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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与网络社会学

时间:2022-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社会这种去中心化结构,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个人从中心到边缘的组织模式解放出来,从而使网络中素未谋面的网民,可以仅仅因为兴趣相投而成为朋友,而且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这种网络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在本质上是平等的。这也使得网络社会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网络社区,这些网络社区成为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共空间,这种公共空间与现实社会空间有很大的不同,更能吸引网民的参与,网络给网民提供了一个平等交往的机会。

一、网络社会与网络社会学

1.什么是网络社会

互联网已经植根于整个信息社会的大系统中,它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大的技术飞跃,同时也是一次大的人类社会变迁,它以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每天都在创造着新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它所导致的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组织和生存模式悄然走进我们的生活,一种与以往社会不同的新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形式已经形成,我们把这种共同体称为网络社会。[1]

“网络社会”与“日常社会”在“人—人”的关系方面没有本质的对立,因而它也是一个现实的而非虚拟的社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与“日常社会”就没有任何区别。实际上,网络社会有着与以前所有社会形态都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足以使之成为有别于以前所有社会形态的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2]

网络社会是建基于信息网络平台的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共同体。它是一种世界普遍交往的社会结构,由人们的交往实践主体与主体通过网络这一中介客体构成的一个相互交错或平行的交往大系统,是现代世界交往、互动联系的媒介,是交往实践全球化的共在结构。[3]

此外,有学者进一步区分了作为社会结构形态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和基于互联网架构的电脑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cybersociety),前者如卡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中所言:“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汇总的操作和结果。虽然社会组织的网络形式已经存在于其他时空中,新信息技术范式却为其渗透扩张遍及整个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网络化逻辑会导致较高层级的社会决定作用甚至经由网络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利益:流动的权力优于权力的流动。在网络中现身或缺席,以及每个网络相对于其他网络的动态关系,都是我们社会中支配与变迁的关键根源。”[4]他们认为,网络社会可能是所有信息化社会共有的结构逻辑,但是,一方面,它无法排除社会文化和制度的多样性,因为形式的相似并不意味着内容的雷同,网络社会对于不同民族国家来说将是“和而不同”的;另一方面,各社会网络尽管必将主动连接到全球网络中去,但各网络之间基于利益、价值观等因素不太可能“一体化”,并完全整合进单一网络。基于互联网技术架构的“网络社会”实际上是“赛博社会”,这是互联网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模拟现实情境所形成的一个沟通信息的空间。如今,这个空间也已经成为一个非工具性的互动场所。而且就其所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而言,它也是一种社会形式。[5]

2.网络社会的主要特点

网络社会是一种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而且它也不是完全虚拟的,它的载体是实实在在的,它的社会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其主要特点有:

第一,跨时空互动性。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缩小为零。人们可以借助网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找到网络上的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互联网构成的网络社会上的人际交流可以双向互动并且既可是同步的,也可以是不同步的。前者如通过QQ、MSN、微博、聊天室等在线聊天,后者如通过留言、发帖等方式让人摆脱时间的限制。网络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借助电脑、手机等网络终端使自己变成一个接入点,加入到跨越时空的网络之中。这种跨越时空的互动大大改进了人类相互交流思想、言论的沟通方式。网络社会高频率互动在整体上增加了人类互动的频率和总量,推动了社会快速发展和多元化。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周游世界,了解各国、各民族的文化,可以在网络上谈天说地,与不同民族、种族、国家的人对话,给人们创造一个无限扩展的、丰富多彩的多元生活空间。

第二,去中心化。网络社会突破了传统社会结构,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等级差别而平等地获得信息,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收入、职业等的差异而平等地交往。因此,这种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权力等级,超越了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从而有可能使人们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个人能够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网络社会这种去中心化结构,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个人从中心到边缘的组织模式解放出来,从而使网络中素未谋面的网民,可以仅仅因为兴趣相投而成为朋友,而且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这种网络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在本质上是平等的。这也使得网络社会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网络社区,这些网络社区成为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共空间,这种公共空间与现实社会空间有很大的不同,更能吸引网民的参与,网络给网民提供了一个平等交往的机会。

