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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在调查分析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和前景,以及综合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现状的基础上,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近年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践为例,研究分析制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障碍和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例

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梁 毅        

课题组成员:黄金强 黄 刚 李培毅

      粟永应 蓝 斌 温子亮

【摘要】当前,随着国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在新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如何发挥农村金融服务的核心作用,积极响应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强化金融支农、惠农和强农,关键在于创新。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自2008年推进三农事业部制改革以来,探索创新了一系列切合广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的特色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在调查分析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和前景,以及综合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现状的基础上,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近年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践为例,研究分析制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障碍和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 产品 服务 创新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支持和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发展,特别是2003年以来,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序开展,先试先行了多种符合“三农”实际的金融服务,涉农业务领域不断拓宽,有力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证明,金融创新是推动农村金融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尽管农村金融机构在部分业务领域的创新发展中取得了突破,但由于受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以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影响,制约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对此,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密切关注和不断研究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如李树生、何广文等著有《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市场准入、试点政策、制度变迁、服务机制等角度对金融制度创新进行分析,从信用担保、小额信贷商业化、农户联保贷款有效性、信用激励等方面对金融业务创新进行了探索研究。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金融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要求更加紧迫,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例,通过对其近年来的“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践进行总结,结合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和前景分析,深入研究制约提升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的主要障碍,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期待能为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借鉴参考。

一、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及前景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需求情况分析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仍以贷款融资需求为主,但同时对担保、投融资、保险和交易支付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1.贷款融资需求。按需求主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农户金融需求。农户一般可以分为贫困型、温饱型、市场型等三类。贫困型农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需求主体,其资金较为短缺,除日常结算类业务外,主要是对贷款有需求,但由于抵御风险能力弱、偿债能力差,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基本上被排斥在正规金融组织的贷款供给范围之外,政策性金融的优惠贷款、民间渠道的小额贷款、政府财政性扶贫资金是满足其资金需求的重要方式。温饱型农户的生活则得到了基本保障,需要更多的资金发展生产,该农户群体是正规金融组织的主要贷款供给群体。市场型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则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技能型生产,对于借款规模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都高于前两类农户,主要为特色农产品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和收购运输大户等。二是农村企业金融需求。农村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资源型中小企业立足于当地资源,生产面向市场的资源型产品,由于市场供需变化莫测、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其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较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较为谨慎,其资金短缺的问题一直十分突出。在广西区内经济相对发达的桂东南地区及北部湾经济区,也出现了不少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这些企业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的代表,其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也是较为健全的承贷主体,贷款风险较小,一般通过向商业金融机构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三是农村基层政府金融需求。随着地方政府加强水利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等一系列措施的不断出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可以预见,农村基层政府在提供公共或准公共产品方面的金融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如改进农村村容村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需要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巩固和提升生态农业质量和发展水平需要农业结构调整贷款,发展农业生态旅游需要农村综合开发贷款,城镇开发需要城镇工业园区开发贷款等。

2.其他金融服务需求。一是担保需求。对资金需求较多的农户和中小企业,其资产主要是房产、交通工具和大件家电,但这些抵押物质量差、变现难,且房产普遍没有“两证”,难以作为抵押物,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综合开发以及城镇开发等由于周期长和收效慢的特点,也影响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和信贷决策,为了分散风险,金融机构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融资担保,从而产生了更多的担保需求。二是投融资需求。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城镇居民和农民的货币收入不断提高,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5919元,尽管广西略微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达到了4543元的水平,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一部分富裕起来的群体有着较多的闲置货币,除了对传统的存取款、转账等日常结算需求外,对其他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投资类金融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三是保险需求。随着农民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资金投入的不断扩大,以及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农民的风险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农村企业和农民通过保险的方式,减少损失、化解风险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其保险需求主要有:源于农业生产所面临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保险需求,以及由于缺乏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而产生的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催生的诸如财产保险、事故保险等其他保险需求[1]。四是支付结算需求。随着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加快,国家对“三农”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各种金融需求也随之涌现。如,外出务工农民的存款、汇兑和结算要求,种植、养殖大户的存款、结算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汇兑、结算要求,政府转移支付、直接补贴的结算要求等。

