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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应该放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社会的独特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上。对于这种网络空间的基本特性,本尼迪克特认为:“全球网络化,由电脑支持、由电脑进入和由电脑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电脑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
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_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

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1]

20世纪下半叶,三个独立的进程几乎同时出现:管理的灵活化及资本、生产和贸易的全球化,以个人自由和开放交流为核心内容的价值观的全球性扩张,以微电子技术革命为基础的计算、通信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这三个看似独立的进程,共同推动着一种以网络(network)为基础和主要特征的新社会结构的崛起,推动着人类社会快速迈向一个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时代。今天,由互联网勃兴所引发的数字化、信息化和全球化革命,不仅以极其迅捷的速度广泛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全方位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的面貌,而且也是社会学面临的一次重大挑战与机遇。面对因互联网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今日社会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我们认为,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它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的理论范式。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行为模式重构的新知识形态,网络社会学需要有其不同于传统社会学的问题意识、理论概念与研究范式。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应该放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社会的独特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上。迄今为止,我们对网络社会的社会学思考,基本上没有摆脱破碎片断的局限,尚未形成系统整体的研究。主要表现在,面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学尚未形成能被大多数学者认同的基本问题与分析概念,甚至还没有一个能被大家认同的学科名称、学科定位和研究议题。[2]因此,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放在针对网络社会的独特社会特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作支撑的概念及命题系统上,以建构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立足点,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这一突破的社会学后果,可能是一种全新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确立。

网络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一种新理论范式,其基本议题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社会结构和网络社会行为。其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网络社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结构的基本形态是什么?网络社会的时空结构有什么特点?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与权力呈现出什么样的结构关系?生活在网络空间的网民与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人们有什么区别?如果说网民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新社会身份,这种社会身份与传统的社会身份如阶级、教育、地位等有什么不同?网民的在线身份会如何影响人们的自我认同形态?人们如何在网络空间展开社会行动?网络社会行为有哪些基本类型?如何理解网络行为的行为逻辑?网络空间的社会互动有什么特点?人们又是如何通过网络互动建构起基本的网络社会关系的?虚拟社区是否是真实的社区?其实质和特征是什么?网络社会的组织模式有什么特点?等等。(2)网络空间中的社会问题。具体包括诸如网络空间的信任与风险问题、网络空间的隐私保护问题、网络行为的社会控制与社会引导问题、信息超载问题、网络安全问题、网络成瘾问题、网恋问题、网络色情问题、虚拟性爱问题、网络病毒问题、网络暴力问题、网络黑客问题等。(3)网络生活世界与现实生活世界的交互影响。在21世纪,网络将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但是,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网络作为一个人造的虚拟世界,始终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当然也可以像特克所说的那样理解,即现实社会只是网络世界的一部分,“只是另一个视窗”[3])。因此,网络社会学也应该考察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社会生活将会怎样与现实社会生活发生交互影响。例如,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扩张,类似网吧这样的上网场所也在迅速增多。网吧作为一个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彼此互动的特殊场所,真实生活空间与虚拟生活空间在其中常常彼此渗透并相互指涉。换言之,网吧是一个真实与虚拟同时存在并相互交织的双重空间,在这样的双重空间中,幻想、真实与虚拟相互聚合,使用者也借此展开多元的社会生活,并获得特殊的行为感受。正因为如此,所以网吧往往对青少年有着特别的吸引力。这意味着,研究网吧不仅是我们梳理网络社会生活与现实社会生活交互影响、交互渗透的极佳场域,而且也能据此了解网络为何对青少年有着如此巨大的吸引力。

一、网络社会结构与网络社会行为

与现实社会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是什么?网络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首先面对的基本问题。我们认为,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解析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之所以尤为重要,是因为网络空间不只是人们进行社会行为的环境和场所,而且是社会行为的内在构成因素,“网际网路不是外在于我们的媒介,而是把我们吸纳进去的空间”[4]。因此,正如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结构化理论所说,不应把时间和空间仅仅视为社会行为的环境,而应以社会系统在时空伸延方面的构成方式来建构社会思想,“社会系统的时空构成恰恰是社会理论的核心”[5]。毫无疑问,对网络社会的时空构成方式的理解,同样也是建构网络社会学理论的关键所在。

