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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逻辑圆圈的逻辑方法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形成逻辑圆圈的逻辑方法马克思在构建《资本论》逻辑圆圈的时候,使用了多种逻辑方法,有的是阶段性的,有的是全程性的。无论是阶段性的,还是全程性的方法,都是为了构建这个逻辑圆圈,所以,“尽管它的逻辑学性质较多而经济学性质较少,但毕竟是我们研究过程中极其重要的问题”[156]。这种全程,主要是历史发展和逻辑发展的全程。

形成逻辑圆圈的逻辑方法

马克思在构建《资本论》逻辑圆圈的时候,使用了多种逻辑方法,有的是阶段性的,有的是全程性的。前者主要着眼于某个阶段、对象某个局部、某个局部的某个侧面,例如在许多地方运用的解构与重构统一的方法[153],在有的地方是逐步加进条件推进[154],还有主体分析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均衡分析的方法,时点、时段、时期统一的方法[155],实体与虚拟统一的方法等。后者指的是以这种阶段性的研究为基础,逐步扩大至资本主义较为发展时期总体对象的全部方面。无论是阶段性的,还是全程性的方法,都是为了构建这个逻辑圆圈,所以,“尽管它的逻辑学性质较多而经济学性质较少,但毕竟是我们研究过程中极其重要的问题”[156]

与我们对终篇的研究相关,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全程性的方法。这种全程,主要是历史发展和逻辑发展的全程。历史发展要遵循一定的逻辑,而逻辑发展也不是纯理论的,它要以特殊的方式即范畴的演进来表现历史发展。[157]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方法一章中已有详细的论述,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评论中也有详细的论述,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言。而主要关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这些方法虽然人们已经有很多的研究,但仍有可发掘的空间、新的研究视角。这里无意再驻足已经形成共识的看法,只是从新的角度来说明它们各自的特点,以及如何应用于终篇的研究和叙述、终点范畴特征的揭示。

一、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

马克思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种方法的。从其区分抽象与具体以及如何上升的内容看,实质上是要实现抽象与具体如何统一的问题。所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实际上是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对这一方法,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学术界已经展开了几轮比较密集的讨论。但始终见仁见智,对这些讨论,这里不再追踪,只是结合《资本论》终篇的实际情况来看看这一方法的具体要求。

(一)紧密结合总体对象来理解这种方法

不言而喻,方法的运用是为了再现对象总体,所以必须紧紧围绕对象总体来理解方法。实际上,马克思也是这样理解和运用这一方法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讲得并不多,但却很精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158]其中强调,这种方法的核心是精神或思维如何把握具体与再现具体。这个具体,就是包含着发展内在逻辑并在社会表面上表现的“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159],这是运用这个方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马克思说:“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一定要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160]“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161]在这里,马克思所谓的主体,实际上就是客观对象总体。

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人们往往忽视这一点。如果这样,起点范畴与终点范畴的关系就很难确定,从而起点范畴也很难选择,其性质也很难确定。如果这样,终点范畴也不能确定了。例如,有人说《资本论》的五大范畴中最具体的是土地所有制。这就意味着到地租理论《资本论》就可以结束了。再如,有人以为,这种上升是不断的、无止境的,会越来越具体。这样就势必会产生这样的错误,即认为《资本论》本身的理论体系是未完成的。

(二)起点范畴的抽象性

只要了解这种方法与对象的联系,就可以知道,在逻辑过程起点处,只能是客观对象的抽象元素。我们已经知道,《资本论》研究的客观对象总体是总体资产阶级财富在社会表面上的表现,它具有总体性、结构性、虚实性、历史性等总体属性,在它的细胞或元素中也是具备的,只不过是潜在地具备的。所以,这种抽象,一方面是指总体对象中最有代表性而又最小的组成部分,并且还应是最普遍的存在。相对于具体的对象总体,这当然是最抽象但又最简单的范畴。说它是抽象,因为如果离开总体对象,它就什么也不是。说它是最简单,也是将它与总体对象相比的。而且它一抽出来,它与总体的整合机制也就相应地被暂时抽象掉了。

了解了起点范畴的抽象性后,我们就应该意识到,与此相关的各种规定都是抽象的。包括使用价值、有用劳动,都具有抽象性。人们在谈到使用价值的时候都以为,使用价值概念是具体的,其实不然,在与价值相对的时候,它是具体的。但使用价值作为从形形色色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抽象出来的概念,本身就已经是抽象的了。它既不是这个物品,也不是那个物品。同样地,有用劳动也具有抽象性,它也是既不是这种形式的劳动,又不是那种形式的劳动。正因为这样,有的人将它与抽象劳动混为一谈了,但实际上这种抽象还是直接性范围内的抽象。

另一方面是指如何靠抽象力的运用而被抽象出来的。例如,《资本论》开篇从单个商品入手,先撇开它的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形成一般的、抽象的使用价值,然后又再撇开使用价值,从中抽出价值。从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相互关系中析出抽象劳动,这就进入间接性的层面了。马克思在那里的分析十分仔细、合理,令人惊叹。而对单个商品的抽象,却没有这么详细。因此,人们都忽略了他抽去了什么。他这样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162]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这种单个商品虽然是总体资产阶级财富的细胞,具有特殊性,但它同时还具有一般性,因为它既不是这种,又不是那种商品,因而是一般的商品。可见,它的抽出实际上是将它所寓于其中的资本关系、总量、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需要等等因素暂时撇开了,同时也将它发展的阶段性、条件都暂时撇开了。可见,抽象性是与一定的研究阶段、研究条件以及对象本身的一定范围紧密联系的。

