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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二世为什么会成为英国国王?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国如若取胜,就意味着反革命,就意味着君主专制制度在英国扎根。1688 年革命在法国发动的战争中危若累卵。保卫英格兰的议会革命,确保全岛的抗法防御工事,都需要这两个王国组织实行联合。1707 年,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宣告成立。爱尔兰对 1688 年革命的威胁至于爱尔兰,人们这时害怕它会成为斯图亚特家族和法国人策划阴谋的中心。1688 年革命,标志着旷日持久的纠纷达到顶峰。

尽管辉格党大为恼火,詹姆斯二世 1685 年还是成了国王。不久,他还引起托利党的反感。托利党是强有力的英国国教徒。他们是地主,大多数的教区牧师都是由他们任命的。这些牧师把托利党的观点传给农村居民,而主教、副主教、大学工作人员和其他高级教士又都是从这些牧师中挑选的。禁止不信奉国教者和天主教徒担任公职的法律,使圣公会教徒(即英国国教徒)垄断了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以及陆军与海军的职位。詹姆斯二世却根本不把宣誓条例放在眼内,若无其事地声称他有权在个别情况下暂缓执行此法,并且任命许多天主教徒担任有权有势和有利可图的官职。他像他哥哥做过的那样,提出一个普遍实行宗教宽容的纲领,准许罗马天主教徒以及不信奉国教者参与公共生活。

辉格党和托利党合力反对国王如此一个纲领,不管是直言不讳地当作一项政治世俗化措施,还是暗暗地意在对天主教徒表示偏袒,都同样使英国国教教会大为反感。有七个主教不同意此纲领,便以违抗国王的罪名被起诉,然而陪审团宣判他们无罪。詹姆斯的所作所为,侵犯了国教的特权,威胁了圣公会对教会和国家的垄断地位,引起公众对“教皇制度”的恐惧。他还竭力采用其祖父詹姆斯一世提出的哲学主张,认为英国国王可以随意制定法律、废除法律。托利党和辉格党合力反对。1688 年,詹姆斯二世得子;经洗礼,他的儿子信仰天主教。这时展现出的前景是:一个接一个的天主教统治者,将无限期地统治英国。因此,两党领袖决定废黜詹姆斯二世,请他的成年女儿玛丽承继王位。玛丽在她父亲改宗罗马天主教前出生,从小信奉新教。

17 世纪英国的主要城镇

这两幅地图显示了 17 世纪英国的主要城镇,也显示了英国内战期间,把这个国家分成保王派地区和议会派地区的粗略分界线。国王查理一世从北部和西部得到他最强有力的支持,议会则从东南部和伦敦获得其最强有力的支持。后来保王派“托利党”和议会派“辉格党”之间发生冲突,也出现相同的地区政治模式。上层贵族和伦敦商业阶级,反对斯图亚特国王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亲法、亲罗马天主教的政策,通常支持辉格党。

威廉入侵英国玛丽是奥兰治的威廉的妻子。上文说过,威廉成年后,曾致力于遏制法国国王的野心。上文也说过,法国国王曾试图吞并或继承西班牙世界,建立世界君主国,使欧洲面临威胁。对于威廉三世来说,除非能使英国为己所用,不然,就算成了英国女王的丈夫,抑或自己成了英国国王,也不过是形同儿戏而已。他永远是个荷兰人;他毕生以求的目的是拯救荷兰,为此就要挫败路易十四。他对英国的主要兴趣是使英国人参与他的反法均势。因为英国人普遍反法,对他们国王的亲法倾向大为恼怒,威廉便毫不费劲地与心怀不满的辉格党和托利党达成谅解。于是,威廉凭仗英国社会名流发出的一份请求书,率领一支人数可观的军队入侵英格兰。詹姆斯二世仓皇出逃,威廉和玛丽宣告为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国王和女王,共同执掌国政。翌年,即 1690 年,在威廉三世统麾下,一支由荷兰人、德意志人、苏格兰人和法国胡格诺派教徒组成的混合军队,在爱尔兰博因河河畔打败了詹姆斯二世率领的法国—爱尔兰军队,从而挽救了英格兰的宪政特权。而且,圣公会新教仍然是英国国教。詹姆斯二世逃往法国。

当然,路易十四拒绝承认他的宿敌为英国的统治者。在法国宫庭中,他继续给予詹姆斯二世一切英国国王应有的礼遇。因此,在英吉利海峡彼岸恢复天主教,恢复斯图亚特王朝,成了他策划战争的主要动机之一。反之亦然,英国人更有理由抗法了。法国如若取胜,就意味着反革命,就意味着君主专制制度在英国扎根。1688 年革命在法国发动的战争中危若累卵。

