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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遇到的问题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中国文化产业产值较小,金融机构对其缺乏足够的重视,也缺乏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力和技术。

三、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遇到的问题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政府、金融机构、文化产业公司都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利用资源,把我国的文化产业做大做强。近期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从各个方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促使各级政府加快推出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意见,推动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来更好地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而这一系列措施也让文化产业自身看到了发展的机遇,使得其更有动力来优化资源配置,调动自身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这是文化产业振兴的动力来源。

但是,在一系列实践的过程中,在一揽子意见、政策出台之后,我们注意到我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上仍然存在问题,尤其是在金融扶持文化产业的实际操作方面,仍然没有最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投融资难的问题。

1.文化产业自身机制尚不健全

中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产业集中度不高;文化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主体数量较少;文化产业有形资本较少,还款来源不明确,市场价值不确定,商誉、声望和知名度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等因素的客观存在,影响了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胡晓源、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分行行长孙俊京、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副行长苏宗国等金融界人士均表示,大多数时候文化企业仅仅是一个创意或仅有版权,没有可供抵押的有形物品,而且很多项目具有“临时性”,不能产生稳定和持续的现金回报,很难达到传统的放贷条件。

孙俊京表示,由于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散,一些拥有优质资源的单位仍是事业体制,达不到放贷要求的市场主体。而一些新兴文化企业个人化色彩浓厚,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难以有效监督,赢利模式不清晰,也制约了金融放贷。

2.金融机构业务不到位

一是贷款审批手续多,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很难满足文化企业对融资的时效性要求。二是一些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的业务开展不全面,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练,影响了融资效率。三是商业银行缺乏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产品。由于中国文化产业产值较小,金融机构对其缺乏足够的重视,也缺乏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力和技术。

3.担保模式有待继续探索

国内目前的电影版权质押贷款缺乏完善的机制来完成。如何找到电影业独特的融资模式和风险管理机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国外,电影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不是通过版权融资,而是通过完整的保险机制来贷款。国内没有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等级评定和市场价值评估的有效统计数据,从而无法使保险公司参与到为每个产品评估、定价、参保等业务中,便没有对投资、融资的全面保险。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在支持文化产业方面已经迈出了很坚实的一步,虽然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解决,但是,前途十分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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