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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符号学分析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1.1 语用学符号学分析目前语用学已成为一门生机勃勃的独立学科,然而它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语用学的定义和范围仍无定论。此节试图从语言哲学和符号学的高度分析语用学,认为语用学来源于皮尔斯和莫里斯的符号学。笔者试图从符号学和哲学的角度分析语用学,从根本上弄清语用学的哲学基础、性质、范围和方法。

6.1.1 语用学符号学分析

目前语用学已成为一门生机勃勃的独立学科,然而它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语用学的定义和范围仍无定论。此节试图从语言哲学和符号学的高度分析语用学,认为语用学来源于皮尔斯和莫里斯的符号学。它是皮尔斯符号学符号的三个关联物之一“解释者”(interpretant)的发挥,更明显地是莫里斯所说的符号学的三个组成部分(语义学、语法学和语用学)之一,它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符号表达的意义是使用者解释的结果。语用学的哲学基础是皮尔斯的实用主义(pragmatism)哲学,或称实效主义哲学(pragmaticism)。它研究的对象是意义与语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研究语义学所不包括的言外之意。它的主要方法论是逻辑推理。

何兆熊先生在他为莱文逊所著的《语用学》(Pragmatics)写的导读中写道:

这一章(“语用学的研究范围”)共有四节,其中的第二节以“定义语用学”为题,读者本以为能在这里找到一个语用学的定义,但在这一节的开头,莱文逊却说道“(给语用学)下这样一个定义决非易事,我们将探讨一系列可能的定义,其中每一种至多勾画出这一领域可能的研究范围”。看到这里,我们有点失望。直到这一章结束,莱文逊确实也没有给出一个语用学的定义,他只是对一系列可能的定义做了讨论。(Stephen C.Levinson,2001)

笔者翻了原著,这一章长达53页,竟无法定义语用学。

另外,“符号学框架中的语用学”(Pragmatics in the Semiotic Frame)一文一开头就讲:

“实用主义”(从整篇文章看,这里讲的“实用主义”指的就是“语用学”)一词的多种意义已有许多文章论述,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来年还有更多的语用概念被提出来和应用。有人赞扬这个术语的多维性,但另一些人却抱怨这个术语的用法不一致(实际上,这个术语经常被滥用)。皮尔斯对这个术语的重新命名的确是在他的哲学基础上提出的,但它也不能阻止新的误解和我们时代中最有影响和最具有挑战性的理论的发挥。这就是我试图在符号学框架内审查实用主义的动机。……读者肯定已注意到这样做的第一个困难是:我们要考虑哪一种实用主义?如果回答是“所有的”,那么要取得什么效果?因为仅仅区分这个术语的各种意义和用法本身就构成一个大题目(为了这个题目已写了许多书和做了各种研究)。第二个困难在于搞清这个题目的历史观点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

笔者试图从符号学和哲学的角度分析语用学,从根本上弄清语用学的哲学基础、性质、范围和方法。

6.1.1.1 目前国内外对语用学及其研究范围的界定

目前国外对语用学及其研究范围的界定有两种:一种是英美分析哲学派较为狭隘和具体的界定,另一种是欧美大陆学派较为宽泛的界定。莱文森所著的《语用学》(Pragmatics),利奇所著的《语用学原理》(Principles of Pragmatics),Jean Stilwell Peccei所著的《语用学》(Pragmatics),以及何自然编著的《语用学概论》,何兆熊编著的《语用学概要》及姜望琪编著的《语用学——理论及应用》等都属于前者;Jef Verschueren所著Understanding Pragmatics,Jacob Mey所著的《语用学导论》(Pragmatics:An Introduction)等属于后者。

6.1.1.2 英美分析哲学的界定

英美分析哲学的语用学认为,语用学来自莫里斯的符号学理论。莫里斯把符号学分为三部分:语法学,研究符号的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语用学是一门语言学学科。更具体地讲,语用学是与语法学、语义学、语音学、音位学和社会语言学等语言学科并列的一门语言学学科。

语用学研究中有两个基本概念——意义和语境。

语用学研究的意义是一种体现说话人目的和意图的意义,也就是未纳入语义学的语义。语用学不研究那种存在于词语和句子本身、处于静态的意义,而研究在一定语境中体现为行为的那一类意义。语言学文献中区分两种意义:句子意义(sentence meaning)和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中,语用学研究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同样的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意义,或者说具有不同的交际功能。

语境包括语言知识和语言外知识。语言知识又分对使用语言的掌握和对语言交际上文的了解。语言外知识又分为背景知识(百科全书式的知识、特定文化的社会规范和会话规则)、情景知识(交际时间和地点,交际主题、交际正式程度和交际参与者的相互关系)和相互知识。

