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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天下,盛世大秦

时间:2022-05-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鞅舌战群臣霸治天下,酝酿变法秦孝公感兴趣的是商鞅提出的霸道,即通过变法强盛国家,维护和巩固中央君权,最终达到称霸天下的目的。商鞅施政商鞅认为这种制度不仅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而且会压抑军士的战斗积极性,因此推行了二十等军功爵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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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舌战群臣

霸治天下,酝酿变法

秦孝公感兴趣的是商鞅提出的霸道,即通过变法强盛国家,维护和巩固中央君权,最终达到称霸天下的目的。

这种霸道的推行和实现,关键还在于变法措施的科学性,以及推行变法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任何变法都必然会触犯某些旧贵族、旧势力的权力和利益,而这恰是推行变法的最大阻碍。商鞅想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的那些老古董们当然不答应了!

一个毛头小子妄想侵犯我们的利益,这胆子也忒大了,还有没有把我们这些本土贵族放在眼里啊,太不懂规矩了,得好好教育教育。

于是,以太师“甘龙”、司空“杜挚”为代表的旧贵族势力站了出来,极力反对商鞅变法。为此,双方就要不要变法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正方:以商鞅为代表,主张变法,理由是变法强国。

反方:以甘龙和杜挚为代表,反对变法,理由是风险太大、收益太小。

裁判:秦孝公,暂时没有明确的主张,想变法,但是又怕天下人非议他;不变法吧,他又怕实现不了称霸天下的宏图大志,左右摇摆。

据《史记》和《商君书》记载,整个辩论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双方陈述观点

正方:商鞅的观点很明确,主张变法,而且必须贯彻始终,不能含糊。“法者,所以爱民也”,变法都是为了百姓好,是为百姓谋福祉。至于变法会不会遭到百姓非议,这个压根不用费脑子去想。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事者,不谋于众”,咱们都是做大事的人,只管去做就是了,不用跟天下百姓商量,等事情做完了,他们自然会理解我们的一片苦心。

反方:甘龙的意思也很简单,他说:“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

古代的圣贤不推行变法,不劳民伤财,照样能把国家治理得很好。商鞅你不是很牛吗?你小子要是真牛,那也别变法了,有本事学学古代圣贤,不变法而治。

第二阶段:大打口水仗

正方:甘龙out了,你那些话纯粹就是凡夫俗子的观点。你回家读读历史,“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人家春秋五霸用了五种不同的方法,最终都称霸一时。由此可见,秦国要称霸,不一定非要遵循古法!

反方:变法的成本高、代价大,除非有百倍的利益回报,不然,变法的风险太大,会得不偿失。我们还是乖乖地遵循老祖宗的治国之法,这样就算没功劳,至少也不会有大过错。(利不百,不变法;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正方:商鞅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对甘龙的观点嗤之以鼻,反驳道:“汤武之王,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不易礼而灭。”

甘老头你看看,武王伐纣,直接把殷商之法给推翻了,自己重新建立了一套新的治国之法,最后周王室照样兴盛数百年。反观殷夏二朝,从来没有改变过王朝礼法,最后还不是灭亡了。“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这话纯粹是瞎扯,变法不变法跟国家会不会灭亡,根本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你这是盗用概念,误导吾王!

反方:甘龙没话说了,他本来就没商鞅有知识,口才又不如他,吵到这份上,他已经超水平发挥了,再继续下去,搞不好他都要跳脚骂娘了!

两个回合下来,商鞅完胜。

第三阶段:秦孝公判定胜负

公正地说,秦孝公还是挺有魄力的君主,他的魄力跟其野心成正比,他一心想让秦国称霸,所以说到变法图强,既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那就变法吧!

以法治国,顺应潮流——第一次变法

从商鞅面试成功开始算,他在秦国效力共18年整,期间推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是公元前356年,当时,商鞅正好40岁,正值不惑之年。

第一次商鞅变法主要涉及军事、农业和刑责三大类,约十条重要的变法内容,其中相关的法令条文在《商君书·垦令第二》中有相对完整的记录。

颁布法律,什伍连坐

前面说了,商鞅从小就崇拜李悝和吴起,他来秦国应聘那会儿,还随身携带李悝主编的《法经》。此次商鞅终于能像两位偶像一样,亲自主持和推行变法,兴奋异常的他,第一步就是在秦国颁布和实施《法经》。