本尼迪克特(M.Benedikt)在其编著的Cyberspace:FirstSteps一书中认为,网络空间(cyberspace)包含了从二维(2D)到三维(3D)的“图形使用者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s,GU I)、网络(network)、虚拟实在(Virtual Reality,VR)、多媒体(multimedia)、数据库(databases)、超链接(hyperlink)等电脑技术和形式。对于这种网络空间的基本特性,本尼迪克特认为:“全球网络化,由电脑支持、由电脑进入和由电脑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电脑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6]也就是说,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与真实交织的双重空间。首先,网络空间的真实性,是人类自己营造的结果。“网际网路的‘空间虚拟真实’,指的并不是由电脑所创出与真实环境相似的虚拟实境,而是指借由人类内在的心理反应之认同产生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这也就是说,电子网路也许在图像式阅读上并不与真实世界有着正相关(如BBS),但是在渗入了使用者的知觉参数之后,其对已存有之空间存在感依旧可以油然而生。”[7]同样,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也不是指虚假不真实,而是一种介于真实与想象之间的混合。在网络空间,传统的物理世界与心灵世界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了。网络空间虽然以物质世界为基础,却主要由信息、数字甚至思想、想象等构成,人们在进入网络空间时,其物理身体并不跟着移动,因此可以说网络空间是一个多维度的心灵空间。这种网络心灵空间的凸显,导致人们在虚拟社区的认同,并不来自于共同的地域,而主要来自于某种共同的兴趣或爱好。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和需求的人们,因其相互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而在网络空间中走到一起,进行相互交流与互动,从而形成共同的虚拟社区,塑造共同的社区意识,达到一种与在真实社区中一样的存在感。然而,由于网络空间是由数字、数据、图表或各种表现现实世界的信息组成的,不存在有形的物质实体,因此,网络空间作为人类行为的产物,所体现的仍是一种虚拟的真实。而且由于网络空间消除了想象与真实之间的界限,导致虚拟甚至比真实更真实。“于是真实与符号不再区分,媒体建构出过分真实的社会,一切都是拟像,形成了一个无深度的文化。网际网路的出现,更加强化了拟像活动的动力,让后现代主义具体而微地蔓延在网路空间中。”[8]

网络空间的另一个重要特性,是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的交织。社会学家卡斯特(M.Castells)曾从经济基础出发,借助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 s)的概念,具体描绘了网络空间的崛起与信息化城市的形塑。以全球经济结构作为批判视角,以流动空间为竞争场域,再配合信息化城市的崛起为外显现象,描述与解读网络社会基于信息技术的职业重组与劳动分工,以及因此而凸显的文化冲突现象,是卡斯特网络社会观的基本内容。卡斯特认为,新凸显的网络空间逻辑,可以称之为流动空间,与它相对的是具有历史根源,且人们共同经验的空间组织,即地方空间(space of places)。流动空间的出现,表现出与以地方空间为基础的社会文化之间的脱落(disarticulation)。由这种脱落所塑造的再结构过程所凸显的,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支配性权力与功能空间,以及社会分化与整合模式。而随着流动空间的概念在经济与社会组织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地方空间的重要性将大大缩减。此时,虽然人们“确实依然生活在地方里。但是,由于我们社会的功能与权力是在流动空间里组织,其逻辑的结构性支配根本地改变了地方的意义与动态”。卡斯特认为,在更深的层次上,这种流动空间所凸显的物质基础的观念转化,表明一种新的空间支配模式正在重新塑造一个后设网络。由此,网络社会中的人们及其行为,与地域之间将会形成一种新的社会距离,“支配性的趋势是要迈向网络化、区隔化的地方里,让这些地方之间的关联逐渐丧失,越来越无法分享文化符码”[9]。这种新的社会距离与区隔,意味着地方空间逻辑与社会空间逻辑之间的结构性精神分离,以及结构性意义的消失。这意味着,与传统原子化社会中地理位置或者说地点具有决定性意义不同,在网络空间,核心的因素是链接而非节点,节点需要在网络空间的超链接中获得其存在的意义。“后信息时代将消除地理的限制,就好像‘超文本’挣脱了印刷篇幅的限制一样。数字化的生活将越来越不需要仰赖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在甚至连传送‘地点’都开始有了实现的可能……在后信息时代中,由于工作和生活可以是在一个或多个地点,于是‘地址’的概念也就有了崭新的涵义。”[10]换言之,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时空边界,没有身份、家庭和阶层等地方性社会背景的全球虚拟空间。或者说,网络空间是一个吉登斯所说的时—空伸延与哈维(David Harvey)所说的时—空压缩并存的全球虚拟空间。