所谓的暂时撇开,实际上意味着它是潜在地包含着的。马克思说:“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商品的价值还没有表现为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而只是表现为和自己的天然形式不相同的东西——就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就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163]恩格斯也强调:“在产品的价值形式中,已经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资本家和雇佣劳动的对立、产业后备军和危机的萌芽。”[164]所谓的萌芽,已经不是一般的可能性,而是必然成长的。但是,如果没有结合上述的那些阶段、条件以及对象范围的扩大,这些萌芽是不会自动成长的。

(三)上升过程的多样性

所谓的上升,在一般的辩证逻辑中只是指理论规定越来越具体。如果这是指某个特定的范畴而言的,那还是正确的,但在《资本论》中,情况比较复杂,并非单指这种情况。既然起点的单个商品是暂时不考虑其总体性、特殊性、阶段性、发展条件的,那么它要演化上升成具体总体,至少要有三个方面的上升:

其一,是对象性质的转换以及伴随而来的范围的扩大、发展条件的变化。从细胞上升到肢体、再到总体。在《资本论》中,是从资产阶级财富总体的细胞开始,发展到单个资本,再到社会总资本。

其二,是指范畴的转化。在马克思看来,即使是同一个对象,它的存在和发展也有许多侧面。要表现它们,一定要有相应的理论形式,范畴就是最重要的一种。经济范畴是一定生产关系的理论概括,但“范畴表现这一定社会的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165];所以,对一种复杂的生产关系不能只用一个范畴来概括,而要有一系列有内在联系范畴来表现。而这些范畴并非同属一种过程而并列的。这些范畴必然随着对象范围的扩大和性质的转换而转化,从一般过程的范畴转化为特殊过程的范畴,从反映简单关系的范畴转化为反映复杂关系的范畴,如商品——货币——资本——收入。商品和货币最初都可以列入一般过程的范畴,而资本则是特殊过程的范畴。在资本范畴出现后,商品和货币都被资本影响而具有一般和特殊双重性。从一般的商品、货币到特殊的商品、货币即资本的发展,实质上是一种转化。而资本发展为社会表面上的收入,也是一种转化。

其三,是指范畴规定的丰富和转化。范畴表示的是一种比较基本的关系,对它们的分析表明,这种基本关系还表现为一定的结构,因此,也要有一系列的规定来表征其各个层面的结构关系。例如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分属不同的层面,并且各有质、量、度的规定。这样,范畴的内容就丰富了。随着研究对象范围的扩大、研究阶段的推进——在《资本论》中两者是一致的,不仅范畴演化了,各个范畴的规定也变化了,从而使范畴内容转型了。

所有这些上升都是结合一定的阶段、性质、条件而实现的,这些先前暂时撇开的阶段、性质、条件等,在理论进程中都可归结为一定的中介。这也意味着,上升是借助一定的中介而进行的。但是,由于不了解辩证逻辑,古典学派,特别是李嘉图,就跳过一定的中介直接将理论过程最初的最抽象的规定与现实过程中最具体的现实联系起来,结果导致跳跃不成功而破产。而马克思则由此而推进理论过程,使之一步一步地接近对象总体的社会表象而臻于具体化。

(四)终点的具体性

终点不是突然到来的,而是一系列的演进过程的归宿。随着研究过程的推进,结合的研究条件当然是对象总体最外层的现实。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凡在过程开始时不是作为过程的前提和条件出现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也不可能出现。但是另一方面,一切作为前提和条件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则必然出现。”[166]也就是说,起点处暂时撇开的那些对象范围、对象性质、研究条件都逐步回归研究过程,在终点处全部回归。具体地说,这个时候研究的是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的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在社会表面上的表现。也就是说要能根据已经揭示的这个阶段的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定——不是起点揭示内在规定,相对于起点的各种规定,这里的规定已经充分转型,——来联系资本的竞争与资本家的通常意识,说明它的变化。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一步一步地接近“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167]

这样看来,终点范畴应该是具体的,它回到具体的资产阶级财富上。这样,起点和终点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圈。就如黑格尔所说:“科学的整体本是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中,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东西,最后的也是最初的东西。”[168]而且这种具体,是结合流通中的竞争、资本家的观念而形成的,是内在规定在竞争中、资本家日常观念中表现出来的那种形式,这就是社会表面上的收入。这样,它就与起点相统一又相背离了。相统一,因为它回到起点;相背离,因为它高于起点,与起点不是同一平面。但它仍具有抽象性。一方面,它包含着已经揭示的内在规定,是内在规定与外部条件的结合产生转型的结果。从这种意义看,它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另一方面,它作为思想具体也有抽象性。因为资产阶级财富总体不是到马克思时代就不再发展了。虽然马克思说“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69],但并不意味着客观的资本运动已达到“过程的完成”了。相对于仍在发展的资本运动,他的理论再现还是有抽象性的。实际上,对还没有完全消亡的对象来说,任何研究和再现的理论都具有抽象性。[170]“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完全认识具体事物”。[171]因此,了解总体对象的这种抽象与具体的统一,无论对理解这一方法,还是对理解《资本论》的开放性,都是很有意义的。

