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的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的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时间:2022-05-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的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的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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