语用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指示(dexis)、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预设或前提(presupposition)、言语行为(speech act)和会话结构(conversational structure)。

“指示”研究语言和语境的关系,包括人称指示、时间指示和空间指示。

“会话含义”介绍莱文逊的合作原则和下属的四个准则。它假设人类交际是为了达到互相理解的目的,必须合作,即使表面上违背合作准则也仍然有合作的愿望,这时就要根据语境对违反准则的话语进行推理,找出其中包含的意义。

“前提”和“会话含义”一样,它们是语用推理,以实际语言结构的意义为根据,靠逻辑概念、语义和语境等推断出话语的先决条件。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思想是“言则行”。“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丁首创,后来由塞尔发展完善,最后提出言语行为的三分模式;“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语言行为理论为解释语言交际中常出现的间接语言行为做出了解释。解释的主要方法也是推理。

“会话结构”分析在两个层面上进行:一是局部结构,一是整体结构。局部结构包括会话的轮替及相邻对的构成等。整体结构指一次会话活动的构成,如会话怎样开始、怎样发展、怎样结束等。以上结构分析是静态研究,到了20世纪90年代,会话研究开始进入动态,也就是考虑会话参与者的目的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的手段和策略,以及会话双方在会话活动中的互动作用。(以上对语用学的介绍,主要取材于何兆熊为莱文逊所著《语用学》撰写的导读)

从以上语用学研究内容可看出,英美分析哲学语用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会话含义”和“语言行为”,研究的主要方法是逻辑推理,推理是语言使用者的个人行为,推理所依据的语境是个人所处的实际语境。

6.1.1.3 欧洲大陆宽泛的语用学定义

欧洲大陆宽泛的语用学定义包括很大范围,例如:

Jef Verchueren所著Understanding Pragmatics首先将语用学粗略地定义为关于“语言使用的学问”,进而将语用学研究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以语言本身为研究对象的语言学(linguistics of language resources),第二部分是跨学科的语言学研究(interdisciplinary fields of investigation)。前者包括语音学、音位学、词法学、句法学、语义学,后者包括神经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人类语言学等。该书的结论是:语用学既不构成普通语言学的一个新组成部分,也不构成应用语言学一个新的分支,它实际上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我们能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对语言的各个层面重新进行审视。该书还指出,因为语言的使用是一种社会行为,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研究语言可以揭示语言同人类生活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语用学又是连接普通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及其他社会人文科学的桥梁。据此,Verschueren将语用学重新定义为“从认知、社会和文化角度研究语言现象及语言行为”的科学,它关注的问题是语言怎样在人类生活中起作用。(资料来源于蓝纯为Lean Stilwell Peccei的著作Pragmatics撰写的导读评论部分)

Jacob Mey的著作《语用学导论》(Pragmatics:An Introduction)描绘了一幅非常广阔的画面。该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一些基本概念,回顾语用学研究的发展史,指出语用学发展的大致范围。第二部分重点讨论微观语用学,主要包括指称(reference)和照应(anaphora)、言语行为和言语行为动词。第三部分扩展到宏观语用学,介绍话语分析、元语用学及社会语用学……(资料来源同上)

6.1.1.4 语用学符号学分析

1.语用学的皮尔斯符号学根源

著名符号学家、符号学权威著作《符号学手册》(Handbook of Semiotics)的编写者Winfried N9th在题名为“皮尔斯——语言学的探索者”的文章中写道:

按照语用学的理论,意义是符号产生者的意图和符号对解释者所起作用之间的关系。皮尔斯的著名语用学原理是这样说明意义的:为了确定一个知识概念的意义,我们应该考虑那个概念表达的真理必然产生的效果;这些效果的总体将构成这个概念的全部意义。从符号产生者的角度看,意义接近意图。长期以来,皮尔斯对语用学的贡献未被人发觉。(Pape,1996:316)远在奥斯丁和塞尔之前,皮尔斯就研究了言语行为及其对说话人和听话人产生的效果。(Brock,1981;Martens,1981)他说明,在什么程度上“发誓不仅仅是说话,而是在做事”;肯定一个命题就是使自己对它负责;而常规话语,如“我非常高兴见到你”,则是一种虚假性不受任何惩罚的言语行为。说谎、否认、裁决、提问策略、命令、小说语用特征、对话交流策略,都是皮尔斯研究的、有关言语行为的值得密切关注的题目。

(Hilpinen 1995;Thibaud 1997)

赫尔辛基大学的Ahti-Veikko Pietarinen写的一篇文章“紧跟皮尔斯的格赖斯”(“Grice in the wake of Peirce”)。这篇文章的摘要如下:

