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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语言规划的现状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我国语言规划的现状我国的语言规划从秦始皇实行的“书同文”政策开始,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国的语言规划主要包括汉字规划、拼音方案、书面语和口语的改革、国家通用语的推广以及少数民族语言规划。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布,为国家语言通用语言的使用与传播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第三节 我国语言规划的现状

我国的语言规划从秦始皇实行的“书同文”政策开始,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中国自古以来,是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间的交流问题、汉语方言之间的交流问题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和社会各阶层共同关注的问题。近现代的语言规划观念是在西方文明的影响下产生的,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的语言规划主要包括汉字规划、拼音方案、书面语和口语的改革、国家通用语的推广以及少数民族语言规划。

1.汉字规划

汉字规划主要指汉字简化方面的规划。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在民间流行的简化字体,但长期没有得到过合法的地位。简化字一直被认为是不雅的文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知识的普及,简化字不仅在民间流行,还被一些知名学者使用与推广。近百年来,汉字简化的历史可以分为酝酿期(清末—1934年)、初步实践(1935—1949年)、振兴和发展(1949—1955年)、高潮及其成果(1956—1986年)等四个阶段。[4]1909年,陆费逵的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的著名论文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引起了关于简体字的热烈讨论。他主张采用简体字进行普通教育,还提出具体的方法,一为限定两千字左右的通俗字范围;二是减少笔画,采用已有社会基础的简笔字,并将其他笔画多的字改变字形。“五四”运动以后,改革简体字的呼声高涨,简化字运动逐渐成为有意识的运动,最具代表性的是钱玄同。他前后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减少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等文章,较为系统地提出简化汉字的方法。他在分析宋元时代流传下来的简体字的基础上,归纳出简体字的八种构成方法。20世纪30年代,《太白》半月刊的主编陈望道,联合上海的文字改革工作者组织手头字推行会,手头字就是简体字。在简化字运动发展的压力下,当时的南京政府发布了《第一批简化字表》,公布简化字324个,选字原则为:依述而不作之原则;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化字,优先采用;原字笔画甚简者,不再求简。1949年以后,汉字简化运动真正进入由政府主动推动的阶段。简化字的推行是顺应时代的潮流而产生的,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教育普及率低,人口的80%以上是文盲。为了解决汉字不易学习的难题,政府部门将文字改革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上,并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负责文字改革研究与实践。经过多年的努力与探索,终于在1956年1月发布《汉字简化方案》,该方案由《表1》《表2》和《表3》构成。分别发布230个、285个、515个简化字。《汉字简化方案》以及后来的《简化字总表》依据系统的简化方案,对繁难的汉字进行简化。汉字的简化主要采用了个体简化和类推简化的方法,并遵循“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汉字简化方针。当然,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功能问题,文字的历史传承问题,也是汉字简化工作带给我们的重要课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拼音方案

1892年,卢戆章模仿拉丁字母造“中国切音新字”字母,提出“切音字”方案,主张以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统一全国语音。到了1900年,王照受日本片假名启发创制汉字笔画型拼音字母“官话合声字母”,并主张以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1909年,江谦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1911年清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法案》。1913年召开“读音统一会”,最后确定“国音”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各地方言的语音特点,并为国语创制了注音字母(又称“注音符号”)。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8年公布了法定的拼音字母—注音字母,这一方案一直沿用到1958年。新中国成立后,于1958年发布《汉语拼音方案》,一直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982年,汉语拼音方案成为国际标准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部分海外华人地区,如新加坡的华人社区在汉语教学中采用汉语拼音进行教学。

3.书面语和口语的改革

在语言发展的进程中,书面语和口语的差距必然会逐渐缩小,渐趋一致。我国最著名的书面语改革运动是20世纪初的白话文运动。白话文运动强调书面语应与口语保持同一性,不能与实际使用的语言脱节,并主张要以白话文替代文言文。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文言文具有独尊的地位,文言文是统治阶级的语言,与口语的发展完全不相匹配。辛亥革命以后,胡适、陈独秀、鲁迅等人掀起了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白话文运动,提倡学习和使用贴近群众,接近大众口语的白话文。虽然当时的白话文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但在终结由脱离实际口语的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方面,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4.国家通用语的推广

一个国家的教育、经济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国家通用语言,中国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以后,汉语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得到了较好的传播。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Standard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的宣布,为国家语言通用语言的使用与传播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而制定的法规。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为更好地推广汉语普通话,我国制定了一个普通话的量化标准,即三级六等,分别是:

一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在法律规定和标准化测试的双重保障下,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正在全国范围内顺利进行。但需要明确的是我们在推广普通话的时候要切实处理好它同方言的关系问题。这是因为我国不仅是一个多语言的国家,也是一个多方言的国家。方言与共同语二者之间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方言,作为语言的一种变体,它与通用语有着相同的属性,即不仅具有交际功能,也具有标记功能,同时还是地域文化的载体。如果说一种语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的家园,那么,一种方言也是一个地区文化精神的寄托,是那一地区人们精神的纽带。丰富多彩的方言以及它所承载的文化都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我们国家众多的方言,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给推广民族共同语带来困难,但也绝不能因此要消灭方言。而是要通过合理的语言政策和语言教育逐渐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由于历史的以及其他种种已知和未知的原因,汉语方言分歧严重,给各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带来了很大的障碍,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面对我们国家的语言现状,为了现代化建设,为了发展,我们必须推广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这是一个基本的国策,这个方向不能动摇。

5.少数民族语言规划

我国对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各民族都有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提倡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文字;提倡少数民族在学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对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能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从我国的少数民族的分布上看,有些少数民族沿着边境线聚居,有些少数民族则与汉族或其他民族杂居。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低,但分布较广,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复杂。有些少数民族具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如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朝鲜族等民族,有些少数民族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自己的文字,如布依族、哈尼族等。对于语言文字发展较为完善的民族,语言学家在了解该少数民族的方言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在少数民族语言规范、语言信息化方面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有些少数民族的文字则需要进行部分或者整体的改革,例如傣文,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改进后的新傣文在保留原文字性质和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音位增删了若干字母,改变或增添了声调符号,对字母读音、附加符号的使用和书写规划做了规范,文字系统更为严谨、科学。有些民族则没有统一的文字,因此,解放后为其创制了文字。例如壮族,曾经用过一种形状与汉字相似的方块文字,但始终没有成为正式的文字,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81年修改后全部使用拉丁字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做好少数民族的语言规划,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团结、确保国家稳定和发展以及保持语言多样性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1]周庆生:《国外语言规划理论流派和思想》,《世界民族》2005年第4期。

[2]该分类标准引自周庆生,周庆生:《国外语言规划理论流派和思想》,《世界民族》2005年第4期。

[3]祝畹瑾:《社会语言学概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4]张书言:《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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