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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性与危机意识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林·亨特曾明确指出:“大革命的政治观念是卢梭主义的。”然而,若是把卢梭主义这种精英文化的东西断定为法国革命者公开性意识的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却显然失之偏颇。社会历史条件的重大差异,还决定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在历史使命上的不同的侧重点。众所周知,革命时代的法国人对贵族阶级不仅极其憎恶,而且深怀恐惧。
公开性与危机意识_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

二、公开性与危机意识

不容否认,法国革命者的公开性意识带有卢梭的“真实性”观念(即主张人人应襟怀坦白)和“公意”理论的深刻烙印。林·亨特曾明确指出:“大革命的政治观念是卢梭主义的。”(8)前苏联学者维·彼·沃尔金也认为孔多塞对政党制度的批判“既重复了卢梭的观点,也重复了重农学派的观点”(9)。而重农学派反对政党制度的理由,无非是认为这种制度会导致较强的政党统治和役使较弱的政党以及主权的分割,从而破坏自由和国家的统一,所以仅就这一点而言,重农学派同以“主权统一不可分割”为由强烈反对党派政治的卢梭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差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被法国革命者奉为“圣经”,在孟德斯鸠的声望衰落之后,便主要是卢梭、百科全书派、马布利等激进思想家的学说在推动着法国革命沿上升路线前进,这些众所周知的事实也足以证明大革命的公开性原则同卢梭主义的内在联系。

然而,若是把卢梭主义这种精英文化的东西断定为法国革命者公开性意识的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却显然失之偏颇。甚至前者能否被归结为后者的主要动因都很值得怀疑。因为这里显然存在一个问题:孟德斯鸠和卢梭同样都是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时代贡献卓著的启蒙思想家,可他们在法国大革命(尤其是它的上升阶段)中的遭际为什么却如此大相径庭?问题或许还可以从比较史学的角度来提:差不多同时代的美国革命对孟德斯鸠和卢梭基本上是取同尊并重态度的,而法国革命则明显地厚此薄彼,即一味偏爱卢梭而冷落乃至奚落孟德斯鸠,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种问题自然是不难回答的,但无论用什么方式回答,答案都势必会涉及到两国革命截然不同的大众文化氛围。简言之,革命时代的法国存在着西方世界最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和最强大的贵族势力,因而也普遍存在着社会公众对贵族阶级极其强烈的憎恶心理,贵族气息浓厚的孟氏理论在此情况下当然难以见容;而在几乎完全没有封建传统、没有贵族等级的北美各殖民地,国内阶级矛盾相对和缓得多,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摆脱宗主国的控制以过上独立自由的生活,故而绝不至于因孟氏的贵族色彩而拒绝对他的理论精华实行兼收并蓄。

社会历史条件的重大差异,还决定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在历史使命上的不同的侧重点。似乎可以这样说,法国革命的主要任务是“破”,而美国革命的主要任务则是“立”。“破”者,破除旧世界、旧传统也。在当时的法国要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首先遇到的必然是正在没落然而仍然强大的贵族阶级的拚死抵抗,故革命需要以极大的毅力作韧性的战斗,亦即需要在“破”字上狠下功夫。美国革命显然没有这一层困难,它在用一场相当单纯的民族独立战争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之后,基本上就只剩下如何在一个本来就很新的基础上组织民主自由的新社会这一个问题有待解决了。也就是说,法国人在革命中优先考虑的是如何战胜封建贵族阶级的反动势力,而不可能像美国人那样,可以优哉游哉地对宪法或民主政治制度的问题进行冷静缜密的思考。尽管法国革命人士看起来特别注重宪法问题,曾翻来覆去地讨论和制定宪法,然而大革命却始终产生不出像《联邦党人文集》那样周到而精辟地论述宪法问题的历史性文献,可见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可以投到这方面来。法国人对宪法政治制度问题的思考毋宁说是比较仓促、草率的。

众所周知,革命时代的法国人对贵族阶级不仅极其憎恶,而且深怀恐惧。他们诅咒发誓要同贵族血战到底,但对于能否最终战胜这个拥有强大传统势力的敌人,他们在内心中却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同时我们也已经知道,最令他们担忧的危险,是贵族及其拥护者在暗中进行的各种反革命阴谋活动。应当说,正是在这种具有广阔的大众文化背景的“阴谋忧虑”中,蕴藏着使卢梭学说中的“真实性”和“反党派政治”观念化为一种普遍的公开性意识的强大动力。

比较一下建国之初的美国人和革命时代的法国人在党派政治问题上的看法及对策,也许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这一论点。毫无疑问,熟谙卢梭学说的美国政治思想家也是了解党派精神的危害性的,也厌恶人们在政治上搞派性。但是,美国人并没有把卢梭的话当做圣经信条。按照卢梭的看法,一国之内不存在任何派系似乎是可能的,而对此美国人就明确表示不敢苟同。《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提出的观点大概是最有代表性的。他先是从“性恶论”的立场出发论述了“党争”现象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而后又把这种必然性建立到一个令人不得不服的唯物论基础之上:

