行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实际和应用型本科课程的评价特点,课程评价的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课程评价的主体,要对课程实施的结果能直接承担责任。如果不能直接承担责任,则很难谈到对课程评价应有的义务感。(www.guayunfan.com)

(2)课程评价的主体应能积极参加课程实施活动,并能对其目标的完成与否起直接作用。

(3)课程评价的主体,应能根据评价的结果,就课程实施活动的改善采取某些对策。否则,即使进行评价,其实际意义也是不大的。

(4)课程评价的主体应拥有办学的决策权,能为办学创造各种条件,即应具备把客观条件变成现实的能力。

根据课程评价主体应具有的条件和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标准的差异性,我们认为如果把教育服务及其成果的接受者处于教育质量的被动接受地位,这样势必造成教育质量评价主体的缺位。现代教育质量观则认为,教育质量的核心是“客户质量定义”,而不是“教育者质量定义”。亦即,教育质量标准不应由教育者(教师、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来规定,而应由“客户”——家长、学生、企事业单位等受教育者及教育成果的使用者来判断。“客户”的要求和需求得到满足,是对教育质量的最佳评价,是评价教育质量的最佳标准。因此,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的主体应多元化,包括提供教育者的教师、应用型本科院校领导和教育管理部门,也包括受教育者和教育成果的受益者的“客户”,即学生、家长和企事业单位等。

一、教师

应用型本科课程实施活动的直接责任者,无疑,是广大教师,这由他们的职责决定。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不仅对课程实施负有直接的责任,而且决定着活动的方向。为了使课程实施取得最佳效果,他们从多方面去把握活动的现状,进行必要的评价。例如,任课教师对学生成绩的评价,班主任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评价等。在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工作中,教师是课程评价的重要角色。教师的评价任务相当繁重,对教育质量即学生质量的评价基本上是由教师来承担的,而且是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为了改进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课程目标,教师要用多种评价手段去获取学生的动态变化信息,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担负着课程评价和课程实施责任,教师在课程评价中的任务是确定计划是否满足了课程目标的要求,弄清计划是否正确、可行,是否使学习者感兴趣和满足学习者的需要,对课程讲述的材料、信息以及方式的考察,对自己完成的课程产品诸如学习指导书、单元练习、补充材料、校本课程进行检验。特别是试验阶段的课程评价,即通过考察真实使用教材的结果来对课程进行的评价,教师作为课程的实施者,他们参与了课程的试验,掌握了课程实施的第一手信息,因此他们是最重要的课程评价主体之一。

实际上,现在一提到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大多把教师作为评价的主体,把评价视为教师应尽的义务。作为评价主体的教师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坚持以“两点论”为指导,力求对评价对象作出全面而辩证的评价;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注意学生生理与心理、智力与非智力、理性与情感等多方面的健全发展;坚持事物是永恒发展的观点,更要着眼于学生以后的发展。

二、学校领导

从利于教育活动的改善及其采取对策的方面来看,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团体理应作为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的主体。他们是全校教育活动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是全校工作的计划者和组织者。他们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本校的教学工作、思想工作及总务工作等采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从而有效地推进教学工作。校长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是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去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校长在管理过程中,出主意、想办法、提方案、作决定等,这就是决策。决策是学校领导的基本职能,而评价又是决策的基础。因此,要科学决策,就必须进行评价工作。

然而,客观现实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课程评价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自主性、能动性。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在国家统一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下,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端使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质上成为政府的从属机构,形成集中管理与强制服从的模式和倾向,学校缺乏真正的办学自主权和相对独立性。目前,我国实施了课程三级管理模式,这样应用型本科院校拥有了一定办学自主权。应用型本科院校应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自身面临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建构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发科学合理的课程。当然,也要对课程进行公证、客观的评价。学校领导集体,他们是课程评价的主体,一方面要评价管理工作的状态及其质量,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课程评价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决策提供依据,还要采取改进措施,以体现课程评价的目的性。

三、教育管理部门

宏观上看,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国家管理教育的权力,而应用型本科院校必须接受其领导或业务指导。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其下属学校教育机关的评价主体。也就是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所管辖学校的工作进行评价与指导。而评价与指导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教育行政机关加强业务领导和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例如,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就要对其成员的工作优劣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教育管理部门是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的重要的主体,在应用型本科课程开发和评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课程开发阶段,课程评价的目的是对各种设计和设想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和反思,然后开展试验并进行评价,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应该组织课程专家、学科专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教师对课程进行评价。当然,这些评价者是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同时,教育管理部门在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实际工作中,要少发号施令,多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要想更好地行使国家和地方课程管理和评价的职能,就应该深入管理领域中去,克服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加强检查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课程评价工作,从而获取准确的评价信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对课程推广阶段的评价,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为了检验所开发的课程付诸实施的必要条件是否充分,在实施过程中有无困难、有无走样,应用型本科院校根据统一的基本要求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决定在多种各有特色的课程中作出选择等。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变革的过程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课程评价宏观指导,加大管理力度;另一方面转变观念,使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成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给高校在办学层次、专业设置、课程开发、课程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权,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全心全意服好务。

