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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的综合哲学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科学哲学发轫之初,斯宾塞以其闻名于世的综合哲学而在整个实证主义谱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就知识论的立场而言,斯宾塞同意休谟和康德的基本主张,在对宇宙世界的划分上秉持不可知的实在论,这是斯宾塞在《综合哲学》首卷即《第一原理》中开宗明义即以阐明的问题。此外,斯宾塞无所不包的社会进化论思想是建立在其综合哲学一以贯之的基本原理即力的恒久性学说基础上的。

斯宾塞的综合哲学

作为19世纪下半叶英国实证主义的集大成者,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是实证主义哲学发展过程中一位不可忽视的重要人物。纵观斯宾塞的学术经历,虽然他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哲学训练,也没有对既往哲学家的学术著作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所创建的综合哲学在实证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斯宾塞的思想体系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他在自学成才的过程中受到了诸多学术观点的影响,如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马尔萨斯的人口观、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论述、边沁的功利主义主张、孔德的实证主义学说以及穆勒的归纳主义阐述等,正是这些纷繁杂芜的思想观点为斯宾塞综合哲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

科学哲学发轫之初,斯宾塞以其闻名于世的综合哲学而在整个实证主义谱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斯宾塞综合哲学体系的建立始于19世纪50年代,从1858年开始拟定综合哲学体系大纲算起到1896年全部工作的结束,斯宾塞耗时整整38个年头方得以实现其建构综合哲学体系的宏伟目标,可谓呕心沥血、殚智竭力。他的整部《综合哲学》共计10卷本,分别是:1862年发表的《第一原理》,1872年发表的《生物学原理》,1876年至1896年陆续出版的3卷本《社会学原理》、1879年至1893年间的2卷本《伦理学原理》以及早在1852年到1853年业已发表的3卷本《心理学原理》。这是一部包罗万象的实证主义哲学大全,涉及力学、生物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斯宾塞正是通过这个无所不含的综合哲学框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实证主义哲学旨趣。由于斯宾塞卓越的学术贡献,他在世时已荣誉等身,如在英国被赞誉为学术界的“思想泰斗”、“维多利亚时代的亚里士多德”,这与孔德在去世后才名满天下的境况大为不同。

就知识论的立场而言,斯宾塞同意休谟和康德的基本主张,在对宇宙世界的划分上秉持不可知的实在论,这是斯宾塞在《综合哲学》首卷即《第一原理》中开宗明义即以阐明的问题。斯宾塞认为整个宇宙世界由两部分构成:可知世界和不可知世界,其中可知世界即现象世界是人类知识的研究对象,科学和哲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现象世界中那些相对的、有条件的、可分类的、有限的事物;而所谓的不可知世界则是现象背后的、作为万物源流的实在世界,在斯宾塞看来,虽然我们能够感知到不可知世界的存在,能够意识到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是源于这个不可知世界,但我们却无法认识和把握这个世界,人类的一切认识不过是有关不可知世界的符号和表象。

为了解释不可知的实在世界,斯宾塞将牛顿经典物理学中关于力的观点借用过来,恒久存在性是这种力的核心特征。在斯宾塞看来,这个世界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变化皆源于这种绝对的、恒久存在的力,正是这种力的恒久存在性使得所有知识的必然性、因果性和普遍性成为可能。可以说,一切现象的最终原因都可以归结为恒久存在的力。但是,人们的认识和概念却无法认识这种力究竟是什么,那么,对于人们而言,为什么这种力会是不可知的呢?斯宾塞指出,如果人们想要认识这种力,就必须通过感觉,但感觉仅仅是不可知的实在的符号,并非力的映像,原因即在于此。人的认识能力无法揭示关于力的种种谜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学和哲学只能去研究现象世界,去描述和解释经验现象,纵使科学拥有伟大的力量,它也必须以经验现象为研究对象,不能僭越和超出现象的范围。