(二)广西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

一是金融需求日益多样化。目前,农村经济正在进入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阶段,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正在从满足生活需要向满足经营性资金需要转变,随着广西特色农业的多样化和产业化不断发展,庭院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延伸,广西的农村金融需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对于资金需求、产品形式、服务水平、交易渠道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资金需求量不断提升。随着广西农村经济产业不断升级,目前农业生产正在从原有的简单再生产转向扩大再生产,有的乡镇企业也在从劳动密集型向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转变,生产经营的方式也由传统的粗放型逐步转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这些都对金融服务产生越来越大的需求。三是贷款需求周期延长。广西作为农业大省,糖料蔗、蚕茧、木薯、木材等产量排全国首位,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60%、33%、70%和14%以上。部分地区大量种植的各种高效经济作物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生产周期较长。如梧州岑溪、桂林阳朔大量种植的砂糖橘,从种苗到成树结果,周期一般为5年,所需资金支持的周期需要与其生产周期相匹配。而且,除了农产品种植的资金需求外,金融服务的需求还延伸到了产、供、销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缺少了金融的支持,都将对农产品生产、增值和流通构成不利影响。

(三)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前景分析

农村地区不断扩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也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前景,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国家强农惠农工作,涉农补贴款项等支付结算业务大有可为。种粮补贴款、退耕还林补偿款,以及拆迁和征地补偿款等带动产生的存款资金,稳定性强,数额可观。同时,为了确保各类财政补贴款项以及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下发、使用、流转、回笼的全过程安全、可靠,都将对支付结算产品、服务和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前景广阔。广西“十二五”规划明确要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及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十亿元的优秀企业,为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勾勒了宏伟蓝图,其信贷资金需求也将随县域经济的有效发展而不断走高。三是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化。近年来,广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势头迅猛,大批加工贸易、设计研发、物流型企业纷纷进驻广西东部及沿江、沿海各地市的工业产业园区,与之相适应的咨询、融资、结算、理财等金融产品服务值得深入研究。四是农村公共事业单位,亟待基础金融服务支持。随着农村医疗、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领域的供销系统龙头企业以及行政村农资连锁经营等网络体系加速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化、集约化、系统化水平亟待提升。五是农民收入增加对现代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加。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以及国家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投资理财、保险、网银、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需求也将不断扩大[2]

二、我国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实践情况综述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陆续出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金融创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3]

(一)涉及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创新。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多元化产权模式逐步形成,支农服务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银行以“三农”金融事业部制为支撑的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开始发挥作用,探索了“面向‘三农’与商业运作”有机结合的新模式。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邮政储蓄银行县域机构网点不断完善,涉农信贷业务持续增加。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增加,小额贷款公司也在迅速发展。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推进

各金融机构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多种方式在内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合理运用多样化金融工具管理和分散农业风险。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多层次、多主体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快速发展。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用,为农村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不断创新农村地区交易支付结算方式,提高了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三)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2010年末,全国银行业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达11.77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的23.1%,其中:农村贷款余额9.8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83.3%;农村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2.6万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6万亿元。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不良率4.09%,同比下降了1.85个百分点,其中大型商业银行[4]涉农贷款不良率为1.73%。

(四)国家对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政府各部门对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政策协调性有所增强,正向激励引导作用初步显现,对资金流向农村起到了促进作用。通过注资、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农业银行改革,通过专项票据、支农再贷款、保值贴补、呆账拨备等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奖励以及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2010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在全国推开,深入推动全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是“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之一。随着农村金融基础不断夯实,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完善,金融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将会得到更大、更广、更深的创新和发展。

三、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探索与成效

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作为全国农业银行首批事业部制改革试点的省分行之一,立足广西区情,通过深化“三农”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加大机制创新力度,优化业务流程,初步探索出一系列适合广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特色服务新模式、新产品,有效提升了“三农”金融服务能力,促进了“三农”县域业务的发展。

(一)服务领域日益拓宽

一是大力支持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该行积极围绕自治区“339”千百亿元农业产业工程,择优选择重点项目、重点客户和重点品牌加大信贷营销投放力度,为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升级,打造优势特色产业。截至2010年末,该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为54.52亿元,对国家级、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3.3%。二是着力解决广西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该行围绕县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优先支持大企业上下游的配套型中小企业、地区产业集群中绩效居前的优势中小企业、特色型中小企业和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10年,全行累放县域中小企业贷款121.74亿元,占县域法人贷款的69.15%;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4.54亿元,比年初增加21.07亿元,增长15.79%,实现了增量和增速“两个高于”的目标要求。对西部百强县纳税前15名中小企业服务覆盖面达到40%,对其他县域纳税前10名中小企业服务覆盖面达到54.39%。三是积极支持广西新农村建设。配合广西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围绕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县域房地产、农村商品流通、公共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提供信贷资金和多种金融服务。截至2010年末,全行县域城镇化贷款余额为29.7亿元,比年初增长10.1亿元。全年投放县域房地产开发贷款10.38亿元,县域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已覆盖全区28个县,信贷支持县域房地产项目30多个。对全区县域二级乙等(含)以上医院和县域省级(含)以上示范高中的服务覆盖率分别为46.72%和73.77%,对农业部定点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双百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42%、37%和33%。四是发放县域个人生产、消费贷款,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截至2010年末,该行县域个人类贷款余额188.69亿元,比年初增加60.96亿元,增幅达到47.73%,全年累放144.7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5.19亿元,比年初增加25.73亿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31.53亿元,比年初增加10.65亿元。同时,全行有14个二级分行、71个县域支行与当地妇联开展合作,累计合作推进妇女小额贷款2.85万户、金额11.43亿元,累计有1.16万户妇女小额贷款获得财政贴息856万元。全行有12个二级分行、22个县域支行与当地团委进行对接,积极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工程”,充分借助外部力量,累计合作发放小额贷款1.6亿元,贷款余额1.20亿元。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断

