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新世纪军事正常化”的全面加速

新世纪军事正常化”的全面加速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时期,日本的“军事正常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发展期,以覆盖军事安全政策法制、体制、战略、军力建设、编制部署等各领域的系统化“强军工程”为基本内容。这些政策纲领体现出,日本正积极调整安全政策的“策略选项顺序”,伺机将自主防卫作为推进“军事正常化”的核心手段。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因素在日本安全政策中所占位置日益显著,“军事正常化”日益以中国崛起为对象。

进入21世纪后,日本安全政策继续受到国际政治形势与国内政治重大事态的影响。全球安全问题的复杂化、威胁来源的多样化与安全网络的复合化,以及以中国崛起为主要特征的地区格局变化,加深了日本的不安感与危机感。而在国内政治方面,在保守政治势力特别是领导人的公开推崇下,“正常国家化”及其战略、政策的“政治正确性”与价值观色彩不断被增强。[65]以“恢复安全主权”与“在安全事务上发挥大国作用”为主要内涵的“军事正常化”被视为“正常国家化”的必然逻辑结果与政策构成。[66]在财政资源紧张、防卫预算总体规模难以扩大的情况下,日本依然凭借政策意志和“综合性、策略性的配置手段”,力图突破安全政策固有限制,积累与输出军事能量,取得了重大成果。在这一时期,日本的“军事正常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发展期,以覆盖军事安全政策法制、体制、战略、军力建设、编制部署等各领域的系统化“强军工程”为基本内容。

在推进“军事正常化”的过程中,日本尽管依然坚持将日美同盟作为基本策略框架,但在这一时期,其公开主张的政策出发点正逐步转向“依靠自己”,发挥自主性,将发展自主防卫力量作为重点。[67]2004年至2013年日本出台的防卫政策(即“04大纲”“10大纲”与“13大纲”)均在“安全保障基本方针”部分中,将“日本自身的努力”置于“日美安保体制”之前,强调前者是日本安全的根本原则与最后保障。[68]2013年年底出台的日本《国家安全战略》明言“为确保国家安全,首先应强化自身的能力,打牢基础,并确保自身能力能够适应形势变化”,并作出了具体措施规划。这些政策纲领体现出,日本正积极调整安全政策的“策略选项顺序”,伺机将自主防卫作为推进“军事正常化”的核心手段。

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因素在日本安全政策中所占位置日益显著,“军事正常化”日益以中国崛起为对象。日本一方面将安全政策,包括日美同盟协作的核心目标定位在“引导中国接受现行规则与秩序”;[69]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与渲染“中国威胁论”,以此为理由,促使内外舆论理解并接受日本的“军事正常化”。在安全上防范中国的思路指引下,日本军力发展方针、部署重点的调整,都更为直接地受到中国因素的牵引。[70]而日本在对美协调时,则尽可能引导同盟合作议程关注对华战略与安全应对,努力与美国达成一致,不断寻求“锁定”美国对日本的安全承诺与战略支持,从而形成日美联手遏制、威慑中国的形势,在对华战略竞争占据主动。

进入21世纪以来,日美同盟承接了冷战结束后“安保再定义”的强化趋势。特别是美国全球战略重心从伊斯兰世界“重返”亚太后,美国战略中日本的地位再度获得提升,直到2015年新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5指针”)的出台,标志着日美同盟以“扩大同盟体制中日本的作用”为基本方向,向着“全球型”“全天候型”和“全面共享型”,权责相对均衡的同盟模式发展。[71]日本意识到:美国的亚太战略为日本安全自主开启了“机会窗口”。而且,21世纪以来,美国推行“自愿同盟”和灵活的安全伙伴体制,以市场化的、实用主义的方式管理盟友,也促使日本以更具工具性、现实性的态度来对待美国,甚至提出“管理美国的霸权”、按照日本利益引导美国亚太战略的设想,试图将“日美同盟中的日本战略”转化为“日本战略中的日美同盟”。[72]

和过去类似,在双边安全层面,日本“战略性利用”日美同盟的主要途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日本通过支援美国的海外军事行动,为在安全政策上“自我解禁”继续创造条件。阿富汗战争及伊拉克战争期间,日本以为美国及其盟国提供“后方援助”或国际维和为名,使得海外派兵成为既成事实。[73]而在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期间,日本表现出配合美国干预地区、展开从平时到战时“无缝隙”同盟协作的坚定姿态,促使美国支持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态度前所未有地明确化。[74]另一方面,日本以前所未有的主动意识,加强与美国的具体防务合作,日美的军事一体化继续加强,日本由此在联合训练与演习、武器装备与技术共享、联合情报收集、警戒与侦察(ISR)上享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其中,日美高频率、多兵种的联合训演,日美在太空、网络军事与常规武器技术方面的合作,以及日本对美制装备的扩大订购,都迅速转化为自卫队的实战能力。