热心于有关宗教和政体的不同意见,以及其他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见解,依附于各种野心勃勃、争权夺利的领袖或依附于财产使人们感觉兴趣的人,相继把人们分为各种党派,煽动他们彼此仇恨,使他们更有意于触怒和压迫对方,而无意为公益而工作。人类互相仇视的倾向是如此强烈,以致在没有充分机会表现出来时,最琐碎、最怪诞的差别就足以激起他们不友善的情感和最强烈的冲突。但是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并且把党派精神和党争带入政府的必要的和日常的活动中去。(10)

与此同时,麦迪逊还本着崇尚自由和尊重实际的精神,指出了“消除党争原因”的不可能性。他说,消除党争原因的方法不外乎两种,即或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或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然而第一种方法如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一样愚蠢,第二种方法又纯粹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因此,他明确地告诉人们,不要去徒劳无益地设法排除党争的原因,解决这一弊病的方法只能是对它的影响加以控制。(11)事实上,由于对洛克和孟德斯鸠热烈主张的分权学说的由衷信奉,由于受到过英国的政党制政治文化传统的影响,美国人的内心深处很可能还存在着一种承认党派政治“必要性”的下意识,否则,美国何以自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起就出现了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政党?何以能够在内战前就基本形成了两党制格局?对这些问题就难以得到完满的解释。承认利益集团存在的必要性,本来就是同承认权力的分割与制衡的必要性紧密相联的。

相形之下,革命时代的法国人在这一点上就远没有美国人那样通达、潇洒。同美国人的实际倾向恰恰相反,法国人似乎力图不折不扣地贯彻卢梭“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的训令。让法国人承认“党派政治”对于民主政治制度的必要性或必然性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由于深受卢梭学说中普遍道德观和国家至上主义的影响,法国革命者还天真地相信无须彻底改变社会经济基础,只须通过强化道德教育和“自由的专制”等政治手段就可以杜绝党派纷争。总之,革命的法国要不遗余力地反对党派政治,即使这一斗争会在实际上损害公民的政治自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危及财产权,也在所不惜。

18世纪末大西洋两岸的人们都知道,党派政治之所以不可取,从理论上说是因为它违背了主权统一不可分割的原则、阻碍了公意的形成,从实践上看是因为它容易导致种种破坏公益的阴谋活动。然而在对策上,当美国人只满足于“治标”(即对党争的有害影响加以控制)的时候,法国人却似乎下定了“治本”(即不允许任何党派合法存在)的决心。或者说,当美国人以“自由”的名义承认了党派政治的合法性的时候,法国人却同样以“自由”的名义彻底否定了党派政治的合法性。显然,党派政治对于“自由”的危害性或危险性,在法国人的心目中要比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大得多,而其所以会如此,当然只能是因为党派政治中必不可少的密室策划行为触动了“阴谋恐惧”这根法国人最敏感的神经。在本来已充满贵族阴谋危险的法国革命中,若是承认了党派政治或密室策划的合法性,简直无异于为各种阴谋活动的猖獗大开绿灯,无异于在自由之敌的疯狂进攻面前解除武装。结果,在法国革命者的词典中,“党派政治”成了阴谋的同义词,“利益集团”意味着对统一民族的背叛;大革命中的任何一个政治派别,只要被扣上“乱党”的帽子,就等于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人人可得而诛之。甚至可以这样说:反党派政治的强烈倾向集中体现着革命者出于阴谋恐惧而追求政治公开性的顽强努力。

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从巴黎无套裤汉坚持在选举中实行公开表决的行为方式中,来进一步体会大革命中阴谋忧虑同公开性原则之间的密切联系。1791年宪法曾规定了立法议员的二级选举制(即由一般积极公民选出选举人,再由各地区选举人会议选举议员),并规定选举人会议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巴黎无套裤汉对此深为不满,他们认为只有存心不良的人才秘密行动,因而强烈要求选举人会议的表决不仅应采取唱名方式,而且应在大庭广众间公开进行。1792年8月27日,旺多姆广场区和邦迪区终于作出了有关决定;邦迪区的决定还明确指出:“为了使人们得以了解每一个选举人的意愿”,选举人会议应在尽可能多的公民围观下举行,这是“揭露阴谋和迫使选举人不滥用职权”的唯一有效措施。由此,公开唱名选举的做法被引入国民公会选举的一切活动之中。1792年10月巴黎市府官员选举的过程中,人们又一次提出了投票方式问题。按照1792年10月19日国民公会通过的选举法,投票仍须采取秘密方式(反映了革命精英对政治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合理化的关注),但不少无套裤汉对此很不以为然。如米拉波区声称选举法规定的秘密投票方式有“秘密状态的危险性”,要求唱名表决;长矛区也指责秘密投票是“一种破坏自由的方式”;先贤祠-法兰西区则“不顾法律和市政厅的规定”,决定唱名选举。尽管当时并非巴黎所有的区都采用了这种公开选举方式,但人们的普遍意向却是相当清楚的:据统计,在有案可查的26个区中,15个区曾实行过唱名选举和点名投票的办法,其余11个区虽然依法采用了秘密投票方式,但它们却对唱名投票心向往之,并热切地期望着选举法允许以后的选举采用这种方式。