一是积极创新业务品种。事业部改革前,该行县域金融产品适用于全国农行统一标准,适应广西农村实际金融需求的特色、拳头产品匮乏。事业部改革以来,在农总行的大力支持下,该行陆续创新和推广了一系列以“金益农”为统一品牌的“三农”产品,“金益农”产品也由2008年的186种增加到了目前345种金融产品,其中“三农”专属产品达到了70种,涵盖了县域生产生活各个领域。随着服务覆盖面的扩大,惠农卡已逐步成为农户农副产品兑付款、移民补偿款、财政直补资金、医疗报销款等资金的最佳入账通道。县域房地产开发贷款、农村城镇化贷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县域中小企业动产质押融资、小水电贷款等一系列法人贷款产品,提升了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在农业产业化、特色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三农”金融服务能力。白糖质押、茧丝存货质押等创新担保方式拓宽了客户抵押担保物,农银自助宝、转账手机和无线转账电话、惠农卡激活和卡卡转账专用功能POS等产品破解了未通电话村屯电子渠道建设难题。二是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和“先经济条件好、信用环境好”的原则,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出了“农行+公司+农户”、“农行+新农合+农户”、“农行+妇联+农户”、“农行+共青团+农户”、“农村电子渠道搭建”、“农村小额现金流转”、“惠农卡区域整体推进”、“代收电费项目带动惠农卡批量发卡”等八大服务“三农”模式,深入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如该行的横县、田东县支行探索出了以惠农卡为载体,以转账电话、农行“自助宝”等电子网络为服务渠道的自助金融新模式,不断改善用卡环境,使农户小额现金流转、汇兑、转账、购买农资、贷款自助还款等均可在村里完成,提升了金融服务便利度,形成了“青桐模式”、“中平模式”。再如该行柳江县支行按照“扶持产业、以点带面”的思路,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推手,在柳江县鲁比村探索实施为农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模式,扶持农户把葡萄产业做大做强,鲁比村2010年仅葡萄产业人均年收入就达到13000元,比2008年增加了6000多元,产生了“富一方,带一片”的示范效应。“青桐模式”、“中平模式”和“鲁比模式”等服务“三农”模式已逐步在全区推广。

(三)服务渠道延伸壮大

一是搭建流动服务平台。充分挖掘现有网点服务潜能,对超出该行物理网点服务半径的区域,积极推行流动客户经理服务机制,在县域支行组建流动客户经理小组,按照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相匹配的原则,整村推进惠农卡业务,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流动服务,有效扩大服务半径。二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以惠农卡为平台,加快推进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建设,并在全辖14个二级分行同步开展了农村小额现金流转试点,重点在农村农副产品收购店、农家店等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安装转账电话,引导农户通过转账电话进行账户间互转和收付现金来实现小额现金流转,目前已在全区设立小额现金流转点1713个,对全区已发放惠农卡的10908个行政村的覆盖面达15.7%。通过加快农村电子渠道建设,同步推进农村小额现金流转试点,着力打造“人不出村、足不出户”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三是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建立了惠农卡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农户信息及小额贷款、惠农卡、新农合、农业生态图谱五大管理功能,使服务“三农”更具针对性,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系统风险预警功能,提前对到、逾期贷款进行短信提醒和催收,提示农户按时还款付息,初步实现了农户小额贷款信息化管理。截至2010年末,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已在县域布放现金类设备833台、自助服务终端603台、转账电话36734台、POS机5597台,特约商户存量5242户。电子机具已经覆盖全区605个乡镇、2000多个行政村,覆盖率分别达到63.68%和13.5%。全行惠农卡发卡总量467.01万张,比年初增加126.07万张,已覆盖全区75个县、825个乡(镇)、8036个行政村,覆盖面分别达100%、87.3%、65.6%。全区惠农卡农户覆盖率达到55.06%,平均每两户农户中就有一户持有惠农卡,金融服务农村地区客户的能力得到持续增强。