这样看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应该是;研究对象本身(包括对象的规模、性质)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研究阶段(包括研究条件)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研究内容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提出著名的“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172]由于马克思在这一句话前面还说“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的道路”,很多人都以为这是从具体到抽象,是错误的,只有第二条道路才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其实,就资产阶级经济学而言,他们走的第一条道路并非全都错误。“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显然,这并没错。——不过,他们关于价值的分析侧重的是量,而且不能介入更深层面,这是抽象力不足。从这种意义看,当然是错误的。——他们的错误是“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就直接“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173]上去,表面看,这似乎是上升,但实际上是有缺陷的:一是没有对“生动的整体”进行必要的“切近的规定”,二是抽象力不够,三是跳过必要的中介而直接联系。至于他在这里所说的:“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并非指第二条道路,而是在这句话前面所说的:“如果我从人口着手,……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174]显然,这“后一种方法”就是两条道路的统一。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虽然黑格尔已经论述过,但与马克思相比,除了唯心唯物根本性质不同外,还有重大的区别,即历史性。马克思说:“我们的方法表明必然包含着历史考察之点,也就是说,表明仅仅作为生产过程的历史形式的资产阶级经济,包含着超越自己的、对早先的历史生产方式加以说明之点。……这种正确的考察同样会得出预示着生产关系的现代形式被扬弃之点,从而预示着未来的先兆,变易的运动。”[175]的确如此,他在研究简单商品拜物教性质的时候,不仅追溯商品生产以前的历史,而且预示未来社会的情景。由此说明商品拜物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生必有灭。在考察社会总资本运动的场合,特别是在第一卷末篇,由资本的积累追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并预示积累的历史趋势。在终篇分析收入决定价值的原因时,马克思还举小农的商品生产(非资本主义生产)为例,说明“在这几种收入形式的存在条件根本就不具备的地方,也会被人应用”,因此,“资本主义关系好像是每一种生产方式的自然关系的这种假象,就更加具有迷惑作用”。[176]在最后,他又明确地指出当资本主义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尖锐化,“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177]

二、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

马克思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178]这样的外界的对象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看不见的、内在的本质。商品与《导言》中的“人口”一样,都有一种很重要的性质,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所没有体现的,都是“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179]。这种“物”,不像“价值物”那样,完全不可感觉,不能归结为抽象性。对单个商品的这种特性,列宁早已指出。在《哲学笔记》中,在抄录了《小逻辑》的目录之后他这样写道:“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示本质(因果律、同一、差别等等)——整个人类认识(全部科学)的真正的一般进程就是如此。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的进程也是如此。”接着,他举《资本论》为例:“开始是最简单的、普通的、常见的、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180]

显然,最简单的、普通的、常见的、直接的“存在”无论如何也不能归结为本质。相对于看不见的本质,看得见的存在就是一种直接性的存在。这是一种与抽象性不同的属性。

所谓的直接性,是黑格尔用来表示事物存在性质的一个术语。指的是某一对象中可以直接观察的方面或属性,而间接性则是隐藏于对象内部的方面或属性,是不能独立表现的,要通过与不同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黑格尔认为,科学过程起点的“存在”除了具有抽象性以外,还具有直接性。[181]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这种看法是很重视的,在他的《小逻辑》(第83节—111节)摘要中,一开头就录下了:“直接性。自在概念”,最后又录下:“在存在中一切都是直接的;在本质中一切都是相对的”[182]。——因为是间接的,所以是相对的。

事物的直接性存在和间接性本质的区别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彼此分离独立存在的,反之,它们是紧密融合的。没有直接性的存在,间接性的本质也无从发生。所以,事物都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

既然客观对象具有这样的特性,那么科学研究也应该分别研究它们,并科学地再现它们的区别和统一。黑格尔认为,思想进程“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必需“以直接性开始”,然后扬弃这种直接性而认识隐藏其中的间接性的东西;但“知识的进展,既不偏于直接性,也不偏于间接性”,于是,又得使间接性的认识外化,达到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183]这样的研究和叙述过程,即“直接性——间接性——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过程,就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方法的过程表述。很明显,这种的过程,既体现了认识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又在逻辑过程的发展中反映了客观对象的内外规定的统一。黑格尔虽然提出了直接性与间接性的区别和统一,但他并没有提出这样的反映二重存在的逻辑方法。他认为,直接的存在只是一种自在的东西,而间接性的本质则是自为的,它们的统一是自在自为的统一,所以他有“自在——自为——自在自为”[184]的提法。只是由于人们对直接性与抽象性的关系没有理顺,所以没有发现他的这种创见,因而没有意识到他有这样的辩证逻辑方法。

