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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文艺节目的类型界定问题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广播文艺节目的类型界定问题广播文艺节目的种类比较多,涉及文学、音乐、戏曲、曲艺、影剧录音剪辑、娱乐等内容,编排的形式有专题和综艺等多种形式,播出方式有直播、录播和直播录播混合等。(一)文艺节目与社教类节目的界限关于这个问题专家提出:广播文艺是通过艺术的感性形象寓教于乐的一种文艺样式;广播社教是通过广播直接为社会传播知识、实施教育的教育类节目。

第一节 广播文艺节目的类型界定问题

广播文艺节目的种类比较多,涉及文学、音乐、戏曲、曲艺、影剧录音剪辑、娱乐等内容,编排的形式有专题和综艺等多种形式,播出方式有直播、录播和直播录播混合等。这些节目间相互界线不明确的话,容易使编导忽略各类节目的独特个性,造成创作上的混乱,例如一味地使用热门的制作元素或是制播方法造成趋同性竞争,不利于培养广播文艺节目生态的多元平衡发展。

(一)文艺节目与社教类节目的界限

关于这个问题专家提出:广播文艺是通过艺术的感性形象寓教于乐的一种文艺样式;广播社教是通过广播直接为社会传播知识、实施教育的教育类节目。一个重在广播化的艺术创作,一个重在信息的传递,尽管文艺有教育功能,社教也可以借助文学艺术,两者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截然的界线,但是从广播节目创作和电台工作的实践角度来看,艺术广播与社教广播有明确的分工,含混和交错的状况不利于两者在探索各自创作规律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专家提到,特别是广播文艺节目中的人物评介类节目,如果艺术化创作的比重太少,评述语言过多,新闻访谈过多,人物的命运与其在艺术道路上的发展不搭界,都会削弱作品的文艺性。

(二)综艺与文艺专题的界限

综艺类节目一般指包含至少两类以上不同类型文艺形式的作品。在创作实践中,有些文艺专题节目因为规模大、时间长而混杂在综艺节目里,例如参加1999年度政府奖评选的综艺作品中,西藏台的《牧歌音乐》、江西台的《放歌神州》、广西的《声声不息民歌情》均属音乐专题节目,而湖北楚天台的《唐宋诗词朗诵会》应该属于文学专题节目,因为这些节目中虽然可能出现了文学和音乐两种艺术形式,但是这两种当中的一个是作为另一个的辅助和陪衬而出现的,例如湖北楚天台的节目中虽然有音乐,但音乐是作为诗词朗诵部分的配乐出现的,相对诗词只是起到一个烘托的作用,所以不应归入综艺类节目。

(三)戏曲与曲艺的界限

一般来说,戏曲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是演员亲身进入角色的表演,而曲艺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是置身角色之外的“代言”,在演员自身和人物形象之间时进时出。多数情况下,凭借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区分戏曲和曲艺的不同。但是在实践中因为不同的曲种、剧种往往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出现问题,有些较晚出现的剧种还处于曲种向剧种过渡的阶段,例如莲花落向评剧的过渡,二人转向吉剧的过渡都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所以在参评时类似这些内容的节目容易出现归属上的争议,究竟属于戏曲还是曲艺,较难界定。在2000年的评奖时就曾经出现过《单弦拉曲》这样的作品,就介于曲艺、戏曲、音乐,甚至是杂耍之间,最终被勉强列入音乐类节目参评。

(四)戏曲故事与戏曲剪辑

戏曲故事是为戏曲普及的目的而产生的一种节目样式,关于戏曲故事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戏曲故事主要应该用文学的语言讲述,一种认为戏曲故事不同于普通的文学故事,应该尽量在讲述中加入唱段。

而比较折中的看法是,既然是戏曲故事应该与纯文学性的故事讲述有所区别,应该适当加入唱段,但是加入的唱段不宜过多,单独一个唱段不宜过长。从普及和推广的角度来看,戏曲故事类节目较合理的做法是把讲述与唱段结合起来,这样有利于不熟悉戏曲的听众欣赏与接受,有利于戏曲在听众中,尤其是在年轻听众中的普及。

戏曲剪辑节目属于戏曲类节目与剪辑类节目的交集,由于这类节目的制作需要较好的传统戏曲艺术鉴赏水平,制作的难度超出普通的剪辑类节目或是以讲述为主的戏曲节目,所以这类节目在今天的电台广播中已经大大萎缩了。戏曲剪辑类节目应该在保持演出原貌的基础上,对原剧做裁剪和浓缩,并辅以必要的解说,起到描画、串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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