网络空间真实与虚拟交织、伸延与压缩并存的特征,意味着建基于其上的网络社会,具有不同于工业社会的特性。正如卡斯特所说,互联网作为当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正在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并且已经实际地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因此可以说,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一句话,网络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新的社会结构、形态与模式。在网络世界中,所有的节点,只要它们有共同的信息编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成就目标),就能实现联通,构成网络社会。卡斯特认为,今日西方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节点通过网络连接而成的网络社会。这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动态的、开放的社会系统,而这种网络化逻辑的不断扩散,必然会改变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以及人们在网络中的在场和缺席,网络与网络之间的动态关系。网络社会的凸显,意味着人类经验的巨大变化,以及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在社会学意义上,可以说互联网的勃兴,是引发人类社会结构重大转变(great transformation)的一个起始事件。

由互联网营造的网络空间引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验变化,首先体现在随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或社会身份——网民身上。今天,“我们正在步入一个激动人心的资讯时代:网路世界正在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网民也正在成为我们的新身份”[11]。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础是农民,工业社会的基础是市民,那么,网民就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民并不是简单的电脑使用者,而是电脑使用者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其成员在网络社区如BBS、IRC、New s‐group中相互交流,沟通情感,传递信息。与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的交往不同,网民在网络空间中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网络空间,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与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从而使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Global Village)”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学来说,网民这一全新社会群体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互联网在连接电脑的同时,也连接了使用电脑的人,而一旦通过电脑网络将使用电脑的人连接起来,电脑网络就变成了社会网络。与传统的社会网络相比,在这种因电脑联网所形成的虚拟社会网络中,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社会结构都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其中,对网民的网络社会行为的社会学研究在理论上尤其重要,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人们的网络社会行为极具弹性,借着网络既隔离又联结的功能,人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自由度,在网络空间从事各种各样的社会行为,这必将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造成巨大的冲击。因此可以说,网络社会行为是建构网络社会生活的基础,它蕴含着网络虚拟社会生活的基本关系和基本结构,是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网络社会互动、网络社群、网络组织、网络文化等的基础。

网络空间崛起引发的另一个重要社会学议题,是互联网对人际互动模式的改变。互联网的兴起,对于人际交往来说,是一场科技结合心理的革命。与传统的人际交往媒介多半只是沟通的工具不同,网络空间不仅是一个互动的媒介,而且是一个自我呈现的媒介,它充分结合了人际交往的两大功能:互动性和自我呈现。[12]今天,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把自己的家建设成为人际交往的天堂,从而使人际互动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层面。互联网给人们的沟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生产和消费等日常活动,足不出户就能办公、购物、交往等。茧居族(Cocoons)、SOHO族(Small Office Home Office)、电子隐士的出现,正是这一变化趋势的生动表现。同时,由于网络人际互动完全依靠互联网展开,因此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互动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互动中有可能不起任何作用,或者作用极微,相对于日常的人际互动,网络人际互动显得更少限制、更多自由、更多创意,而且相对而言,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特征,也使网络人际互动显得更为平等,更少群体压力。可以说,网络空间的人际交往,是一场重塑自我的游戏。但与此同时,网络人际互动也有可能导致人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从而使人变得更为退缩,甚至造成网络成瘾、网络孤独症的出现,或者导致网络人际互动中的战火和攻击行为。因此可以说,互联网具有一种内在的结构性风险,它在拉近人们之间的空间距离的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人们之间的关系疏离,并有可能因此损害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面对面交往,使个人从真实世界中隐退。