(一)“直接性——间接性”的过程是深化研究的过程

直接性的东西有简单的、个别的、抽象的,也有复杂的、总体的、具体的。研究进程当然只能从简单的直接对象开始研究[185],这才符合逻辑。

《资本论》从最简单的直接对象开始研究,逐步扩展到更为复杂的直接对象。正如恩格斯所说:“研究运动的性质,当然应当从这种运动的最低级、最简单的形式开始,先理解了这些最低级的最简单的形式,然后才能对更高级的和更复杂的形式有所阐明。”[186]并且在各个阶段的研究中,也经历这个阶段。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资本理论,都是这样。可见,直接性间接性统一的方法作为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经过几个发展阶段,才能达到再现复杂的总体。整个过程是一种“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普遍性的形式……是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无限的东西”[187]。它意味着理论规定是有不同层次的,不同层次的规定是分阶段逐步接近所要再现的具体的。

为了从总体中筛选出这个简单的直接对象,当然需要有一番整理的功夫。从这一过程的第一阶段来看,是从形成了最简单的直接对象开始,深入其内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以口为例说明:“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末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显然,这先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即“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的过程,尔后才是由表及里的深化过程。换句话说,在同一的研究阶段中,“深化研究”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先形成直接性层面的抽象,再形成间接性层面的抽象,并且不仅“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还要“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可见这种抽象是有层次的。在《资本论》中,情况也是一样。从商品分析看,先撇开使用价值,再从直接性的交换价值中析出价值(有质和量的规定,是抽象的、直接性的)。显然,它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中的“第一条道路”是一致的。

必须注意的是,《资本论》“直接性——间接性”的过程是分阶段实施的。在第一研究阶段的范围内,在确定单个商品之后,才真正开始这一过程,逐一分析出价值、抽象劳动、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之后并没有开始向终点的“上升”。在进入第二研究阶段之后,他又重新开始这样的“直接性——间接性”的过程。在第四章,他让前面暂时撇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回归研究过程,这样,货币就转化为资本。对资本,他也是先考察它的直接性的运动形式,即资本总公式:G——W——G′。他深入地分析了资本增殖的原因,主要是购买了特殊商品,从而导出了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进入了间接性的层面。显然,对第一阶段的研究来说,这里的“直接性——间接性”就是上升。同样地,在第三研究阶段,这样的深化也照样进行。所以,这种深化研究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分阶段进行的。这三个阶段既一脉相承,又是转型升级。不言而喻,单个资本和社会总资本虽然都是资本,即使从直接性规定看,无论是结构、功能,还是所处的发展阶段,全都有很大的差别,而间接性规定也有很大的差别。在单个资本那里,还看不出两大对立阶级的关系,只有在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中,才包含这种阶级关系。

(二)“间接性——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过程是间接性的内在规定外化表现的过程

在上述“人口”例子中,在“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之后,马克思又使行程“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188]。最深层的“最简单的规定”当然是间接性的,而“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已经是包含着间接性规定又体现为直接性的人口,也就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不言而喻,这就是“间接性——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过程。这里,讲得虽然简约,却很精妙。

在《资本论》中,情况当然复杂得多,它也随着深化研究一起转型升级。一方面,是同一阶段内在规定的社会表象。但还不是整个理论过程的“具体的再现”,只是同一阶段的“具体再现”。这种再现的最大特征是物化、异化,即内在的本质规定的颠倒表现,达到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在第一研究阶段,马克思在说明价值之后,又“回到价值的这种表现形式”[189]上,并由此阐明内在的价值在社会表面上会因为商品交换而颠倒表现,表现为价格,并且在质上和量上都与价值偏离。在第二研究阶段,情况也是一样。这些外化表现同样是一脉相承、转型升级的。所以,必须全面把握。我们已经知道,不管在哪个研究阶段,内在的本质关系都是在暂时撇开一系列条件的情况下形成的,这些条件不是永远被抛弃,而是暂时被撇开,在内在规定形成之后,它们最终还是要回归的。再说,本质关系一定要发挥作用,因而一定要表现。因此,在理论上,它们就要与那些回归的研究条件相结合。一旦实现了这种综合,它们就必然要发生转型而表现,而与内在规定不同。[190]这就是表现的转型,或者说是内在规定的外化转型表现。是的内在规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第一阶段所揭示的内在规定,例如商品价值,是在暂时撇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条件下形成的,它可以表现一般过程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表现“资本家幼虫”[191]之间的一般买卖关系。但在第二研究阶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回归了,原先的一般过程的关系就转化为特殊过程的关系了,即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当然,在这个研究阶段,也有资本家之间的一般过程的关系。到第三研究阶段,研究的是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的社会总资本包含的本质关系,是两大对立阶级的关系。

这样看来,这个“间接性——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内在规定的外化表现过程,也就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上导致具体的再现。”

如果说,这种方法对再现对象内在规定的外化转型表现在第一、二个研究阶段还不是很明显,那么在第三研究阶段,特别在终篇,这就非常突出了。我们已经知道,终点范畴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社会表象,但它并不是镜面式地反映这种表象,而是说明社会总资本的最主要的内在规定在社会表面上的颠倒表现。由此可见,所达到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中的“直接性”,并非起点的直接性。它表现了一种对内在规定的颠倒。这是这个方法的最大优点和特点。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演进图式是这样的:(→表示转型)

这样看来,从直接性到间接性,就是深入内部,是“生理学研究”,而从间接性到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则是从内部的有机生命转向外部,是“现象学研究”。马克思发现,斯密有关于资本主义的“生理学研究”和“现象学研究”,两者都合理,但彼此没有关系。[192]李嘉图则力图将两者联系起来,但跳过必要的中介,失败了。马克思吸取他们理论、方法中的合理成分,创造性地运用这种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既深化了“生理学研究”,又解决了它与“现象学研究”的联系。