四、学生

教学是双边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也是评价教育活动的主体之一。应用型本科课程的评价不再把学生作为评价的待查客体,而是把他们视为评价的主体。教师教学效果的优劣是通过学生表现出来的,即集中在学生的身上。因此,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学生最有发言权;课程目标能否实现,只有通过对学生的考察才能得知。尽管学生的评价信息带有其年龄阶段的一般特性和个体主观性,但对改善教学工作却是不可缺少的。即便在以学生为核心的评价中,学生虽然是评价的直接对象,但教育活动的终极目标仍是实现学生全面而主动地发展。如果离开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学生在主动发展过程中,应不断地对自己的发展状况进行自我评价。

要发挥学生的评价主体作用,关键在于促使学生积极参加课程评价活动,并从中逐步实现将外在的评价目标内化成为自觉要求,最终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教学是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有效学习的过程,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共同实现具体发展目标的过程。在教学活动中,主体是学生,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教服务于学。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最终都要在学生那里得到体现,不考虑学生为主体的评价,不会有真实的第一手信息。同时,通过学生对课程评价、教师和学校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可以帮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锻炼教学艺术,有助于师生开展情感交流,调节师生双方的心理平衡,不断地改善师生关系;有利于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和充足的物质保障。

五、家长

家长居于课程评价主体地位也是客观存在的。因为他们既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也是教育结果的重要责任者。事实上,在英美等国家,家长和学生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的主体,家长和学生也可以参加课程评价体系或评价指标的建立,他们还可以就教师作出的评价结果发表不同的意见、进行申述等。在评价主体扩展的同时,重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互动,在平等、民主的互动中关注被评价者发展的需要,共同承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职责。

学生家长参与课程评价,在与为学生提供教育者的教师、应用型本科院校领导和教育管理部门相互沟通交流中,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易于形成积极、友好、民主的课程评价关系,这将有利于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有效地对被评价者的发展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指导,帮助被评价者接纳和认同评价的结果,从而促进学生不断改进,获得发展。同时,家长在参与课程评价时,不仅关心子女各方面的发展状况,还十分关注应用型本科院校及教师的威望、水平与质量,并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提出应用型本科院校课程改革和调整的建议,这也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科学发展。

六、企事业单位

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应该是多元性的评价,不仅包括评价的客体的多元性,还包括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其中社会、企业(行业)也应该是重要的评价主体。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质量,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质量衡量标准,而应当从满足经济社会需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等多方位进行考察。当今,企业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是一个重要的评价主体,尽管不同的企业单位对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的质量需求不同,但是来自企业界的许多意见还是值得应用型本科院校关注的。企业界人士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应具有企业所需要的适用技术能力,尤其是应该具有更多的能够“直接运用的技能”。从国外许多企业对学校毕业生的评价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对毕业生质量的关注。这与现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人才的知识与能力水平的依赖有关。

课程目标定位也要考虑依托企业(行业)要求,企业(行业)是重要的课程评价主体。应用型本科院校和企业的结合,共同研究应用型人才的质量规格,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对应用型人才的合理评价。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优势,拓展课程实施的空间,建成与教学相匹配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课程开发和课程实施真正面向先进的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从而培养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的受行业(企业)欢迎的生产、管理和服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当然,企事业单位作为教育人才的直接消费者,在评价课程时所依据的价值需求标准是自身需要的直接反映,具有鲜明的功利性特征。如果这种功利性的需求与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则这种功利性的需求也体现了教育的外在质量,或教育的具体性质量,否则,这种功利性的要求对教育质量的提高是无益的,甚至会产生损害。

总之,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由于办学主体、投资主体、学校类型、培养目标等都日益多元化,如果不改变统一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框架上依然沿用统一的管理标准,用统一化的课程评价指标来考核、评价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这样很难改变传统的课程评价所带来的弊端。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与传统的课程评价相比,课程评价的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应是一种“双向性的评价”,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崇尚平等和民主,由原本自上而下的“单向性的评价”转变为“双向性的评价”,即以往在传统课程评价中只能作为被动客体的评价对象,现在都可以作为评价者对“上级”进行评价。“双向性的评价”可以使主客体相互转换,促使平等,有利于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注重外部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重视自我评价已成为现代课程评价的标志之一,应用型本科课程评价不是单纯地将“他人”作为评价的主体,而是在进行外部评价,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的同时,更加重视将评价对象自己作为主体来开展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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