“权利法案”和“宽容法案”1689 年,议会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得中止执行任何法律(如宣誓条例曾被暂缓执行),不得擅自加税或维持军队;未按法律程序手续,不得拘捕臣民(即使是穷苦无告的也不行)。威廉三世接受这些条款作为取得英国王位的条件。因此,国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1701 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规定任何天主教徒都不能当英国国王,从而排除詹姆斯二世的子孙复位的可能性。他的子孙在随后一个世纪中被称为“王位觊觎者”。1689 年,议会还通过“宽容法案”,允许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信仰他们的宗教,但仍排斥他们参与政治生活和担任公职。但不久,就找到规避这些限制的方法,并且就连天主教徒,只要不支持王位觊觎者,也不受干扰,这样一来,在英格兰和低地苏格兰,此后都没有再发生任何严重的宗教纠纷。

英格兰议会无权为苏格兰制定法律,因此人们害怕詹姆斯二世会有一天在他的北部王国复辟。保卫英格兰的议会革命,确保全岛的抗法防御工事,都需要这两个王国组织实行联合。然而,与英格兰合并,苏格兰人并不热心。英格兰人用经济利益来引诱苏格兰人。以往,苏格兰人不仅在英国东印度公司,而且在英属殖民地,以及在推行英国重商主义和航海法的体制中,一直都没有任何权利。他们因为同意联合,所以也就得以享有这些权利了。1707 年,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宣告成立。苏格兰人保留自己的地方法律制度,保持自己的信仰长老会,但他们的政府和议会与英格兰的合并一起。从此,“英国人”一词,是泛指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

爱尔兰对 1688 年革命的威胁至于爱尔兰,人们这时害怕它会成为斯图亚特家族和法国人策划阴谋的中心。1688 年革命,标志着旷日持久的纠纷达到顶峰。爱尔兰从未被英格兰完全“征服”过,尽管 12 世纪以来,就有一些英格兰家族,确切地说盎格鲁—诺曼家族,在这里开垦庄园。中世纪末,爱尔兰自成一个王国,有自己的议会,臣属于英国王室。宗教改革期间,英格兰改信新教,而爱尔兰仍信奉天主教,但爱尔兰的修道院同英格兰的一样,都被废除了。爱尔兰国教本身,连同其主教机构、教区机构,以及征收什一税的机构,全都变成单一的圣公会教会的,而爱尔兰土生土长的广大民众对此毫无好感。随后,如前文所述,就是移民垦殖北爱尔兰的运动:大批移民,主要是苏格兰人和长老会教徒,到该岛北部地区定居。又如上文刚叙述过的,接着就是克伦威尔时期,在这期间,英格兰地主阶级遍布爱尔兰其余各地,更确切地说,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盎格鲁—爱尔兰上层阶级,这些拥有地产的英国家族,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英格兰,却年年从爱尔兰庄园中攫取收入,为他们名目繁多的收入中再添一份财富

因此,到 17 世纪末,爱尔兰成了一个非常混杂的国家。大约有三分之二人口是天主教徒,他们大都是凯尔特人的后代;约有五分之一人口是长老会教徒,与当时的苏格兰人有亲戚关系。其余的少数人口是圣公会教徒,大都是盎格鲁—爱尔兰人,是现代或古代英格兰人的后裔,他们占有大部分土地,操纵法定教会,左右爱尔兰议会。在本质上,爱尔兰是个地主—农民社会:长老会教徒和天主教民众绝大多数都从事农业,城镇规模很小,几乎还未产生中产阶级。