(三)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关系

我们发掘这种方法,直接的根据是《资本论》有关于“研究的直接对象”[193]的提法以及《资本论》的实际研究,只有这种方法,才能反映对象存在和运动的直接性。可以说,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直接性——间接性——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客观地反映了客观对象存在和运动的二重性,所以是不可或缺的。[194]虽然在《资本论》中并没有这样的提法,然而,这不是杜撰。在《资本论》中,同样也没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提法,难道能说这种方法不存在吗?实际上,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方法一节中关于如何阐明“人口”的说明中,人们并不难领悟出这种方法的存在和运用。

不过,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方法与马克思在谈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时说到“两条道路”是一致的,那么是否可以将这种方法归结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呢?恐怕不能。

按照马克思的说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195]。由于马克思没有对这种“综合”作进一步的说明,许多人只是根据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而以为综合是对象将多样性规定综合起来。但是这样的理解却有不确定之虞:多样性规定可以是同一抽象层次的,也可以是不同层次的;是同一研究阶段、同一研究条件下的,也可以是不同研究阶段、不同研究条件下的,等等。显然,从《资本论》的实际情况看,马克思不是指同一阶段的、更不是同一层次规定的综合。所以这种综合是需要其他方法配合的。而直接性和间接性统一的方法,则能导致抽象规定与原先暂时存而不论的条件、特殊的社会性质等等方面或因素的综合,而且还实现了规定的转型,是研究过程的推进。

必须看到,这种方法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从对研究对象的掌握来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侧重于对总体对象(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横向考察,阶段的上升,这样的考察很能体现对象发展的历史性;而直接性间接性统一的方法则适用于对局部对象同一阶段的纵向分析,在每个阶段,至少主要范畴的规定都要实现从直接性对象开始,进入间接性层面,进行“深化”研究,再到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实现“外化”表现。这样,即使在同一逻辑阶段,也包含着“深化”和“外化”两个小阶段。显然,前一方法是“历时态”的,这一方法则是“共时态”的。

三、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的全程性的方法中,还有一种“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它在《资本论》终篇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马克思提出的四个计划中,有关于资本的“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提法。据此,有学者论证:在《资本论》中有一种“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方法。[196]从这些计划的内容及《资本论》全三卷的内容来看,的确如此。鉴于许多逻辑学著作都用比较简短的表述来介绍过程性的逻辑方法,如抽象与具体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这里我们也将“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方法简称为“一般和特殊的统一”。因为统一是以区别为前提的,统一是个过程。

(一)两种类型的一般和特殊统一

不言而喻,上述《政治经济学批判》草稿中的计划主要是针对典型的资本运动而言的。因此,这是一种典型对象的“一般和特殊统一”。它主要揭示资本的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规定。

但是,在社会领域,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是纯粹的、单独存在的,而是一种集合物。理论研究为了方便和可能,总是从中挑选出比较纯粹的特定部分,构成典型研究对象。这样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现实社会过程中,具体的资本运动也是极其复杂的,它要生产、分割剩余价值,还离不开一般的经济发展过程,既通过工业化来提高效率,又通过商品交换来提高效益。而工业化和商品生产都是跨社会形态的,与特殊的资本运动不同,是一般的经济发展过程。而且,具体资本运动也离不开社会的上层建筑。一般过程之所以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因为它与作为特殊过程的资本运动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离开一般过程,特殊过程就是不具体的。换句话说,典型对象与一般过程以及社会的上层建筑,就构成复杂的具体对象。

马克思考察的资本运动不仅是典型的,而且是具体的。就具体的资本运动而言,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既不能混同,也不能等量齐观。两者在一定的限度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资本运动很善于利用一般过程,特别是它的竞争所造成的假象。在资本主义较为发展的阶段,这种情况特别明显。

(二)典型对象本身的一般和特殊统一

从逻辑上看,一般性和特殊性相比,是比较抽象、简单的。但是,它又是最基本的,所以,理论过程理应从一般开始。

在《资本论》中,在典型对象的范围内,这种“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过程展开有多种样式:

从研究阶段看,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总过程;

从研究对象看,社会总资本的细胞——社会总资本的基本单元——社会总资本;

从历史发展看,资本主义起点——资本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

从资本形式看,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虽然生息资本的表面运动很简单,但实际内容却很复杂,它是将内在地包含的资本“核心构造”[197]的运动这一极其重要的中介完全掩盖了。

从各个研究阶段看,也都贯穿着这种“三段式”。例如,在考察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细胞的单个商品的时候,马克思是先把它当成一般的商品来研究,尔后再研究特殊的商品——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最后再考察货币。按照逻辑过程的展开,这也就是“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逻辑发展过程。至于资本运动,就如上面所述,更是“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的逻辑发展过程。

