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特点要素和适用性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特点要素和适用性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十一条按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首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同样,实施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时,因商业水平和数量引发的差异调整以及由于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调整具体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特点要素和适用性_涉外型企业海关稽查风险管理与实操技巧——中国海关稽查风险管理报告

5.5.4.1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的特点要素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在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能够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1条﹑第2条规定确定情况下,依次采用的第3种估价方法。

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3条规定,采用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被估货物的完税价格应为与被估价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出口销售至相同进口国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应使用以与被估价货物相同的商业水平销售的﹑数量实质相同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定完税价格。如不能认定此种销售,则应使用以不同商业水平销售的和/或数量不同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并应对可归因于不同商业水平和/或不同数量的差异作出调整,只要此类调整能够根据清楚地确定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的明确的证据作出,而无论调整是否导致价格的提高或降低。

类似货物的特点要求

我国《审价方法》第19条规定,“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指海关以与进口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与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两种不同的估价方法,但两者之间存在许多相同之处。

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采用这两种估价方法时,被估货物的完税价格为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进口国出口销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本质上这两种方法采用的也是成交价格,但与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建立在被估货物本身基础上的,而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建立在其他货物,即与被估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基础上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8条调整后符合第1条规定已被海关所接受的成交价格。

一种货物是否与被估货物类似,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15条的规定,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条件:类似的货物

根据《WTO海关估价协定》第15条第2款(b)项的规定,类似货物是指具有相似的特征和相似的组成材料,并且具有相同的功能,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在确定货物是否相似时,需考虑质量﹑信誉和商标等因素。

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具有相同的功能﹑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相似性这是衡量货物是否相似的第一个条件。

我国《审价方法》规定,“类似货物,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是却具有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

《评论》中给出了有关类似货物的4个范例,对类似货物进行说明:范例1:同样大小但不同品种的郁金香球茎,生长大致相同形状﹑大小以及相同颜色的花卉。

因球茎是不同的品种,它们不是相同货物。但是,它们生长大致相同形状和大小以及相同颜色的花卉,而且在商业上可以互换,所以,它们是类似货物。

范例2:从两个不同的制造商进口的车轮里胎。

1)同一系列尺寸的橡胶里胎从同一国家的两个不同生产商进口。两个生产商使用不同的商标,而两者生产的里胎达到同一标准和同一质量水平,享有同等信誉,并为进口国机动车辆制造商所用。

2)里胎带有不同的商标,因此它们不是所有方面都是相同的,根据第15条第2款(a)项的规定,不应视为相同货物。

3)里胎虽然不是所有的方面都是相同的,但确实具有相似的性质和相似的组成材料,从而能使它们起到同样的效用。由于货物的生产达到了同一标准和同一质量水平,享有同等信誉,并带有商标(即使是不同的商标)。它们应视为类似货物。

范例3:漂白用的普通等级过氧化钠和分析用的特经过氧化钠加以比较。

特级过氧化钠的生产工序须使用非常纯正的尘状原料。因此其价格远远高于普通等级的过氧化钠。鉴于普通等级的过氧化钠不是很纯正而不能达到分析用的规格,加之既不能完全溶解又不能呈尘状,所以,它不可代替特级过氧化纳加以使用。既然两者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不属于相同货物。至于类似性,特级过氧化纳因价格过分昂贵而不使用于漂白目的,也不使用于化学剂的大规模生产。虽然两种过氧化钠具有类似特征和类似组成材料,但因普通等级过氧化钠不能用于分析目的,它们在商业上是不能互换的。

范例4:质用油墨以及纸质和纺织品用油墨。

货物要达到第三条和第十五条第2款(2)项所规定的类似性,尤其须要满足商业上的互换性。仅适用于纸张印刷的油墨不能说是类似于纸质和纺织品用油墨,即使后者在纸张印刷行业中在商业上是可接受的。

其他条件

除了上述条件外,与相同货物一样,类似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二个条件:同一国家生产

2)第三个条件:同一生产商制造

3)第四个条件: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进口国出口销售

4)第五个条件:相同的商业水平销售的﹑数量实质相同

第二十条按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规定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使用与该货物具有相同商业水平且进口数量基本一致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使用上述价格时,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对该货物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之间由于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进行调整。

在没有前款所述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同商业水平或者不同进口数量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使用上述价格时,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对因商业水平﹑进口数量﹑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价格﹑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做出调整。

第二十一条按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首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没有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可以使用同一生产国或者地区其他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如果有多个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有关以上各类似货物衡量条件的相关细节说明,与相同货物一致,请参考本书“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特点要素”章节部分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同样,实施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时,因商业水平和数量引发的差异调整以及由于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调整具体处理方法,与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一致,请参考本书“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适应性和差异调整”章节部分内容。

5.5.4.2 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在中国的应用

按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所需基本单证资料包括:

1)发票或其他能明确标明进口货物数量及名称的单证;

2)已按第一种估价方法估价的相同或类似货物进口报关时所用单证;

3)运输费﹑保险费单证;

4)其他有关应增加或应扣减费用的单证;

5)数量和商业水平调整所需的单证。

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条件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估价人员将采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对进口货物实施估价:

1)进口货物没有成交价格。

2)申报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

3)估价人员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或准确性,或者怀疑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影响到成交价格,并经价格质疑程序后,仍有理由怀疑的。

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磋商

估价人员在使用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时,可在确保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与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进行价格磋商,充分交流双方掌握的信息,以确定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价格磋商的内容主要有:

1)双方各自掌握的与被估货物有关的各种价格资料﹑产品信息和市场情况。

2)双方各自掌握的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各种价格资料﹑产品信息和市场情况。

3)双方各自掌握的与被估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有关的所有交易背景资料,包括成交数量﹑商业水平﹑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等。

4)其他需要磋商的与进口货物价格相关的内容。

注:价格磋商不是海关估价的必经程序。如果估价人员有充足的证据确定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可以不进行价格磋商。

倒扣价格估价方法的选择

在采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估价人员应采用倒扣价格方法,对进口货物实施估价:

1)经与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价格磋商,或通过调阅报关单数据库资料等方式,仍未找到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

2)虽找到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但对因成交数量﹑商业水平﹑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异缺乏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进行调整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