我认为,格赖斯的、或者受他著作启发产生的许多语用学概念,如“断言”、“常规含义”、“合作”、“共同基础”、“共识”、“预设”和“会话策略”(assertion,conventional implicature,cooperation,common ground,common knowledge,presupposition and conversational strategies)都有皮尔斯符号学理论和实用主义逻辑及哲学的根源。格赖斯和皮尔斯的理论都植根于规范理性、反心理学主义和断言相关论(normative rationality,anti-psychologism and the relevance of assertions)。至于后格赖斯时期的语用学,可以看出相关理论(theories of relevance)已按皮尔斯的语用学日程进行了调整,尽管调整是不自觉的。

另外,《现代西方哲学教程新编》中有这么一段话:

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主体间论”及私人语言的“不可能论”,皮尔斯的“语言的意义在于效果”的理论及他的“符号(指号)解释共同体”的观念,为语用学的发展指出了方向。(夏基松,1999:609)

2.皮尔斯实用主义哲学和符号学与语用学理论比较

笔者认为,皮尔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和符号学中的以下四点与语用学有直接关系。

(1)物是经验的效果

皮尔斯理论的出发点类似主观经验主义。他否定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他认为“事物就是效果”。其实质与传统的主观经验主义一样,把整个客观世界和个人的认识过程经验主义化。

笔者认为,他的这个观点突出地反映在他的符号模式上:符号由符号代表物(representamen)、对象(object)和解释者(interpretant)构成。在人的认知过程中,符号代表物并不完全代表对象(客观世界)的意义,意义还要经过人的解释,也就是经过认知者的主观经验的判断。这个观点在语用学上得到了发挥:在信息交流中,意义是符号与其使用者(发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也就是说,发话人表达的意义是受话人解释的结果,是受话人根据语境对发话人所说的话进行逻辑推理的结果。这是语用学的理论基础。

(2)皮尔斯的生物行为主义观点

皮尔斯把人的认识活动等同于生物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人的行动信念不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和必然性的认识上,它仅仅是一种生物的本能。莫里斯的生物行为主义思想更加突出,他创建了生物行为主义理论。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与奥斯丁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有关,因为他们主张“以言行事”,认为使用语言就是做一件事,言语就是行为。这个观点也与语言的功能主义理论有关,因为如果做的事是一件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事,这就是行使一种社会功能。

(3)效果的意义理论

皮尔斯提出了实用主义的意义理论:概念的意义不是由它反映的意义决定的,而是由它引起行动的效果决定的。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与奥斯丁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有关,因为他们提出言语行为的三分模式;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后行为就是言语引起的效果。

(4)现代逻辑的理论

在皮尔斯看来,符号学“扩展了逻辑学”,在一定意义上,逻辑学只不过是符号学的别名。符号活动(符号产生的过程)就是他的逻辑学的应用。他把符号分为第一性符号、第二性符号和第三性符号。这种分类实际上就是符号活动过程(符号产生的过程),从符号代表物到对象,再到解释者,每个阶段都是一个符号。符号代表物指向对象,但它并不完全代表对象的意义,这种指称关系必须经过解释才能得到符号代表的意义,解释后还可以再解释。解释就是进行逻辑推理。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正是语用学的方法论。如上所述,会话含义就是根据语境对违反合作原则的话语进行语用推理,找出其中隐含的意义。前提和会话含义一样,都是语用推理,它以实际的语言结构的意义为根据,靠逻辑概念、语义和语境等推断出话语的先决条件。语言行为理论为解释语言交际中常出现的间接语言行为做出了解释,解释的主要方法也是语用推理。总的来说,语用学研究意义与语境的关系,意义就是受话人根据语境对发话人所说的话进行逻辑推理的结果。(以上有关皮尔斯实用主义的材料,主要来自夏基松所著的《现代西方哲学教程新编》)

3.从语用学两大原理(会话含义和言语行为)的哲学渊源来讨论语用学

从西方现代哲学史可以看到语用学的渊源:语用学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可以追溯到日常语言哲学(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流派,日常语言哲学与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和实证主义等哲学思想都属于西方哲学史上的科学主义思潮。皮尔斯和莫里斯的符号学及奥斯丁、格赖斯、塞尔的语用学都是在这个思潮中诞生的,他们的理论一脉相承。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当逻辑实证主义开始在欧洲流行的时候,英国出现了另一种与其有亲缘关系的哲学流派——日常语言哲学流派。逻辑实证主义与日常语言哲学流派都属新实证主义。它们都断言评论经验范围以外的问题就是“形而上学”,都主张对语言进行分析。不过逻辑实证主义属形式语言或人工语言哲学,主张抛弃日常语言,依照数理逻辑,另创一种理想化的人工语言或形式化语言,但在理论上遇到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日常语言哲学就是为了克服这些困难而另创的一种实证主义语言哲学。它之所以被称为“日常语言哲学”,是由于它主张日常语言是完善的,各种“形而上学”争论和认识错误的根源不在语言本身,而在人们没有正确了解和使用日常语言的规则或方法,错误地使用语言。(夏基松,1999:207)