从一般开始,是从最简单、最早的、最基本的对象或元素开始,形成一般性规定,然后再逐步扩展开,结合具体条件而特殊化、个别化,达到整个体系。

先析出资本的一般性概念,再推进到特殊性,这是关系到整部《资本论》逻辑发展的重要举措。先考察一般的资本,顺理成章地只能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这是马克思说《资本论》第一卷的三个崭新特点之一,也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与资产阶级经济理论的重大区别之一。可见,这种方法在建构整个理论体系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种方法,也是一种上升,并且是一种转型发展的过程。

在辩证逻辑的发展中,范畴及其规定是越来越丰富。因此,终点并非一般性规定和特性殊规定的统一,而是特殊性规定——从逻辑发展来看,特殊扬弃或包含了一般——结合更复杂的研究条件而个别化,或者也可以说是具体化。在《资本论》第三卷开卷处,马克思说:第二卷末篇考察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198]

这种方法的运用,使理论空间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唯物辩证法,典型对象中包含的一般,具有普遍性,同时也是同类事物或对象的一般(甚至可以由此透视它的前身)。但它在其他同类对象的特殊运行条件、国情中就会显出特殊性来,并且和原典型对象中包含的特殊性有所不同。根据这种方法,人们就可以结合不同(即特殊)的国情、所处社会发展的特殊阶段来认识不同国家的资本运动,达到各个不同的个别性。马克思重点是研究英国的资本运动,但他并不认为这种研究可以直接应用到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他十分关注美国的、德国的资本运动,他认为,美国的、德国的资本运动和英国有所不同,各有自己的特点。相比而言,英国发展水平在当时比较高,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比较高[199],条件比较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各国都包含着同样的一般性的、普遍的规定。所以在《资本论》的序言中,他写道:“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但是,如果德国的读者看到英国工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200]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将英国资本运动包含的一般规定直接地、简单地套到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中去。在由以研究其他国家的资本运动时,必须加进具体的国情、时代发展内容。马克思说:“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这些变异和差别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201]显然,不了解相同的经济基础——其理论反映就是基本理论的一般规定——是不行的,但是光理解相同的经济基础、一般规定也是不够的,必须结合各国具体情况使之个别化。

了解这种一般和特殊统一的方法既有理论的意义,也有现实的意义。据此,人们才不会将典型对象中的一般当成一成不变的东西,不至于将典型对象中的较抽象的一般等同于整个体系的较丰富的一般。据此,人们还可以进一步发现,这种方法是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或路径依赖。

综上所述,对典型对象而言,一般和特殊统一的方法有两种应用:一是通过从个体到总体而实现一般概念的具体化,即“典型的三段式”的具体化;二是以这种较充分具体化的规定为出发点和基础,研究它在特殊的国情、“社情”中的进一步具体化,导致“体系的”特殊化。

(三)具体对象的一般过程和特殊过程统一

具体对象包含的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不是彼此分割的,这就使得典型对象在具体运动环境中变得不那么纯粹。

首先,一般过程的研究是特殊过程研究的基础。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很注意研究一般过程,主要是从最一般的意义来考察商品生产、工业化、社会化。当然是将它与特殊过程的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这种研究也融入整个理论的三个阶段中。在有的场合,是先一般,后特殊;在有的场合,则是同时展开。

在第一阶段,即起点,马克思先暂时撇开资本关系考察简单的商品生产,即简单的一般过程。之所以这样,因为起点的简单性有双重含义,单个商品既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细胞,是姓“资”的,又可以由此透视资本主义以前的简单商品。不言而喻,这种研究的意义是相当深远的。

在第二阶段,即研究资本运动的初级阶段,他一开始就阐明简单的一般过程(商品生产)与简单的特殊过程(资本运动)的区别和联系。第二篇分析两种流通公式,一种是一般过程的W——G——W,一种是特殊过程的G——W——G′。显然,资本运动是兼而有之。第三篇也是这样,第五、六章都先分析一般的劳动过程、价值形成过程,再分析特殊的资本劳动过程、价值增殖过程。既坚持价值规律,阐明其发展,又在此基础上阐述剩余价值的产生。第四篇研究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也是从一般过程开始。先阐明简单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在生产力迅速发展条件下的转型,再阐明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结果导致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此后关于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研究,涉及的都是一般的经济发展过程。第五、六两篇,论证特殊过程的发展都没有离开一般过程。在第二卷第一、二篇,情况也基本如此。关于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商品流通和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没有流通时间、流通费用的分析,没有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周转时间的分析,特殊过程的研究是难以展开和深入的。在第三卷开篇,首先分析的成本价格,也是一般过程的范畴。

在第三阶段,即资本主义发展的较高阶段,这也是与商品生产、工业化的升级(各部门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差异的扩大)紧密联系的。在第一卷末篇,他详细说明生产力的发展(一般过程)对资本运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揭示资本积累的规律。在第二卷末篇,他始终没有离开一般的商品流通。从第三卷第二篇起,马克思着力阐述价值的转型与利润率的平均化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他还用了巨大的篇幅,将两种过程结合起来,阐明价值的内在结构的变化与各种资本形式的独立化之间的关系,阐明价值的内在规定在资本竞争中外化、异化,以及这种异化对资本运动内在规定的外化、异化的作用。