饶有趣味的是,无套裤汉在选举方式上的这种公开性立场显著地呈现出随形势变化而变化的特点:形势越是紧急,无套裤汉对实行公开选举的要求就越是强烈,而一旦形势趋于缓和了,他们也就不那么反对秘密投票了。例如在1792年8-9月间的危机中曾积极主张唱名投票的一些区,到秋天形势显得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就又恢复了秘密投票的选举方式,尽管更激进的一些区还在坚持着唱名投票;而从1793年3月起,随着危机的再度出现和日趋严重,无套裤汉又重新表现出对秘密投票的强烈反感,并转而采取越来越激进的公开表决方式。巴黎各区在1793年3月选举各自的革命委员会的时候,一般都采用了唱名投票,有些甚至采用了起立表决的方式。到1793年夏天,鼓掌表决的方式也盛行起来。在无套裤汉们看来,起立或鼓掌这些具有高度透明性的选举表决法比唱名方式更能慑服犹豫不决分子和排除反对派。在这充满内忧外患的严重时刻,人们从未有过地把秘密投票方式同“阴谋”的危险联系到了一起。5月21日,槌球场区的一位无套裤汉告诉人们:“不要秘密投票,否则阴谋集团就会得逞。”无套裤汉在团结区的影响比较薄弱,但他们仍在6月27日以谨防阴谋的名义推动区民大会作出决议:选票将由投票人署名,否则无效。到1793年夏,唱名选举的做法更是在巴黎各区迅速普及,以致共和二年初,秘密投票方式已在巴黎全市完全绝迹,个别顽固坚持实行秘密投票的温和派分子甚至判作嫌疑犯而锒铛入狱。(12)

在恐怖统治时期,无套裤汉还曾力图在司法部门彻底贯彻公开性原则,以防止暗藏的自由之敌在法庭上搞阴谋活动以削弱革命恐怖的严厉性。当时在巴黎的革命法庭陪审团已采取了以唱名投票的方式表态,但刑事法庭的陪审团仍有不少固守着秘密投票的旧方式,无套裤汉对此深为不满。共和二年霜月30日(1793年12月20日),革命区的自由人协会明确提出:“按照法律对罪行进行宣判的法官、审判员、陪审员公民,应当向人民报告他们的判决理由,他们应当向公众说明他们的所有想法,以便公众对此做出自己的判断。……作为自由、正义、平等的根本原则的公开性,将使他们获得他们应有的全部力量。”然而直到共和二年风月21日(1794年3月11日),我们仍然能够听到无套裤汉对刑事法庭陪审员的秘密表决方式的抱怨——据观察员布什塞什称,当时“人们注意到,这种秘密方式使不止一个囤积居奇者保全了性命;因为,如果用唱名方式,这些陪审员本应当宣布被告有罪,但他们却用秘密方式使被告免受处分”。刑事法庭陪审团迟迟不愿放弃秘密投票方式,缘出国民公会对普通法庭抛弃惯用司法程式的反感,这显然反映了相对保守的资产阶级政治文化对激进的人民大众政治文化的某种抵制。共和二年春罗伯斯庇尔控制的巴黎市府正式禁止各区无套裤汉搞公开选举,也同样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不应忘记,正是罗伯斯庇尔本人的鼓动,才促使旺多姆广场区的无套裤汉在1792年8月作出了实行唱名选举的创举;而且在选举国民公会的时候,资产阶级自己也在巴黎采取了唱名投票的方式。所以,雅各宾派资产阶级在某些方面不愿完全附和无套裤汉的要求,或在确立了雅各宾专政,而且形势有所好转之后就不再容忍无套裤汉的唱名投票等做法,并非因为他们毫不担忧反革命阴谋,而只是由于阶级地位的不同,他们所担忧的“阴谋”的范围比起无套裤汉来要小得多,因而他们对“公开性”的追求也就不如无套裤汉那么热切罢了。何况,像无套裤汉那样过于激进地追求政治公开性,也的确构成了对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利益的现实威胁,资产阶级不能无条件地、永久地容忍这一套,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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