互联网的兴起,还重塑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模式。由于互联网是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因此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交往能以一种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进行,从而建构起一种全新的开放式的组织模式。在这种没有中心的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模式中,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完全是开放和发散式的,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等级差别而平等地获得信息,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收入、职业差别而平等地交往。因此,网络这种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权力压制,超越了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从而有可能使人们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个人能够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并由此导致一种新型、高效和有高应变能力的组织结构产生。当然,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必然会向积极的一面发展。实际上,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也为更高效的反社会行为提供了可能,从而使得某些有组织的集体或突发事件的出现更难控制和预防。这意味着,与现实社会相比,在网络空间,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将变得更加不可预测,这对互联网的安全造成了隐患,增加了网上越轨行为发生的几率。然而,无论如何,互联网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个人从由中心到边缘的组织模式中解放出来,从而使网络中素未谋面的网民,可以仅仅因为兴趣相投而形成朋友、情侣等原来在真实世界中必须依赖面对面持久互动才能建立的关系,而且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这种网络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在本质上是平等的。

二、网络空间中的社会问题

互联网在重塑人类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网络空间本身的社会问题,也包括网络对现实社会所造成的冲击。正如特克所说:“进入虚拟世界的新作为,引起有关社会与我们本身的若干基本性问题……科技使我们作为人的形貌改变了,它改变我们的关系,改变我们的自我意识……这种新生活方式引发的问题不仅艰难而且令人痛苦,因为它们触及我们最复杂而且最难解的社会问题的核心:社区、认同、治理、平等与价值等问题。在这里没有简单的好消息,也没有简单的坏消息。”[13]

分析和把握网络空间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关注网络空间的一个重要特性,即随着互联网迅速渗入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社会网络的关联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网络的脆弱性。与传统社会不同,网络社会内在地包含着结构性风险,可以说,网络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风险社会。

关于风险,按照《风险社会》作者贝克的说法:“风险与数字共张扬。风险总是可能性,仅此而已,然而却又不排除任何事物。”[14]也就是说,风险是指在与未来结果的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是一种与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密切相关的存在。当我们称一个社会为风险社会的时候,就意味着在这一社会中,这种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已经具有了一种结构性的特征。换言之,风险已不再外在于社会,而是社会结构中的内在构成因素,来源于社会本身的制度化组织过程。网络社会正是这样一个内在地包含着可能性和不确定性结构的社会形态,其风险性主要根源于以下几个原因:(1)在网络社会,信息和知识取代能源而成为了社会行为的关键要素,成为了重新塑造社会结构的基本力量,而“更多、更完美的知识正在成为新风险的来源”[15]。这是因为,信息和知识的一个关键性特征,就在于其包含了巨大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它在促进社会关联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网络的脆弱性。(2)网络社会的风险性,还根源于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独特时空特性。网络社会在时空上具有跨地域和即时性特点,卡斯特从理论上将之概括为“流动空间”和“无时间之时间”。网络打破了传统社会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压缩到零,并且通过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从地方性场景中抽离出来,在无限延伸的全球时空中再嵌入。这意味着,网络时空具有一种拼贴画的效应,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在同一个平面存在,人们的行为已越来越不依赖于特定的地点和时间,这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结构的风险性。(3)互联网极大地提高和强化了社会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从而导致社会走向更高程度的相互依赖。而当社会系统的相互联系急剧增加时,如果系统或者其中部分无法适应这种增加产生的后果,社会问题就会迅速放大、膨胀和传播。换言之,由互联网强大的互联性而产生的放大效应,会催生和增强社会系统的脆弱性,使风险传递速度更加快捷,传递范围更加广泛。(4)人们在网络空间的社会行为所具有的匿名和身体不在场特点,也是构成网络社会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网络空间,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社会面貌是不在场的,这种行为主体的虚位,对网络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仅对网络人际交往的影响而言,就有可能导致诸如身份识别困难、人际信任危机、因交往对象不确定或多变而导致交往无法深入、多界面生存造成的压力与角色认同困难、交往伦理相对化、现实人际交往淡化等多重社会后果。[16]