其次,两种过程彼此互相影响、促进,有限转化。

一般过程从来不能单独存在,总是寓于特殊过程之中,并在后者的“普照之光”的笼罩下运作,受特殊过程的影响极大。事实的确如此,在资本主义以前,商品生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不温不火地缓慢维持着,始终不能成大气候。只有在资本关系的哺育下,它们才有长足的发展,才典型化,成为社会规模的过程,因而它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在说商品生产、工业化的时候,总是特指哪个社会的商品生产、工业化,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有“姓”的。资本运动总是在特定的科学技术条件下进行的,科学技术一旦合并入资本,就转化为资本。所以在理论上,就要阐明资本关系如何催化商品价值关系、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之带有特殊的属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马克思也说明,一般过程作为资本运动的现实载体,也使后者具有某种一般性。资本运动的本质和目的是攫取剩余价值,但它是通过生产商品和价值来生产剩余价值的。至少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必须遵循生产力、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也要努力地提高生产率,改善经济结构,还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转型要求。正因为这样,它的特殊性质才不容易被发现。这也决定,科学的经济理论不能只是干巴巴地从头到尾论证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压迫,而应以巨大的篇幅深入研究一般过程的转型以及它如何促进资本运动的转化。就具体的资本运动看,特殊的资本运动和一般的经济发展过程两者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由于有这种影响和制约,典型对象包含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都会发生变型。

再次,较充分发展的一般过程和特殊过程与较具体的运行条件结合。

为了研究一般过程,不但要将特殊过程暂时撇开,而且要将比较具体的过程发展条件也暂时撇开。特殊过程的研究也是这样。因此,在理论过程的终点处,它们还必须与早先暂时撇开的那些条件相结合。其结果当然是使这些一般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内在规定都发生外化转型。在《资本论》的终篇,我们就看到,一般过程中原有的内在规定,如劳动创造价值的规定,已经被颠倒表现了。同样地,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规定也因为它的各种具体形式在社会表面上相互对立而变成由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和土地所创造。马克思还指出,社会总资本在社会表面上表现为收入,它既是特殊过程的产物,又是一般过程的产物。

最后,还要阐明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对立的发展。

一般过程是跨社会形态的,它因特殊过程的催化而恢宏,又不因特殊过程的衰朽而式微。从一定的意义看,资本运动作为特殊过程由生到灭的运动与一般过程的发展有直接、间接的关系。资本运动并非与商品经济、工业化、社会化的发展——后者无非是生产力发展的特殊形式——始终一致,至少在运行目标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当资本运动与一般过程的运行方向一致的时候,它的发展就比较顺利,反之,当两种过程的差别发展为对立,而特殊过程的各种制度、体制已经不能再实现根本性的变革,不能再体现出促进一般过程发展的优越性,甚至极大地限制后者的发展,其中包含的一般过程的某些属性就逐步瓦解这种特殊过程。劳动过程的“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202]。在《资本论》中,这方面研究不是零碎的、隐含的,而是系统的、突出的、贯穿全书始终的。没有它,资本理论的进展,甚至是不可能的。

[1]《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2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4]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4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691—692页。

[6]《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5页。

[7]转引自《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页。

[8]《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8页。

[10]在终篇,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比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页)。

[11]《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57页。

[1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1页。

[1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82页。

[14]《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2页。

[15]关于广义、狭义分配,详见本书第六章的分析。

[1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61页。

[18]《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1页。

[19]研究对象范围与研究范围不同。前者指的是研究对象本身范围的扩大,在《资本论》中,从资本的细胞到单个资本、再到社会总资本,后者则已超出研究对象本身,如使用价值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等的发展。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

[2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00页。

[2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5页。

[2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5页。

[2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85页。

[2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19—220、232—233页。

[27]参看刘永佶:《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的方法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36—337页。

[28]马克思区分了资本的内在结构和形式结构,内在结构指的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是从它们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功能划分的。形式结构指的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它们是根据资本价值的周转方式不同来区分的。资产阶级学者没有资本的内在结构的概念,只有形式结构的区分。参看陈俊明:《资本转型论——〈资本论〉资本理论的具体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79—280页。

[29]《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55页。

[30]《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1页。

[3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5页。

[3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5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0、391页。

[3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9页。

[3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页。

[36]《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页。

[3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页。

[3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4页。

[39]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0页。

[40]《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23页。

[4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页。

[42]“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

[4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45—949页、957—961页。

[4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84页。

[4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62页。

[4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7—998页。

[4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8页。

[4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8页。

[49]《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7页。

[5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51]转引自《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88页。不过,马克思也认为,李嘉图重视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这是他的学说中出色的地方。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8页。

[5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45页。

[54]“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8页)

[5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8页。

[5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8页。

[57]“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页)

[5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页。

[5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1页。

[60]《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0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20页。

[6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5页。

[6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5—996页。

[64]《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

[6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

[66]所谓的“离异”,指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生产者分离、并作为异己的力量来统治生产者。参见陈俊明:《劳动者与劳动所有权:统一——离异——重建统一》,载《福建论坛》2008年第3期。

[67]马克思说:“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6页)

[6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927页。

[69]《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

[70]《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71]马克思1862年底在给库格曼的信中说,他的著作将以《资本论》为标题,而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副标题,研究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精髓部分,是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70页)。

