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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构与网点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商业机构与网点个体私营商业明成化年间礼港兴圩。1976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分设。八景国营商店分为八景矿区贸易公司和八景供销合作社,供销社下设礼港分店,石头渡分店。5月27日,八景供销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1988年,八景供销合作社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层层签订承包合同,第一轮承包期3年。八景供销合作社产权出让,共拍卖房屋产权13212.50平方米,发放职工一次性补偿安置费146.60万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商业机构与网点_八景镇志

第一节 商业机构与网点

个体私营商业

明成化年间礼港兴圩。清道光十二年(1832)有工商户22家。民国三十五年(1946)有工商户40家。1949年,有店铺42家,其中,商行18家,饮食饭店5家,食品加工3家,粮食行1家,棉庄2家,药店3家,建材业3家。每逢三、六、九日为当圩日,是高安30个圩市之一。

1950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政策。1952年,礼港有工商户43家,从业人员55人,其中工人7人,流动资金为法币2157万元(1万元等于人民币1元),固定资本4895万元。1956年,农业合作化,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独占市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三多一少”商品流通体制,个体私营商业得到恢复发展。1985年,形成各种经营体制并存的流通格局。1991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生产生活物资日渐丰富,商品供应相继取消票证和分配计划,走向市场化经营。

合作(社)商业

民国时期合作社 民国三十一年(1942),县政府制定《推行乡镇合作社实施办法》,强行规定乡镇所在地均设立乡镇合作社,乡镇住户一律加入当地乡镇合作社,每个社员至少认购1股,每股股金为法币10元(民国三十四年增至100元)。乡镇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利用、运销、消费、加工、信用、保险、林业8大门类,并设立专营合作社。成立初期,以配售乡民食盐为主,后经销生活日用品,如糖、油、布、酒、毛巾、肥皂等。民国三十五年(1946),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合作社解体。

供销合作社 1950年7月,高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成立。1951年,秉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建立礼港合作社,为全县32个基层合作社之一。

1954年,合作社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制定社章,选举理事、监事会,合作社更名供销合作社。1958年,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店,礼港改为中心店,年末有经营单位37家,其中,国营12家,公私合营20家,饮食业3家,服务业2家,年末职工人数80人,其中,国营33人,公私合营及合作社47人,当年停止发展社员,退回股金。同年,礼港中心店商品购进总额163396元,其中,购自生产者93104元;销售总额735293元,其中,零售总额586513元;年末库存208227元。

1961年7月,恢复礼港供销合作社,继续发展社员,收集股金。1963年,根据行政区域变更,设八景供销合作社,礼港供销合作社改为礼港分店。1968年,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店合并,更名八景国营商店。1971年,上级通知将供销社社员股金全部退回,实行全民所有制体制。1976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分设。八景国营商店分为八景矿区贸易公司(县商业局领导)和八景供销合作社(县供销社领导),供销社下设礼港分店,石头渡分店。

1980年,实行各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有专业承包、单项承包、综合承包、联销计酬、超利润分成五种形式。5月27日,八景供销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和发展社员、扩展服务业若干规定,供销合作社体制,由官办改民办,重新发展社员,扩展股金,成立理事会、监事会,恢复供销合作社传统管理上的民主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3年,入股社员5915户,收集股金1.50万元,占供销合作社自有资金4.20%。1985年,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由经营型变为生产经营服务型,八景供销合作社设生产资料门市部和棉花收购门市部。

1988年,八景供销合作社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层层签订承包合同,第一轮承包期3年。1990年,供销合作社有礼港、三分矿、石头渡、灶岗四个分店,职工94人,固定资产原值35.51万元,实现购销总额732万元,利润6.11万元。社办工业火锅厂实现利润0.50万元;食品(糕点)厂,实现工业总产值27.36万元,利润1.6万元。1991年,实行店、组第二轮承包,承包期3年。1993年底,八景供销合作社有职工100人,固定资产原值101.91万元,实现购销总额1387万元,利润0.50万元。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商品经营逐步走向市场。为应对市场,1994年,供销合作社实行“社有私营”。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供销合作社改制。八景供销合作社产权出让,共拍卖房屋产权13212.50平方米,发放职工一次性补偿安置费146.60万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农村代销店 1962年,为弥补农村商业网点不足,方便农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由供销合作社委托生产大队建立代购代销店。代购代销店是亦商亦农商业组织,资金由供销社垫付,盈利归集体所有,代购代销店人员报酬按同等劳力参加集体分配。1966年,境内有代销店19家。1978年,根据行政区划设店,代销店减至13家。1982年,改为个体私营店。

国营商业

1958年,成立以服务矿区为主体的国营商业。1976年,成立八景矿区贸易公司、主营副食品、百货、针纺、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服务八景矿区、新华矿区居民生产、生活。1977年,公司有干部职工45人,营业网点4个,年商品纯销售额101.83万元。1982年,公司干部职工增至93人,设人秘、业务、财统三个股,营业网点增至10个,经营品种2800余种,商品销售总额234.40万元,实现利润1.32万元。1984年5月,公司获得省商业厅颁发的“先进企业”奖。1986年,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同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800元。1987年12月,开展招标承包试点,落实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全员风险抵押,优化劳动组合和百元销售含量工资制(即以全公司平均基数,每销售100元,可得工资2.50元,季末结算),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90年,主要经济指标比1986年增长近一倍。

1991年,公司进行第二轮承包。1993年,公司将11个门市部,2个批发部全部实行“国有民营”。2002年3月,八景矿贸经过审计部门审计,账面负债235.60万元,负债率363%,严重资不抵债。同年,经高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八景矿区贸易公司依法破产。

表21-1 1986~1993年八景矿贸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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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商业

1993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相继实行“国有民营”和“社有私营”,网点全部转为民营网点。此时,民营批发企业蓬勃兴起,家电、酒类、服装超级市场、批发市场等一大批私营专营公司和专业市场实行批零兼营,厂价直销,逐步取代国营和供销商业批发,成为商业流通中的主渠道。2000年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退出流通领域,由民营商业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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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海尔专卖店

与此同时,镇政府加大兴商建镇力度,通过招商引资,调动民间资本,鼓励农民进镇经商,在集镇开发建设八景大道、建材路、友谊路、景观路等商业街,为民营商业发展创建良好市场环境。八景派出所、八景国税分局、八景供电所等单位迁出商贸区,改建超级市场和专卖店。至2007年,集镇新增门店298家,其中,八景大道62家,建材路63家,友谊路55家,景观路109家。洪兵超市、鹏达超市、海尔专卖、五金家电、风彩服装超市集中在八景大道和建材路;饮食业有瑞景宾馆、好运山庄、富康大酒店、斌峰大酒店等35家;摩托车、电动车专卖集中在友谊路一带;粮油专营店4家,分布在八景大道和建材路;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生产资料均由个体商户经营;钢材、水泥、土特产品、废旧物资销售与收购属民营个体商户经营。同年,全镇有个体工商户365家,从业人员1208人,营业收入5027万元,上缴税金173万元。民营商业和个体私营商户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737万元,比2000年增长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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