(四)金融环境得到改善

一是加强宣传,向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通过产品动画演示、讲课及面对面帮教等方式,引导农户使用惠农卡和自助设备等,帮助农户更加熟练使用农行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农行金融产品在农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二是借助外力,推进金融服务。分别与自治区农业厅、区妇联、区共青团、区供销社,以及制糖企业、经济园区等经济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金融服务“巾帼创业工程”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项目合作,并加强与村委合作,在农村建立“三农”业务工作站,择优选择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妇联干部、优秀团员、致富能人作为代理员,开展宣传营销、信息收集、客户推荐、协助贷后管理等工作,共同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三是培育“种子客户”。优先对村支书、知识青年、经济能人等群体开展培训,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受训群体对其他农户开展培训,并逐户验收农户熟悉金融知识的程度,形成带动效应。四是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合打造信用村。在惠农卡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服务渠道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培育和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意识明显增强。

四、制约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水平提升的主要障碍和问题

(一)外部经济环境不理想,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缺乏基础支撑

一是县域金融服务机构缺乏市场竞争。如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广西区内的农村金融机构较为单一,其中最为核心的存款和贷款业务,仅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两家所占市场份额就达到了八成左右(图1)。由于农村金融资源的高度集中,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序而有效的竞争,诸如少数金融机构拒绝开通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排斥非本机构客户,财政补贴款、代理公益事业收费等项目的无序竞争等现象屡见不鲜,既增加了农村客户的交易成本,又形成了服务功能上的缺陷。二是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差距悬殊,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受到抑制。由于受市场化程度低、产业结构调整滞后、农村非农经济活动不够活跃等多种因素影响,广西农村资金需求主体还是以个体小农为主,农业经济联合体、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多种经营重点户、涉农民营企业等在东部发达地区较为普遍的规模需求主体相对较少。此外,广西地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仍然严重滞后,城乡对比差距相当明显。从绝对量看,2000年城乡居民收入相差3969元,2010年相差14199元,差距翻了近3倍;从增速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一年间平均增速为12.38%,农民人均收入同期年平均增速为9.31%,二者相差3.07个百分点。可见,广西农村地区当前贫穷落后的状况已成为抑制农村金融需求有效性的最重要影响因素(图2)。三是广西农村金融服务基础不牢,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覆盖面不足。广西所辖的75个县域中,有边境地区县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省级开发重点县17个。国定和区定的贫困县中,多数乡镇属于老、少、边、山、穷乡镇,农村交通、通信、供电等状况不理想,村庄分布分散,有些还没有行车道路,未通电话的村庄也不在少数。这样的环境下,无论是物理网点的建设还是自助渠道建设都难以实施,畅通全辖的金融服务网络短时期内还难以形成。由于区域性的业务垄断和服务网络的缺失,广西的农村金融市场缺少有序、合理、公平的竞争,金融机构创新和改革的冲动受到严重抑制。四是农村信用环境亟待改善。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农民金融知识普及率不高,融资观念尚未完全改变,还款意愿不够强,甚至存在“不用还”的念头,企图由银行“买单”,即银行向国家财政申请核销。如近年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三农业务风险有所显现,农户贷款不良率偏高,部分区域农户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加大,从中发现一些到期贷款户相互等待观望还款的恶意效仿行为。因此,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如不加紧改善可能将会导致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

