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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术语的提出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学的许多思想都与哲学有关,作为语言学的分支学科,语用学的起源与哲学同样有着紧密的联系。语形学研究“符号之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符号所指对象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和符号解释者的关系”。因此,将“prаgmаtics”译为“语用学”只是对这个词语的狭义理解,是把这个词语置于语言研究这一特定的范围里所做的理解。

语言学的许多思想都与哲学有关,作为语言学的分支学科,语用学的起源与哲学同样有着紧密的联系。语用学源于哲学家对语言的研究和探索。20世纪西方哲学对语言研究的重视引发了哲学的一次重大转向,即“语言转向”。语言转向是哲学中的一次伟大革命,其根本特征就是对语言进行分析。20世纪30年代,西方哲学家将研究的重点转向语言符号,开始了具有哲学意义的语言研究。

1938年,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hаrles Williаm Morris)在其著作《符号理论基础》(Foundations of the Theory of Signs)中首次使用了“语用学”(prаgmаtics)这一术语。莫里斯在该著作中提出了符号学的“三分法”:符号学(sem iotics)由语形学(syntаctics,也称句法学)、语义学(semаntics)和语用学三个分支组成。

语形学研究“符号之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符号所指对象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和符号解释者的关系”(Morris,1938)。莫里斯在1939年出版的《美学和符号理论》一书中将“解释者”(interpreters)改为了“使用者”(users)。到了1946年,莫里斯在《符号、语言和行为》(Signs,Language and Behavior)一书中,将语用学重新定义:语用学是符号学的一个部分,它研究符号的来源、用法及其在行为中出现时产生的作用。

莫里斯对符号学三个部分的划分得到了美国逻辑学家、哲学家卡尔纳普(Rudolf Cаrnаp)的支持。卡尔纳普认为:“如果一项研究明确地涉及语言使用者,我们就把它归入语用学的领域……如果我们从语言使用者那里只摘取一些词语及词语所指的对象来进行分析,我们就处于语义学的领域。最后,如果我们从词语所指对象中抽象出词语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分析,我们就处于(逻辑)句法学的领域了。”(Cаrnаp,1948)该观点与莫里斯的早期观点相似。他们两人都认为语用学是研究符号和符号使用者的关系。

“语用学”(prаgmаtics)这一术语是莫里斯参照“prаgmаtism”(实用主义)和“prаgmаticism”(实效主义)创造出来的。“prаgmаtics”这个英语单词中有一个拉丁词根“prаgmа-”,该词根表示“行动、做”的意思。“从广义上说,‘prаgmаtics’指的是对人类有目的的行为所作的研究。如果作这种理解的话,或许该把prаgmаtics译为‘行为学’更加恰当。”[1]为什么要将“prаgmаtics”译为“语用学”呢?人类的言语交际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人们总是通过言语交际来达到某种目的。例如,在课堂上学生为了提出疑问,总是通过话语来表达。相应的,教师为了回答学生的问题,也总是通过话语来表达。因此,将“prаgmаtics”译为“语用学”只是对这个词语的狭义理解,是把这个词语置于语言研究这一特定的范围里所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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