由于网络社会内在地包含着结构性风险,因此,网络空间中的社会问题要比现实社会复杂得多,而且其社会后果也往往更为严重。例如,隐藏在可执行程序或数据文件中的具有自我复制和传播能力的电脑病毒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便是一例。电脑病毒从开始传播到导致整个网络被感染,几乎不需要什么时间,它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显然具有与现实社会极不相同的特点。自从1988年11月第1例电脑病毒——莫里斯蠕虫在有6000台电脑联网的ARPA网被发现以来,电脑病毒在网络空间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越来越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例如,2000年5月4日,名为“爱虫”的电脑病毒,使网络世界陷入了混乱之中。仅一天时间,就在全世界造成了10亿美元的损失。“像‘爱虫’这类病毒的影响就证明了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世界已经怎样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17]

又如,随互联网形成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犯罪行为,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犯罪行为相比,亦有其新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匿名性,使个人很容易躲在安全的私人空间进行或参与在真实世界中限于各种条件而不易进行的犯罪活动。同时,网络也是一个放大器,个人内心平时被隐藏和压抑的各种犯罪欲念,也因为匿名而更有可能被释放。网络有可能将人类的欲念夸张、歪曲和放大,从而对真实世界构成威胁。对一个潜在的、心存不满的社会边缘分子或都市游击者来说,互联网是实现其欲念的一个极佳空间,因而对其有着极大的诱惑力,而这种诱惑力对公众却构成了潜在的危险。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破坏网络数据、网络洗钱等,都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网络交流的高匿名性、高互动性、高隐蔽性,同时使色情信息的传播变得极为便利。在网络空间中,色情信息的传播几乎不受任何限制,而且个人通过互联网接触色情信息也极为方便和安全,这无形之中消除了人们在真实世界中接触色情信息时因为受到各种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来自权威的意识形态,也可能来自普遍的道德感等)而存在的心理防线,从而促进色情信息的广泛传播与扩散。目前,互联网上的色情信息泛滥程度已是有目共睹,“从小报性热潮和令人可笑的女人照片CD‐ROM的流行,到由于发行淫秽、非法并完全没有道德的万维网主页而被起诉和关监的儿童流氓犯,电脑色情包括了广泛的罪恶和罪恶之人”[18]。早在1995年,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个专家小组发表的网络色情调查报告《信息高速公路上的色情营销》就已指出,仅仅在18个月中,就有大约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影像和文字流通在互联网上,平均每天1700件,接收者多达40余个国家和地区。英国米德尔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也发现,在互联网上,有大约47%的非学术性信息与色情有关。网络还使得色情信息的种类比以往更为丰富,除传统媒体中常见的文字、图像以外,还出现了激情对话(hot chat)甚至虚拟性爱(cybersex)等新的色情行为方式。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自由地进行色情信息交流,兴趣相投的人们甚至还可以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共讨论区(BBS),集中制造、散布、交换色情信息。这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是一个重大的挑战。而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网络色情问题的严重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色情信息的数量和种类繁多上,更在于网民追逐和迷恋这些色情信息的狂热程度。

知识鸿沟的扩大也是我们在网络时代所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Tichenor)、多诺霍(G.Donohue)和奥里恩(C.Olien)在1970年发表的《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别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知识沟假设(know ledge‐gap hypothesis)”[19],认为随着大众传媒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多,处于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获得媒介知识的速度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人将比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这类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识差距将呈扩大而非缩小之势。按照这一假设,互联网的扩展,可能加大而不是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互联网是当今技术含量最高的信息媒体,它在知识传播上集多种传统媒介的优势于一身,具备可以处理海量信息、快速检索、双向交互、多媒体合一等优点,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能广泛地接触信息的全新渠道。但是,互联网的知识霸权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之间所可能具有的关系。价格不菲的上网设施和网络使用费,以及必需的电脑和网络知识,好像一座分水岭把社会大众一分为二。这意味着,知识沟假设的一种重要作用方式——文化程度高的人比文化程度低的人接受信息的速度更快,已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网络世界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 IC)的多次调查都表明,虽然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每年都在快速增加,但人们对互联网的介入程度与学历、收入呈正相关关系,而且具有较高学历和收入的人,对互联网的态度也更为乐观。网络世界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特征,也与知识沟假设的另一种重要作用方式——在多元的社区中,由于信源的多样性,因而知识沟有扩大的趋势颇为一致。可以说,网络使用机会和网络使用能力的不平等,正在日益强化数字富人与数字穷人之间的隔阂和断裂,从而造成“数字鸿沟”这一新的知识沟状态。“已经上网的人,浏览万维网并在互联网上进行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的人,有着极大的经济和社会优势……没有上网的人就有成为新的仆人阶层的危险。上网和未上网之间的鸿沟很宽并还在加宽。”[20]

