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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殖民和王朝改革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开始在东南亚各国划分势力范围,争夺殖民地。条约中关于关税、自由贸易和自由开矿等一系列规定又在实际上剥夺了泰国的关税自主权,打破了泰国封建王朝一贯奉行的外贸垄断政策,便利了英国工商业资本对泰国的肆意掠夺。政治上改革官员制度,仿照西方成立内阁;改革地方行政体制,取消封爵授田封建制,改为发放薪俸的制度;地方官员统一由中央任命和调动。

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开始在东南亚各国划分势力范围,争夺殖民地。1855年(拉玛四世时期),英国派遣鲍林到泰国,威逼利诱,逼迫泰国签订不平等的《鲍林条约》,条约规定英国享有治外法权,可以在泰国自由贸易、永久居住以及鸦片免税进口等权利。《鲍林条约》中有关领事裁判权等条款,破坏了泰国的司法独立。条约中关于关税、自由贸易和自由开矿等一系列规定又在实际上剥夺了泰国的关税自主权,打破了泰国封建王朝一贯奉行的外贸垄断政策,便利了英国工商业资本对泰国的肆意掠夺。《鲍林条约》严重损害了泰国的主权,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打开了大门。

到1898年,泰国先后被迫与美、法、丹麦、荷兰、德国、瑞士、比利时等15个国家签订了各种不平等条约。自此,泰国的大门被迫完全打开,泰国逐渐成为欧洲列强的商品倾销市场和廉价原料供应地,封建社会进一步解体。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从19世纪中叶开始,拉玛四世开启了自上而下改革的序幕。在经济上他解放人身限制,限制买卖个人为奴的条件;法律方面主张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开始发展新式交通,提倡宗教自由。对外,拉玛四世开始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

拉玛四世说:“像我们这样一个不大的国家。两三面都被强国包围,有什么办法呢?……唯一能真正保护我们的武器,只有我们的一张嘴和一颗充满健全思想与智慧的心。”

1873年,拉玛五世朱拉隆功亲政,开始了更为全面彻底的改革。政治上改革官员制度,仿照西方成立内阁;改革地方行政体制,取消封爵授田封建制,改为发放薪俸的制度;地方官员统一由中央任命和调动。至此一套近代化的国家机器逐渐建立起来。

拉玛五世还采取了一些民主化的尝试,成立了一个由12位经国王任命的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征询委员会的建议。拉玛五世还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司法体系;经济上大力修建铁路、公路,兴办邮电,废除各行业中的包税制,将王室府库同国库分开。拉玛五世晚年,尽管泰国每年在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很大,但国家财政仍连年有余。

军事上,政府终结了落后的战时募兵制,建立了一支常备军,从1905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在丹麦人里舍尔的帮助下创建了一批现代军校,重点加强海军建设;教育上建立了一批大学、专科学校,平民教育在全国开始普及,出众的学子不论出身都被授予国家奖学金,并送往欧洲深造。对西方人创办的教会学校采取宽容态度,同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策。拉玛五世的改革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废除奴隶制。拉玛五世亲政的第二年就颁布限制奴隶制的法令,到他去世的前两年,曼谷王朝基本完成了废奴运动。

当时,泰国的所有邻国乃至亚洲的绝大部分国家都已沦为欧洲列强的殖民地。面对列强的步步紧逼,拉玛五世让出一部分非核心土地换取国家的主权独立:将老挝的一部分割让予法国(1893年签署《曼谷条约》,1904年又被迫放弃湄公河以东的土地),将南部四个以马来人为主的行省交还给英国作为殖民地(1909年与英国签订《曼谷条约》);聘请英国顾问,授予英国商人部分矿产开采权等措施换取英国对泰国主权的保护。这样,巧妙地利用英、法之间的矛盾,执行了“中间路线”的外交方针。该方针类似拉玛四世时期的“以夷制夷”。泰国最终成为一个介于东南亚与英、法势力之间的“缓冲国”而未被瓜分。

拉玛七世 在位时间1925—1935年

拉玛五世曾说过类似拉玛四世的话:“我们是一个小国,人力有限,不能与列强进行战争,必须八面玲珑与人无争,不能过分亲近某一强国,亦不可过分疏远某一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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