此外,商鞅还在《法经》的基础上推行什伍连坐制度,就是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彼此监督,倘若一家藏“奸”,其他家必须检举揭发,如若包庇掩护,什伍连坐,腰斩于市。若“告奸”被查实,举报的家庭享受和杀敌一样的奖赏。另外,客栈店家不能接待没有官府凭证的“陌生人”,不然的话,从重发落。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秦国那时候普遍属于贵族世袭制,很多官宦子弟一没本事,二没功劳,可因为投了个好胎,便能继承爵位,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这些人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整天带着家臣武士到外面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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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施政

商鞅认为这种制度不仅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而且会压抑军士的战斗积极性,因此推行了二十等军功爵位制。

这种制度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政府会根据军士的杀敌数量和军功大小授予其相应的爵位,军士的爵位越高,特权就越多。比如杀敌一人,授予一级爵位,田一顷,宅九亩,服劳役的“庶子”一人。

此外,爵位还可以抵罪,拥有二级以下爵位的军士如果犯罪,爵位会被取消;二级以上的,则处以降爵的惩罚。

以前的那些皇亲国戚、宗族子弟如果没有相应的军功,就不能列入宗室籍贯,更不能享受贵族特权。官宦子弟平时不是喜欢私斗吗,那好啊,拿出你们的本事来,用战场的军功来换贵族的爵位吧!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那个年代,生产力普遍偏低,手工业并不算繁荣,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税。秦国要想富起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加农业税的收入。而要增加这个收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

为此,商鞅特地针对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国情,采取了“招徕农民、奖励垦荒”的措施,具体做法是:制定具体的“招民政策”,吸引地少人多的韩、魏、赵三国的人民来秦国定居,并鼓励他们开垦荒地。

这个“招民政策”颇有吸引力,只要你来秦国定居,我们就送房、送地、免徭役,而且还不用参加战争。如果你愿意开垦荒地,我们还免除你们十年的赋税。他这政策意图很明显,就是让“移民”开垦荒地,解决粮食问题,而秦国的大好男儿则统统参军立功,解决兵源问题。一箭双雕,真是妙计!

此外,商鞅还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上山下乡、植树种田,至于那些靠倒腾珠宝玉器的奸商,则坚决不给政策支持。

不过,大家别误会,商鞅这种“重农抑商”的政策,并不是说他瞧不起那些做正经买卖的商人。他在《商君书》中多次强调,“农商官”为国之三常,是国家必不可少的三种职业。他所“轻者”,是那些专门贩卖珠宝玉器等奢侈品的“虱官”。

建立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

所谓郡县制,就是在原有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加入郡、县两个统治机构,这就类似于现在的中央、省、市、县的划分。郡、县是连接中央和地方的纽带,更是实现中央对地方绝对统治的保障。

在郡县制被推广之前,分封制一直是行政划分的主要手段,但是分封制会直接导致地方权力的膨胀,严重削弱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商鞅建立郡县制,目的就在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从而实现中央集权的强化,终极目标就是将整个秦国拧成一股绳,好使出全力来争霸。

当然,大家别把商鞅当成了“郡县制”的创始人,事实上,在商鞅之前郡县制就已经开始推行,只是行政划分并不是特别规范合理,只能算是一种雏形。商鞅所做,只是将过去已有的郡县制规范化,并明确了郡县的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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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法内容

除了以上几个较为系统的内容外,商鞅还针对某些特殊情况颁布了相应的变法措施:

奖励耕织方面,商鞅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男耕女织,粮食和布帛的产量都不错的话,国家会免除夫妻双方的徭役,以便他们安心在家种田织布。相反,如果夫妻都好吃懒做不务农,或者干脆投机倒把做生意,一旦破产,夫妻子女都会被官府没收,充当奴隶。

推行普法教育,要求官吏学法、懂法、用法,而百姓则向官吏学习法律知识。倘若有人犯罪,不管是官是民,一律从重发落,决不饶恕、不放过,以此强化国民的法律意识

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门户,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这是为了把大家庭拆成小家庭,以免那些成年男子钻法律空子,赖在大家庭里游手好闲不干活。

辟田封疆,推行县治——第二次变法

第一次商鞅变法持续了大概七年,起初秦国还多有人诟病,觉得这个变法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是,在商鞅和秦孝公的坚持下,秦国人民渐渐接受并适应了变法。