显然,互联网崛起所引发的新社会问题,远不止上述这些。它还有可能造成文化冲突、人际关系疏离、信息焦虑、网络孤独、网络成瘾、网络谣言扩散、网络语言暴力等问题,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调查,都应该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三、网络生活世界与现实生活世界的交织

今天,网络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与此相应,以网络空间为基础的虚拟生活经验与真实生活经验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织,也正在逐渐成为这一部分人们的共同生活经验,从而导致了各种社会界限的突破及虚实世界的交织。鲍德里亚认为,我们今天已处在一个拟像时代,电脑、信息处理、媒体以及按照拟像符码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已经取代了现代社会中生产的地位,成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与现代社会是一个工业生产社会不同,后现代的拟像社会是一个由模型、符码和控制论所支配的信息与符号社会。符号本身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并建构出一种由模型、符码及符号组成的新社会秩序。在这种拟像社会中,模型与符号构造着经验结构,并销蚀了拟像与真实之间的差别。拟像与真实之间的界限已经内爆,而且拟像变得比现实还要真实,它不再指称自身之外的任何现实,虚实世界之间的界限也因此变得含混、模糊甚至消融。以迪斯尼乐园为例。迪斯尼是一个虚拟的想象空间,是一个将过去、现在与未来世界糅合而成的空间环境,与乐园之外的实际生活空间有着明确的界限。然而,在后现代社会,这种虚拟时空与现实时空之间的界限却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彼此交织、重合。以迪斯尼乐园所营造的复杂时空为代表的虚拟时空,已逐渐反过来影响现实世界的城市时空。各种城市景观,从古迹与文物保存、文化产业、狂欢节,到城市建筑,如摩天大楼、购物中心、百货公司等,都在现实的城市中被压缩、组合,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场景、想象与记忆全都交织在了一起。“虚构、分裂、拼贴和折中主义,全都弥漫着一种短暂和混乱感,它们或许就是支配着今天的建筑和设计实践的主题。”[21]迪斯尼乐园的虚拟时空正变得越来越真实,而现实城市时空则正变得越来越虚拟,两者之间的界限正在逐渐模糊、交融甚至消失。今天,正如贝克所说,人类已生活和行动在一个人造的、建构而成的、超越了现代社会二元区分的世界中,后现代世界是一个超越二分框架的混合世界。

这种虚拟与真实交织的后现代景观,也正是网络社会的鲜明特征。例如网吧作为目前青少年的重要上网场所,已经远不只是一个物理地点,而是一个能快速通向虚拟世界的通道,其意义恰恰在于导致物理地点虚拟化。对于许多网吧沉迷者来说,网吧指向的,是一个颠覆、解放的世界,是一个能让他们逃避现实世界,重新塑造自我的空间场所。真实和虚拟在其中相互渗透、相互指涉、相互交织,想象、真实与虚构相互聚合成为一个虚实交织的世界,个人由此实现了许多想象的功能。与此同时,网吧还导致了原本属于个人的网络使用行为,具有了社会意义的面向,其中最为重要的面向,是为青少年次文化认同与形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渠道,让青少年能在网吧这一虚实交织的环境中交换资源、实现互动,并由此形塑同辈群体间的社会认同。