斯宾塞之所以在知识论方面坚持休谟和康德的思想,强调不可知论观点,与他狭隘的经验主义认识论不无关系。如前所述,斯宾塞将科学和哲学的研究领地限定在现象世界的范围内,之所以如此固执己见,是因为他把对经验的整理当作认识的唯一功能,这样一来,他就遮蔽了理性思维在认识过程中把握事物本质的重要作用,将理性认识贬斥到与经验认识同等的地位,从而也就否定了认识活动中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正如斯宾塞所指出的:“思维就是发生关系,任何思想都不能表达关系以外的东西……理智的作用只能限于处理现象,如果我们试图用它去处理现象以外的东西,那就会使我们陷入荒谬。”[8]而这样的认识只能局限在现象世界的范围内,无法做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把握。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缘何斯宾塞再三强调科学和哲学的研究范围不能超出经验的界限。

作为斯宾塞整个哲学体系的理论杠杆,他的社会进化论思想是其综合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斯宾塞虽然早在达尔文《物种起源》问世七年之前就提出了社会进化思想,但他仍受惠于达尔文的思想,他充分运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将达尔文物种进化的观点移植进对人类社会的演进及人类自身的发展的解释之中。此外,斯宾塞无所不包的社会进化论思想是建立在其综合哲学一以贯之的基本原理即力的恒久性学说基础上的。在斯宾塞看来,不可知的“力”决定了现象世界必然会处于无休止的、永恒的变化和运动之中,但现象世界的变化和运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受到进化规律的支配和制约,也就是说,正是恒久的“力”决定了物质的恒久进化。按照斯宾塞的观点,“进化是物质的集结,以及同时发生的运动的消散,在这个过程中,物质由相对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进到相对稳定的、凝聚的异质状态,而被保留的运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9]。也就是说,进化所反映的是物质从不确定向相对确定、从分散向凝聚、从同质向异质的发展过程,进化的这种基本规律显现在物质世界的所有领域之中。当然,对斯宾塞而言,关于物质系统进化的理论模型不是归纳的结果,而是用以阐释事物发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框架。

除了就进化的基本概念给出明确的界定外,斯宾塞还进一步划分了物质进化的三个基本阶段,即无机体进化阶段、有机体进化阶段和超有机体(即社会机体)进化阶段,其中无机体阶段是物质发展的初级阶段,超有机体阶段是物质发展的最高阶段,有机体进化阶段则是过渡阶段或中间阶段,物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由它先前的阶段发展而来,阶段之间的演进是平稳的、渐进的,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斯宾塞看来,作为物质进化的最高级和最复杂阶段,人类社会和生物有机体之间表现出许多相似性,如社会规模呈现出由小到大的生长过程,社会组织表现出由简单到复杂的结构进化,与社会结构进化相伴随的是社会功能的日益分化。最后,随着社会功能的不断分化,承担不同功能的社会系统之间也就更加依赖,这就是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斯宾塞认为生物进化所遵循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准则同样适用于社会进化领域,社会进化和发展的动力正是源于社会领域的生存竞争。当然,斯宾塞除了看到社会机体与生物机体的种种相似性之外,还指出了二者之间的不同。总体上来看,社会有机体论的创立表明了斯宾塞同孔德、穆勒一样,试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的理论雄心。

当然,斯宾塞的进化论观点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他极力反对旧形而上学所主张的事物永恒不变的论调,但是他的学说并没有溢出形而上学的桎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斯宾塞看来,进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运动消散的过程,进化目标的实现也就意味着运动的消失,这就无疑将物质和运动割裂开来,将它们置于相互对立的位置,从而没有看到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其次,斯宾塞指出,物质的运动变化过程仅仅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否定了事物变化发展的质变;最后,斯宾塞认为物质进化的顶点是一种内在的平衡状态,随后就是解体和分散,这其实是一种机械的均衡论。总而言之,尽管斯宾塞的理论体系存在诸多不一而足的困境,但他对科学方法统一性和宇宙结构统一性的阐述以及对人类社会及哲学合法性的生物学解释无疑为实证主义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他所构建的综合哲学体系成为了实证主义发展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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