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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1.1 新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针对新媒体合理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并不意味着技术决定论,对新媒体的监管模式同样要考虑各国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的因素。

1.1 新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

针对新媒体合理的监管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作出这个判断既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也是为了取得更好的监管效果。因为,尽管技术逻辑并不是决定互联网监管模式的唯一因素,但是“如果理性的社会控制和个人对自身冲动的驾驭没有与技术的发展保持同步,那么当代社会的秩序必然要崩溃”(7)

在信息社会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的媒体技术带来的不仅是传输速度上的量变以及传播方式的简单的变革,网络媒体通过使受众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世界发生方便的关联而实现了传播理念和传播实践的质变,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和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矛盾和冲突发生的机理。社会群体在某种程度上也呈现出网络社会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离散的、无中心的结构模式和运作特征”,而“原有的调控手段在网络面前显得苍白无力”(8)。举例来说,在传统的传播技术手段之下,控制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传播渠道,通过“把关人”进行议程设置来实现对媒体内容的监管是十分有效的方式。而在网络时代,这种内容监管的方式就难以奏效了。社会信息的日益分散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以政府集中管理为特点的调控体系对当前社会已经很难实现有效的有机整合,这就需要新力量参与其中,对新的社会问题进行整合和治理(9)

充分考虑互联网自身的技术逻辑并不意味着技术决定论,对新媒体的监管模式同样要考虑各国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的因素。但是,要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对媒介的监管方式必须从工业时代掌握媒体(电视台、报纸等一对多的媒介方式)的方式调整过来,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的媒介监管模式。这一方面需要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进行深入的分析,还需要对信息时代社会群体的心理特点等有准确的把握(10)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充分考虑互联网的技术逻辑是评判网络监管模式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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