数字化城市的崛起,是网络空间作为虚实交织的后现代混合世界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所谓“数字化城市”,指的是充分利用数字化及其相关网络技术和手段,对城市基础设施,以及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信息处理和利用,以实现对城市地理、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复杂系统的数字网络化管理、服务与决策的信息网络系统。这种数字化城市,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人们真实的生活空间。正如米切尔(William J.Mitchell)所说,在21世纪,人类将不仅生活在由钢筋混凝土构造的现实城市中,而且会同时栖身于由信息网络组建的“比特城市”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2000年在芬兰开启的“虚拟赫尔辛基计划”(Helsinki Arena 2000)。这个计划的最终目的,是将赫尔辛基复制在网络空间中。计划分为两部分:技术的实现和市民的参与。现实世界中的商业、通信及人际交往活动,都将在虚拟城市中重现,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现实生活中的工作、学习和经济活动。这种数字化城市,是网络时代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交织形成的“智能场所”。“智能场所收集和传输信息。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将会通过范围非常广泛的新途径,参与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预测我们的日常需要,并作出相应的反应。”[22]

Cyborg(赛博格、赛博人、电子人、人机混合体)的出现,更是网络生活世界与现实生活世界交织融合的生动体现。正如米切尔所说:“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得到了电子化延伸的身体居住在物理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交汇点上。”[23]网络极大地扩展和重塑了人的存在,人类由此开始走向一个多元、去中心、平面、复调、虚拟和真实交织的生存与互动世界。“对于Cyborg来说,内部和外部的界限动摇了。人与己的区别可以重构。差异变成暂时的了。”[24]例如,当我们利用搜索引擎,即时地获得以前可能需要耗费几年甚至几十年光阴才能获得的信息时,网络空间实际上已经成为人的一部分,或者说,人已经成为网络的一部分,网络与人脑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甚至消失了。史洛卡(Mark Slouka)说:“在我们下一代的一生之中,将人类的神经系统直接连上电脑,让人类的意识下载(download)到随取记忆体(Random Access Memory,RAM)之上,以某种人工的状态保存下来,这些都是可能的。在可预见的未来,自然与科技间的那条界限将被抹杀。”[25]对于网络所凸显的这种人与电脑、人与网络、自然与科技之间的界限模糊甚至消失的情形,哈拉威(Donna Haraway)称之为Cyborg,这是一个主客体及主体间边界模糊、虚拟与真实交织,具有后现代破碎、不确定及多重自我的混合主体。哈拉威正是想凭借Cyborg概念,来超越现代性的各种身份认同(族群、种族、性别/性倾向、阶级……)彼此矛盾冲突的困境,以建构一个多重、差异、多元的后现代主体概念。[26]在网络空间,人类的存在状况被改变了,被消散在后现代的时/空、内/外以及心/物语义场中,这使Cyborg成为当今时代分析人类存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德勒兹(Gilles Deleuze)和瓜塔里(Felix Guattari)曾经这样描述人在当今世界的境遇:“我们正在从扎根于时空的‘树居型’(arborial)生物变成‘根居型’(rhizomic)游牧民,每日随意漫游地球,因为有了通信卫星,我们连身体都无须移动一下,漫游范围便可超越地球。”这种后现代的“游牧者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生存与斗争模式。游牧式的自我(nomad‐self)摆脱了一切克分子区割,并谨慎地解组了(disorganizes)自身。游牧式的生活是一种创造与变化的实验,具有反传统和反顺从的品格。后现代游牧者试图使自身摆脱一切根、束缚以及认同”[27]。一旦人们进入由电脑和光纤电缆组成的网络世界,就变成了像德勒兹和瓜塔里所说的游牧者,不再有固定的位置,不再处于现实世界中某个固定的物理地点。换言之,互联网分散了主体,使其在时间和空间上脱离了地理的限制,从而悬置于客观性的种种不同位置之间,随着偶然境遇(the occasion)的不确定而相应地一再重建。在网络空间,人始终是漂浮的,不像在现实生活中那样,具有可停泊的锚、固定的位置和透视点、明确的中心及清晰的边界,而是呈现出一种明显的扁平化、去中心、去界限、分散和多元化特征。这也正是网络社会作为虚实交织的后现代混合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总之,在今天,面对因网络社会崛起而形塑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当务之急。正如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所说:“了解社会,今天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首先选择向社会发问的方式。”[28]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首先展示的,正是这样一种新的向社会发问的方式。网络社会学不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网络社会学的发问和研究方式,极有可能将社会学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并由此构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崭新的范式。与经典社会学的研究范式相比,网络社会学范式的新,首先体现在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基点的社会学。经典社会学总是有一个叙述的基点,以此作为社会学思考及理论建构的立足点。例如,经典社会学的叙事模式常常以理性作为其叙事的基点,以“社会”概念作为其知识架构的立足点。与此不同,网络社会学首先要面对的基本事实,是网络社会的网络化、全球化、弹性、扁平化、开放性及多元性,由于网络社会学把其理论架构建立在对网络社会的这些后现代特性的认识之上,因此在网络社会学理论架构中,不可能有像经典社会学那样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和叙述基点。也正因为如此,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