除双边安全层面的考虑外,在这一时期,日本还致力于将日美同盟与其地区与国际安全政策充分结合。随着美国在亚太的同盟体系由“轮辐模式”渐变为“网状模式”,积极担任同盟网络中枢的日本利用“日美+1”模式,充分享受美国的盟友资源与外交渠道,并借此拓展自己的地区安全伙伴网络。在美国的支持下,日本安全政策的“地区输出”逐步增强,日美韩、日美澳、日美印以及日美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小三边”由此成为日本重要的战略资源。国际安全合作方面,日本在21世纪加强了对非传统安全问题、国际公域治理方面的参与力度,推动全球范围“战略性外交”。在此过程中,日本尤其注重在国际反恐、网络安全、冲突地区维和与战后重建援助等问题上“紧随美国”,配合美国的方针,其“战略性外交”始终以对美关系为主轴。日本战略精英们的共识是,在安全政策上寻求“对外输出”的日本,应积极将其地区与安全政策与美国国家战略进行对接,“这是收益成本比最佳的行动方案”。[75]

军力建设方面,日本明确以超越“专守防卫”需要、立足于“遏制与反应”的指导思想来引领军力建设,在适量精简军力规模、削减人力成本的基础上提升战斗力。以“动态防卫力量”与“统合机动防卫力量”等理念为指导,海陆空自卫队陆续进行了战后以来规模最大的改编[76],力主进一步强化海空作战力量优势,提升部队快速机动性与战斗人员素质。这一时期,日本军事装备的大型化、尖端化与远程打击能力的强化是军力建设的重点。[77]包括建造超万吨级的直升机驱逐舰与大型运输舰,列装新型隐形战斗机、大型运输机、空中加油机、反潜侦察机无人机等。[78]日本还在太空、网络等“战略新疆域”进行重点军事技术开发,利用通信技术提升自卫队情报、ISR能力,建设基于通信卫星网络的太空反导系统,建立“网络防卫队”及覆盖防卫部门与作战部队的网络情报系统。

军事安全体制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全面升级决策指挥体制,重要举措包括建立新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作为国家安全决策核心,改组防卫厅将其升级为防卫省,建立新的统合幕僚监部,推动军令与军政的分离和指挥体系的一元化,以及继续推进防卫省改革等。在体制改革中,日本政府的主要思路是集中权限、打破“文军界限”,提升“制服组”即职业军人的决策地位与影响力。适当增强统合幕僚监部的军事计划与指挥权,充实防卫部门在武器装备管理、后勤支援、情报搜集、国际交流方面的职能。这些改革措施提高了日本安全决策的效率,为自卫队执行大型、远程化作战与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这一时期,围绕自卫队海外行动与日美联合干预“周边事态”,日本继续贯彻以“法制改造”推进“军事正常化”的思路,且力度前所未有。以“9·11”事件与支援美国反恐战争为契机,日本在2001年出台《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并以此为依据,派遣自卫队军舰前往印度洋为盟军军舰补给燃油。相关立法不仅将自卫队的行动范围扩大到全球公海及有关国家同意的领海,还将日本的“后方支援”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护航、空中与基地警卫、情报与后勤保障等。2003年,日本通过“有事三法案”即《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以及允许向伊拉克派出自卫队的《伊拉克复兴支援特别措施法》。以上新法案大幅放宽了对自卫队行动范围、出动条件和武器使用的法律限制,并且强化了政府乃至首相官邸的军事决策权,增强了日本海外军事介入的实际操作能力。[79]

相比过去,当前日本“法制改造”的特点是与日本保守政权的修宪进程更密切关联,且涉及法案数量空前增加。在执政集团倾向于选择解释性修宪路径后,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成为中心议题。欲实现此目标,对涉及具体操作的安保行动法进行“全面调整”是必要的举措。安倍内阁上台后正是遵守这一思路,部分解禁集体自卫权,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的安保法制一揽子修改。新推出的《和平安全保障整备法》(10个修正法的统和)与《国际和平支援法》,不仅是此前“有事法制”修订的延续,而且标志着日本在安保法制上全盘“松绑”方面达到了一个新高点,其实质是从根本上动摇支持宪法及“专守防卫”国防原则的法制基础,建立符合军事大国目标的新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同时,日本还将武器出口问题作为动摇“专守防卫”原则的另一突破口。在民主党执政后期大幅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后,安倍内阁进一步提出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迅速开展对外武器装备技术合作,试图将法律上的“正当性”转化为政策实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