语用学中会话含义学说的创始人格赖斯和言语行为学说的创始人奥斯丁、塞尔都是日常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学说被认为是言语行为学说的前身。维特根斯坦(后期)被公认为这个流派的奠基人。奥斯丁是这个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以下着重介绍这两位代表人物的理论。

维特根斯坦主张不问意义,只问用途。他说:“我们觉得,我们面对的哲学上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根源之一就在于我们要给名词找到一个它的对应物。”应该提出的不是“词的意义是什么”,而是“词的用途是什么”的问题,这是因为只有把它们结合在一个语句中才可能有一定意义,而且一个词在不同语句的结合中可以有不同的意义。他认为语言是与人的活动不可分割地联系着,是不可能抽象地做出解释的。语言并不是静止的逻辑构造的产物,而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活动。他把语言比喻为一种游戏。他说:“我把语言与行为的结合叫做语言游戏。”他说游戏必须有游戏人共同遵守的规则才能进行。语言也是这样,它也有说话者共同遵守的规则。同一语词,在不同使用中的意义也不一样。语言是一种工具,它们必须在使用中才能得到意义,而离开语言的日常使用,孤立、静止地去考察语言及其词语的意义,寻找它的对应物是枉费心机。(同上,209—213)

奥斯丁反对心理主义的主张,认为同样一个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意义,因此解释意义的重心,应从说话者的内心意向转到言语行为方面来研究,即从言语行为方面去考察意义。他的这种理论是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是一种“活动”或“行为”的观点的发展。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言语就是行为,说话就是做事,不能把说与做对立起来,因为使用语言陈述事实,本身就是一种陈述或描述行为。这种理论扩展到语言研究范围,并把语言和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对后来语言哲学有很大影响。(同上,207—212)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语用学的雏形。

总之,语用学来源于皮尔斯和莫里斯的符号学。它是皮尔斯符号学中的“解释者”(interpretant)的发挥,更明显的是莫里斯所说的符号学的三个部分(语义学、语法学和语用学)之一,它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符号表达的意义是使用者解释的结果。语用学是一门语言学科。语用学的哲学基础是实用主义(pragmatism)哲学,或称实效主义哲学(pragmaticism)。它的主要方法论是逻辑推理。它研究的对象是意义与语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研究语义学以外的言外之意。它指的语言不是静止的语言,而是言语行为,一种动态的语言,语言的意义与人的意图紧密相连。因此,语用学有向动态和认知方向发展的余地。但它也有其局限性,它属于西方现代哲学的科学主义潮流,属于科学倾向的皮尔斯符号学系统,它所指的使用语言的人是作为生物个体的人,不是社会的人,它所指的语境是使用语言的人所处的实际语境,不是社会文化语境。因此这种理论在社会人文科学领域的应用受到很大限制。笔者认为,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所谓的“欧洲大陆的宽泛意义的语用学”以弥补这个缺陷。它企图把语用学的研究范围扩大到社会文化领域。但这样做违背了语用学的初衷,脱离了语用学的传统,无法运用语用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它的研究范围达到了“语言的使用”(language in use)的宽度。实际上这是索绪尔所说的“言语”(parole)范畴。他们这样做,使语用学必然与社会语言学、话语分析(语篇分析)等众多语言学科重叠、混淆,不利于语言学科的研究和发展。这就是上述“在符号学框架中的语用学”一文指出的:“皮尔斯对这个术语重新命名的确是在他的哲学基础上做出的,但它也不能阻止新的误解和我们时代中最有影响和最具有挑战性的理论的发挥。”语用学研究的困难不仅在于“实用主义(笔者:实际上指语用学)有多种解释”,还在于“它的历史观点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目前有些学者提倡的语用学的方法论与传统语用学的不一致。笔者还认为,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是同胞兄弟,都是皮尔斯符号学的“解释”理论的发挥。皮尔斯的符号的三个关联物中,符号代表物(representamen)指向所指对象(object),但它还不能完全代表所指对象的意义,还必须经过人的解释(interpretant),也就是说,在人使用符号的认知过程中,符号代表物并不能完全代表所指对象(客观世界)的意义,还需要符号使用者的解释,因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这就是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基础。(详情见6.1.2认知语言学符号学分析)把这个原理应用到信息交流中,说话人表达的意义,也要听话人根据自己当时所处的情境加以解释,发现说话人的真正意图。这就是语用学的理论基础。把这两门学科一并考虑,也许有利于对它们的理解。总之,我们要从语用学的哲学基础和符号学根源上认清语用学的性质、范围和方法,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优势,同时也不节外生枝,使语用学达到无法确定其定义和研究范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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