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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管新视角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监管新视角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多元主体治理范式:互联网监管新视角余晓莉自从20世纪末互联网兴起以来,网络媒体在逐渐成为一种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大众媒体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提出了许多需要深思的问题。本文试图寻找一个较为合理的互联网监管框架。而在互联网监管的现实层面上,技术逻辑和网络主体的自律远远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力量。尽管监管的方式和思路不同,政府在每个国家的互联网监管框架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多元主体治理范式:互联网监管新视角

余晓莉

【摘 要】自从20世纪末互联网兴起以来,网络媒体在逐渐成为一种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大众媒体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提出了许多需要深思的问题。网络媒体具有去中心化、无国界性、交互性以及信息的海量性等特征,使得我们难以将对传统媒体的监管模式对之进行套用,否则将造成监管的低效和对网络媒体自身发展的阻碍。本文试图寻找一个较为合理的互联网监管框架。本文认为,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的多元化以及对互联网本身技术逻辑的尊重是未来对网络媒体监管的发展趋势,但在短时间内,我国政府的角色还不能弱化。

【关键词】互联网 监管 治理 技术逻辑

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类似的“网络中的问题可以由其自身来解决”而不需要政府和传统的权威介入的观点始终不绝于耳。似乎在网络空间中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全球性的市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这一社会有自己的组织形式、价值标准和规则,它完全脱离于政府而拥有自己的权力机构(1)。例如美国互联网法律界的重要学者罗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就认为可以用代码也就是技术手段实现网络空间的秩序(2)。约翰逊和波斯特(David R.Johnson&David G.Post)提出,非中心化倾向和虚拟性是网络空间的最大特点。在网络空间中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没有警察,每个Internet用户只服从它的ISP,而ISP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来协调和统一各自的规则,就像协调纯粹的技术标准一样(3)。Joel Reidenberg认为科技和通信网络的发展形成的“信息法则”决策者必须理解和鼓励(4)。总的来说,他们认为网络主体的自律和技术手段可以代替政府和法律实现对网络的有效监管。

然而,至少到现在为止,这种网络世界内如此美好的秩序尚未建立起来。我们在领略到网络传播为我们开启的美好世界的同时也看到了互联网上的种种罪恶现象——色情、恐怖主义、邪教……泛滥成灾。而在互联网监管的现实层面上,技术逻辑和网络主体的自律远远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力量。尽管监管的方式和思路不同,政府在每个国家的互联网监管框架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在互联网的监管中也受到了许多非议,诸如监管政策过于严厉而妨碍了言论自由,阻碍了互联网本身的发展(5);或者是政府介入不力,造成信息窄化,导致社会趋于分裂,背离了民主社会多元化的特征(6)。那么,为了实现更为有效和合理的管理,互联网的监管应当具有一个怎样的合理框架?在互联网监管的框架中,不同的监管主体,包括政府、行业自身、非政府组织以及网民个人的力量又应当如何协调?我们应当在什么原则的指导下建立互联网监管的合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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