对天主教徒的限制1688 年革命中,詹姆斯二世在博因河畔最终败北;这次革命后,英国人害怕爱尔兰会成为危险之源,威胁英格兰革命后的各种安排。他们还需防范被征服的爱尔兰天主教徒起来反抗。为此,那些在本土家园捍卫自己各种自治权利的英国精英,却开始着手破坏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宗教自治权、政治自治权和社会自治权了。在外来教会和外在地主制度的负担之外,这时爱尔兰人又增添一项“刑事法典”。天主教教士遭到放逐,天主教徒不准享有选举权或出席爱尔兰议会。天主教徒教师不准任课,天主教徒父母不准送孩子到海外天主教学校读书。天主教徒,谁也不能在三一学院(都柏林大学)这所圣公会学校获得学位。爱尔兰天主教徒不准购置田地,租地不得超过三十一年,不准继承新教徒的田产或拥有一匹价值超过五英镑的马。一个天主教徒的儿子若改宗新教,那么,他的财产权就会受到有利于其儿子的限制。天主教徒不准担任律师,不准当警察,在大多数行业中招收学徒也不得超过两个。有些事情,就连爱尔兰新教徒也无资格去做。爱尔兰船运受到排斥,不得进入不列颠的殖民地;爱尔兰人也不能输入殖民地的货物,除非通过英格兰转运。爱尔兰的呢绒和玻璃制品被禁止出口。爱尔兰议会不得对英格兰产品征收任何进口税。在国际贸易中,爱尔兰人唯一能做的,就只剩下出口农产品一项了,而由此获得的外汇,又大部分都得用来偿付在外地主的租金。

1642—1648 年

英国内战

1649 年

国王查理一世在伦敦被处决

1649—1658 年

奥利弗·克伦威尔领导英国“共和政体”,任“护国主”

1660 年

英国王政复辟,国王查理二世

1661 年

国王路易十四亲政;统治持续到 1715 年

1685 年

取消《南特敕令》;迫害法国新教徒

1688 年

光荣革命”使威廉和玛丽登上英国王位,加强议会权力

1702—1713 年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均势”限制法国扩张

1713 年

《乌得勒支和约》

制订刑事法典,部分原因在于战略目的,即在漫长的抗法战争中,削弱爱尔兰这个潜在的敌国。另外则是为了商业目的:排除爱尔兰的竞争,以利于英国产品的推销。再则也带有社会目的:巩固圣公会教徒的势力地位,即后来所称作的“支配地位”。在随后的几十年中,法典的部分条款零零碎碎地给删掉;在 18 世纪,天主教徒的商业阶级崛起,但大部分条款仍长期有效。结果,例如,直到 1793 年,天主教徒还无权投票选举爱尔兰议会议员,甚至在这时候也还不能被选进议会。一言以蔽之,17 世纪以来的爱尔兰人是西欧最受压抑的民族。

反法联盟詹姆斯二世被废黜不久,英国就参加了威廉三世的反法联盟。英国给联盟带来一支有高度战斗力的海军,还有一笔十分可观的财富。为了筹集战争费用,威廉政府从一个由私人贷款者组成的财团借到一百二十万英镑,这些政府公债券持有者为此得到开设一个银行的特权。由此可见,英格兰银行和不列颠国债同时发端于 1694 年。流动资金拥有者、伦敦商人和收取大量地租的辉格党贵族,把钱借给了新政权,这样不用说,他们就有一切理由来保卫新政权,反对法国和詹姆斯二世。再说,他们终于有了一个他们能操纵其政策的政府,也就乐意把大笔大笔的钱交给这个政府。国债扶摇直上,然而,政府的信誉却一直良好;不列颠政府能随意筹集的财富之多,能源源不断地投入欧洲战争的金钱数量之巨,多年来一直使欧洲大陆大为惊讶。

光荣革命1688 年的事件,英国人后来称为“光荣革命”。经人们描画,这场革命维护了议会政府的原则,维护了法治,乃至维护了反对暴政的造反权利(虽然,如上所述,英国执政阶级否定爱尔兰享有这一切权利)。人们常把推翻詹姆斯二世和通过限制英国国王权力的议会新法案,描绘成为英国立宪自治政府发展史上的顶峰。事件发生后不久,像约翰·洛克这样的政治作家,广泛传播这些观点。这些观点确实是有一定道理,即使最近有些作家已在贬低 1688 年革命。他们指出,这是一场由地主贵族发动并坚持的阶级运动。议会虽然勇于反对国王,坚持自己的权利,同时却又把大部分人民拒之门外。中世纪时,下院议员通常领取薪俸,这一惯例到 17 世纪消失了,结果,自此以后,只有收入富裕的人才能当议员。1688 年议会胜利后,这一倾向成了法律的依据。1710 年通过一项法令,要求下院议员必须拥有法定水准以上的收入,而这一水准之高,只有数千人才有资格达到。这种收入都是得自地产。1688 年到 1832 年的英国是现代真正贵族统治的最好样板,换句话说,就是贵族地主阶级在这个国家里不仅享有特权,而且还管理着政府。但话又说回来,地主们是当时唯一能自觉自立的阶级,有雄厚的财富,人数众多,又有文化。“英国绅士”的统治,在其严加限定的社会范围内,倒是一个享有政治自由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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