【注释】

[1]原载《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2]P.DiMaggio,et al.So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Internet.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2001(27):307‐336;D.西尔弗:《回顾与前瞻:1990年至2000年间的网络文化研究》,《网络研究:数字化时代媒介研究的重新定向》,彭兰等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郭茂灿:《国内互联网研究述评》,《中国社会学年鉴(1999—200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郑中玉、何明升:《“网络社会”的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黄少华、翟本瑞:《网络社会学:学科定位与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S.特克:《虚拟化身:网路世代的身份认同》,谭天、吴佳真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10页。

[4]黄厚铭:《模控空间(cyberspace)的空间特性:地方的移除(displace)或取代(replace)?》,http://inf.cs.nthu.edu.tw/cbmradm/conference2000/conference2000/read&respond.htm。

[5]A.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李康、李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96页。

[6]M.Benedikt.Cyberspace:Some Proposals.In:M.Benedikt(ed.).Cyberspace:First Steps.Cambridge M A:The M IT Press,1994:123.

[7]李嘉维:《解构虚拟、探掘空间:网际网路的三种空间阅读策略》,http://inf.cs.nt-hu.edu.tw/cbmradm/conference2000/conference2000/read&respond.html。

[8]翟本瑞:《教育与社会:迎接资讯时代的教育社会学反省》,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312页。

[9]M.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524页。

[10]N.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194—195页。

[11]赖晓黎:《网路的礼物文化》,《资讯社会研究》2004年第6期。

[12]吴筱玫:《解析M UD之空间与时间文化》,《新闻学研究》2003年第76期。

[13]S.特克:《虚拟化身:网路世代的身份认同》,谭天、吴佳真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328页。

[14]U.贝克等:《自反性现代化》,赵文书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3—14页。

[15]U.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吴英姿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16]黄少华、陈文江:《重塑自我的游戏:网络空间的人际交往》,台湾复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77—194页。

[17]A.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1页。

[18]N.巴雷特:《数字化犯罪》,郝海洋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65页。

[19]P.J.Tichenor,G.A.Donohue& C.N.Olien.Mass Media Flow and Differential Grow th in Know ledge.Public Opinion Quarterly,1970,34(2).

[20]弗里曼·J.戴维森:《太阳、基因组与互联网》,覃方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78页。

[21]D.Harvey.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An Enquiry into the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0:98.

[22]W.J.米切尔:《伊托邦:数字时代的城市生活》,吴启迪等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23]W.J.米切尔:《比特之城:空间、场所、信息高速公路》,范海燕、胡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66—167页。

[24]W.J.米切尔:《比特之城:空间、场所、信息高速公路》,范海燕、胡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1页。

[25]M.史洛卡:《虚拟入侵:网际空间与科技对现实之冲击》,张义东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25页。

[26]D.Haraway.A Cyborg Manifesto:Science,Technology,and Socialist‐feminism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In:D.Haraway(ed.).Simians,Cyborgs and Women:The Re‐invention of Nature.New York:Routledge,1991:149‐181.

[27]D.凯尔纳、S.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页。

[28]J.‐F.利奥塔:《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车槿山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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