[7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5—926页。

[7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页。

[74]转引自《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23页。

[75]转引自《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页。

[7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927页。

[7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58页。

[7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0页。

[79]《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0页。

[80]《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9页。

[8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4—926页,指马克思原手稿的开头。

[82]《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

[8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00页。

[8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5页。

[85]“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们在交换产品时彼此发生生产关系,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里存在着社会生产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

[8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43页。

[87]《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8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7页。

[89]《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6页。

[90]“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57页)

[9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38页。

[92][德]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6页。

[93]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4页。

[94]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90页。

[95]《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16页。

[9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6页。

[9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9页。

[98]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11页。

[99]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71页。

[100]《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101]《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24页。

[102]“在这里,在每一步分析中,都用事实即用实践来进行检验。”(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57页)

[10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

[10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页。

[10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7页。

[106]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37页。

[107][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27页。

[108]《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10页。

[109][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27页。

[110]《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23页。

[111]《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页。

[11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页。

[113]《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114]“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都是针对对象本身而言的,但对象不是孤立存在的,所以还有与其他对象或方面的关系,所以还要先由此再及彼。

[115][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13页。黑格尔这句话是他在《小逻辑》末尾处论述认识的具体性时说的。

[1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17]冯景源:《唯物史观理论基础再研究》,《新视野》2002年第6期。

[1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8页。

[119]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57页。

[1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40页。

[1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32页。

[1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7页。

[1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26]《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1—362页。

[127][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13页。

[128]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57页。

[129]《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9页。

[130]《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页。

[131]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5页。

[1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54页。

[1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页。

[13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

[13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7页。

[136]“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3页)

[1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36页。

[138]《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82页。

[139]参看邓晓芒:《思辨的张力》,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415页。

[140]黑格尔并没有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说法。

[141]《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

[142]《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页。

[143]《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页。

[144]《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页。

[145]《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页。

[146]《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0页。

[14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4—935页。

[14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

[14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33页。

[150]《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1页。在第922—923页,因为手稿中断,看不出以上内容,但在第931页第二段的小结中,马克思却讲得很明白。

[15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

[15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6页。

[153]很多人以为,在分析商品的时候,使用的是分析与综合统一的方法,即将商品分为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方面分别考察,尔后再将两者统一起来。从辩证逻辑的角度看,分析与综合并不是这样理解的。它是先将某些条件或侧面暂时撇开进行分析:分析商品的两个因素,析出一系列基本规定,再将它们统一起来;而综合指的则是将那些基本规定与为研究它们而暂时撇开的因素、条件结合,阐明基本规定发生的变化。至于将商品分解为两个因素,是对商品的解构;尔后将两者统一起来,则是在解构基础上的重构。之所以说是重构,因为它不是简单地将两个因素合并,而是重新理解或诠释原来的商品。

[154]例如,在研究社会总资本积累的第七篇,马克思先假定所有的剩余价值全部周期地被消费掉,考察完成后,再假定全部剩余价值都被用于积累。到二十二章第3节,他又具体地分析“剩余价值一部分由资本家作为收入消费,另一部分用作资本或积累起来”的情况(《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49页);在第4节,他指出,再进一步假定积累量、积累率到一定的时候,资本家还是可能扩大再生产的。

[155]在《资本论》第三卷分析市场价值的确定时,马克思对一个比较长的时期还进一步区分为较长的时段和各个时点,分别阐明市场价值确定的不同规定。许多人没有这种区分,只是笼统地概括,因此不能真正了解马克思研究的奥妙。参看陈俊明著:《〈资本论〉经济行为理论的具体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340—347页。

[1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5页。

[157]参看陈俊明:《资本转型论——〈资本论〉资本理论的具体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四章第1节。

[1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5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1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页。

[1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

[16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7页。

[163]《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16页。

[164]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页。

[16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

[16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62页。

[16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页。

[168][德]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6页。

[16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170]列宁说:“自然界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现象又是本质,既是瞬间又是关系。”(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23页)自然界尚且如此,何况人类社会。

[171]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10页。

[1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7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38页。

[1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8页。

[17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89、990页。

[17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9页。

[178]《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7页。

[17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7页。

[180]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55、357页。

[181][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8页;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6页。

[182]《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7集,第8—12页。

[183][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9、168页;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56页。

[184][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5页。

[185]黑格尔也说:作为开端的,“不是具体物本身,而仅仅是简单的直接物”(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64页)。

[18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91页。

[187]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5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38页。

[18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1页。

[190]“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

[191]《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9页。

[19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82页。

[193]《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2页。

[194]在学术界,也曾有人说在《资本论》中有“现象——本质——现象”和“形式——内容——形式”等方法的运用,作为一种探讨,这是非常必要的。本书发掘的这种方法,应该也是必要的。在这里,因为篇幅以及与研究目的的关系,我们省略了进一步联系《资本论》的实际进程来论证这一方法在其中的存在和运用。关于这种方法与学术界提出方法的区别,参见陈俊明:《〈资本论〉的直接性——间接性——直接性和间接性统一的方法初探》,载《华侨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或见陈俊明著:《〈资本论〉经济行为理论的具体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二章第1节。

[19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96]田光:《〈资本论〉的三个方法》,载《学术月刊》, 1981年10期。

[197]《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7页。

[19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页。

[199]马克思说:“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页)前者指的显然是英国,后者则是德国。可见英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比后者高。

[200]《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页。

[20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92页。

[20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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