第二次变法是在公元前350年,在此之前,也就是公元前353年,因商鞅在第一次变法中功劳甚大,秦孝公将其破格提拔为大良造。大良造这个职位在当时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兼将军,权责很大。

商鞅就是以大良造的身份推行第二次变法的。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推行第二次变法的力度和手段自然也更加强硬。

废井田,开阡陌

“井田”就是纵横呈“井”字的田地,那时候田间有灌溉渠道,田边有纵横交错的道路,纵者曰“阡”,横者曰“陌”,阡陌纵横,活像一个“井”字,因此叫做“井田”。

“阡陌”就是每一亩小田之间的界限,而每个奴隶主的私田之间的界 限,则叫做“封疆”,商鞅废井田封疆,目的就是废除奴隶制土地所有制,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承认地主和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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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井田,开阡陌

此外,阡陌纵横之间,平白占用了不少土地资源,而且还都是有肥力的土地。这种浪费是可耻的,商鞅觉得,秦国目前正在发展的关键时期,任何资源都要充分利用起来,因此,他还鼓励农民开阡陌,谁开发,谁管理。

行县制,设县署

第一次变法时,商鞅就推行了郡县制,但只有受中央直接管理的郡制得到了较好发展,至于县制,天高皇帝远,中央一时半会还顾不上。

遗留的历史问题,商鞅决定在这次一并解决。他重点推行县制,将秦国分为三十一县,每个县设立一个县令,掌治该县,县令下面又有县丞和县尉,再下面设置传递信件的“亭”,设亭长一名。

县令、县丞等地方官职,无论大小,都是由中央统一任命,不允许世袭,以加强中央集权。

这种行政划分一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都还在沿用,后来行政级别最低的泗水亭长刘邦,最终推翻秦朝统治,建立了大汉王朝,这倒颇为讽刺。

禁大家制,行分家令

在第一次变法时,商鞅就推行了“成年男子必须分家”的政令,但这条政令不是当时变法的主要目的,因此实施的力度不够,导致民间还有很多漏网之鱼。为此,商鞅再次强调分家制度,充分发挥小家庭的生产积极性。

统一度量,颁标准器

春秋战国时代,国家分裂、诸侯林立,每个国家都有一套本国的度量标准,像秦国这种地广人稀的国家,甚至不同地方还有不同的度量标准。如此一来,非常不利于征税、经商,有时连发工资都麻烦。

商鞅针对这种情况,颁布了统一度量的标准器具,规定全国统一使用中央颁布的标准,以此来间接地实现本国范围内的“大一统”。

迁都咸阳,发展东部

第二次商鞅变法最劳民伤财,同时又最具战略性的政令,要属迁都一事。秦国当时首都在栎阳,是一个不算繁华,名气也不大的旮旯。商鞅认为栎阳较偏,不在国之腹地,不利于统摄全国。

他建议迁都咸阳,一是为了统筹全局、威慑全国,二是便于管理秦国东部,防范东部各诸侯国的侵扰。

这在当时绝对是轰动全国的大事,政令一出,立马遭到了很多人的议论,以甘龙等为首的旧贵族强烈反对,说这是祖宗之地、龙脉所在,不能搬,坚决不能搬。

但是,搬不搬不是他们说了算,秦孝公觉得商鞅之前的一系列政令都颇为成功,这一次,他决定继续相信商鞅,大笔一挥,迁都!

于是,“国际化大都市”咸阳走上了历史舞台!

总体评价

两次商鞅变法无论从持续时间、推行力度、政令数量和变法彻底性来说,在当时都是绝无仅有的,商鞅青出于蓝,超越了他的两位偶像李悝和吴起,让自己成为了站在历史浪尖的弄潮儿。

商鞅变法的成功是毋庸置疑的,《史记》明言其功:“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这种成功,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得到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够胆量、够魄力,他推行的变法不仅顺应了历史潮流,而且满足了君民双方的需求。他的多项政令都极大地瓦解了奴隶制,促进了封建制的建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当然了,凡事有好有坏。商鞅变法固然促进了秦国发展,但变法太不留情面,几乎没给旧贵族留下一点生存的余地,这是那些手握重权的旧贵族无法忍受的。

而这,也为商鞅最后的惨淡结局埋下了致命的炸弹,可以说,成也变法,败也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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