第三,信息共享。网络社会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社会关系结构”[6],交流和处理信息是网络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在网络上,每一个人都有权把自己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展示出来,和大家分享。互联网的生命在于有无数的人以各种形式不断地在网络上提供新的内容。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极大地改变了世界,如人们不再必须去图书馆才能看到、收集到自己想要的资料,因为网络上可能有人把这些珍贵的资料上传到网络上,人们可以足不出户把需要的资料收集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这种信息共享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极大地扩展了人们的信息源,另一方面又给传统社会的很多方面带来了挑战,如版权保护等。不仅如此,网络可以超越报纸、电影、电视、音响等以往传媒的传播特质,集各种传媒的功能于一身,它提供的文本是全方位、立体式的,从这种意义上说,网络不仅因为信息共享给人们带来了方便,而且它所带来的信息是全新的、全方位的、全媒体融合的。

第四,开放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互联网的标志不仅仅在于使用了路由器,并且能够通过TCP/IP介入互联网,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开放的网络才是互联网。[7]互联网的开放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用户开放。不强迫用户进入一个关闭的体系,或者说不强迫用户不得连接到其他系统上,而是允许广泛的链接,就像电话系统一样。二是对提供服务者开放。可以为商业的或者学术的需要,提供一个开放的,可以接入的环境。三是对提供网络者开放。使任何提供网络者可以成为整个互联网络的一部分。四是对未来的改进开放。可以在今后增加新的服务,而不是限制在一种服务中。

第五,自由性。在网络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发表意见,从在BBS、IRC或Newsgroup上发帖子,到申请自己的讨论区,再到建立自己的空间、网页、网站,这一过程需要遵守的是技术层面的规范与基本法律规定。同时,网络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松散的、去中心化的模式,任何信息可能来自任何一个节点,只有网站管理员对其网站的内容进行管理,从社会意义上讲,网络社会是一个自由的、开放的生活空间。

3.网络社会学

社会学界对网络社会学这一分支学科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从本世纪初开始,一些社会学研究者敏锐地观察到网络给社会带来的种种挑战,研究者分析了网络社会的基本特点、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差异、网络社会管理等内容,建构起一门不断走向成熟的网络社会学分支学科。

就研究范式而言,有学者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整体转型与重构的新知识形态,应该有其有别于经典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范式。这种基于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新理论范式,其研究范围和问题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一些主题:(1)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的研究;(2)对网络空间所特有的社会问题的研究;(3)网络虚拟社会生活对现实生活的影响研究。[8]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它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的理论范式。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中心,放在针对网络空间的独特社会特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做支撑的概念命题系统上,以建构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立足点,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9]

就研究对象而言,与传统社会学的讨论一样,在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对象问题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比较重视对网络行动的研究,有的学者则重视网络社会关系的研究,还有的则重视网络社会结构的研究。有学者认为,网络社会学是一门研究在特定的网络社会生存方式下的团体和个人以及家庭、社区、政府、企业等机构、组织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中国网络社会学首先需要研究和回答当前社会中发生的颇有争议的网络现象。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大致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只是其对网络技术的运用有独特的要求。[10]

有学者认为,网络行动无疑构成了人们网络社会生活得以建构的初始要素。作为网络社会中一种最常见、最简单也是最抽象的社会现象,网络行动同时也蕴涵了网络社会生活中一切最复杂、最深刻的关系和结构。一方面,网络行动使得个人与他人在网络上发生互动并构成一定的网络社会关系即网际关系,从而在此基础上组成网络群体、网络组织、网络社区乃至整个网络社会;另一方面,网络行动作为网络空间中一个最简单和最抽象的现象和范畴,它由于自身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展开和发展的历程,也就是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行动系统的网络社会的形成过程。因此可以说,网络行动不仅构成了一切网络社会现象和网络社会过程的基础,也构成了把网络与网络社会同整个人类社会系统联系起来的纽带,社会学对网络的研究无疑应当从对网络行动的分析开始。[11]

也有人认为,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行动者在网络时空中的沟通和互动规律以及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网络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是网络行动者、网络互动、网络时空和网络场域。网络社会学还必须对网络社会的性质、功能以及它与现实社会的区别做出科学的回答。[12]

就研究方法而言,有人认为,关于网络社会的研究既不能完全脱离社会学的范畴,又不应拘泥于社会学的范畴,特别是传统社会学的范畴,对于网络社会可以进行全方位、不同角度的思考和研究。一门新的学科建立,必须确立其独立的研究方法,当前,以现实社会学研究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网络社会,已经显示出了许多局限性,造成一些成果看上去更像是传统社会学的网络版,也使研究无法继续深入下去。可以预见,关于这门学科的争议会不断,而这也是一个学科发展必须要经历的阶段。通过争议,网络社会学才能更加清晰地确立其方法论立场以及研究对象的性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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