图1 2011年8月末广西县域各项人民币贷款占比情况

图2 211年8月末广西县域各项人民币存款占比情况

(二)“三农”业务收益低、成本高、风险高,制约了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一是“三农”业务收益偏低。目前农村金融业务的运行成本仍然很高,与城市业务相比,其盈利能力无疑是新产品新服务推广的一大障碍。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例,2010年三农业务成本收入比为60.79%,比全行平均水平高出21.24个百分点;县域贷款增幅为29.92%,高于全行8.98个百分点,但拨备前利润增幅为13.54%,比全行平均水平低5.48个百分点。同时,农村金融业务每年需要投入的网点改造、电子渠道建设资金巨大,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效益,面临较大的财务回报压力。二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大量撤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程中,工、中、建等行大量撤并县支行一级机构,据统计资料显示,仅在2000年一年,中国工商银行机构数量比上年减少了4237个,中国农业银行减少了5993个,中国建设银行减少了1443个,中国银行减少了2122个,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总量减少的比例平均高达10%左右,其中县级以下区域退出的分支机构占比高达95%[5]。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虽然保留了县支行,但出于实行扁平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考虑,除在县城保留了少数网点外,仅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少数乡镇保留网点,部分县市的乡镇网点全部撤离,同时还上收了部分贷款审批权限。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乡镇一级的网点设置虽然相对比较齐全,但前几年也撤并不少。目前,广西还有40多个建制乡镇没有机构网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则基本无金融服务网点,金融服务创新缺乏必要的基础支撑。三是农村金融业务风险较高。受自然环境制约,农村金融风险较高、隐患较多、防控较难,同时,由于广西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三农”客户产业层次低、经济效益不可持续、市场竞争能力弱,社会诚信的信用意识仍然没有形成,银行面对大量的、分散的农户时,其获取信息的成本将相当高昂,“三农”业务高风险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从农业银行广西分行的情况来看,2009至2010年该行县域贷款不良率分别为4.17%和3.65%,分别比当年全行贷款不良率高出0.63个百分点和1.43百分点。

图3 2000—2010年广西城镇农村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0年以来广西收入分配状况研究》。

(三)农村信息不对称,新产品新服务与实际需求的匹配程度不高

一是农村客户金融意识淡薄。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例,在推进“三农”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该行动员了县域的全部个人客户经理力量,带上投影仪和笔记本电脑进村入户,巡回宣讲相关金融知识和小额农户贷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产品知识,并演示使用操作方法,引导农民现场体验刷卡结算、代理缴费等新服务新业务的便利。但受农村地区服务网点长期匮乏和金融知识普及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加上大部分农村剩余青壮劳动力外出求学、打工,大部分留守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见识狭窄,不敢用或不想用这些新的金融产品。即使在产生资金需求的时候,也没有通过积极地参与和利用金融更有效地调节资金余缺的金融意识,而是选择非正规渠道(亲友互借、高利贷等)融资,影响了现代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和使用。二是现有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客户日趋多元的服务需求。当前,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仅限于储蓄存款、贷款和汇款等基本业务。而在当前市场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趋势明显的现代农村中,农村居民的消费性需求和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理财需求也开始增多。但金融机构缺乏倾听农村客户诉求的有效沟通渠道,在金融产品创新和信贷资金供给等方面,无法满足新型农村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三是现有信贷产品制度无法跟上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发展和变化。一方面,在农村信贷资金需求上,农村产业化的发展使得对农业信贷资金的需求逐步加大,超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范围,同时,特色农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对大额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信贷产品的期限、品种和方式不能适应和满足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农村信贷担保上,农户往往缺乏合格的贷款抵押担保品。按照现行的《担保法》规定,耕地不具备抵押效力,农民的住房不能办理房产证,也不能作为抵押品。而除此之外农户所拥有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财产由于价值评估麻烦且难以变现,大都不能够被金融机构认可为合格的贷款抵押品。由于农户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合格抵押品的要求,故一些即便在未来有还款来源的农户,也很难通过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审贷关。

(四)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缺失,导致农村金融创新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

一是农村金融风险的补偿转移机制严重不足。由于县级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多层次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严重匮乏,农村贷款难、担保难已成为长期困扰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难题之一。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推动下,自从2008年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农业保险启动试点以来,广西农业保险经历了迅速上升、规模萎缩、逐步回升几个发展阶段。但目前诸如保险覆盖面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少、保险服务体系不健全、查勘理赔流程效率低、不公正等问题仍很突出,一旦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就有大批农民和农村企业受到损失,无力还贷,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农业贷款资金的积极性。二是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薄弱,缺乏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专业人员,审计、会计、担保抵押、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信贷产品的供给,其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行之有效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使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无据可依;服务于农村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担保品的处置和回收困难,抵押设定债券无法有效实现;办理担保手续涉及资产评估、担保物登记、担保合同的公证等相关服务在农村地区还处于空白。三是差别化监管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缺乏政策激励。农村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绝大多数没有超出信贷的范畴,金融监管对其有着深刻的影响。由于农村金融监管灵活性有限、针对性不强,对业务创新不但没有鼓励、激发方面的制度设计,对信贷业务更是实行“一刀式”考核,直接与不良贷款挂钩,反而压制了农村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四是农村金融人才短缺,阻碍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以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例,2010年末,全行本科学历以上员工占比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占比分别为30.14%和69.10%,但县域仅为22.75%和63.24%,分别低了7.39和5.86个百分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推广,需要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来推动,而在大部分农村网点,无论是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还是专业技术职称都普遍弱于城市行的平均水平,阻碍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

五、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对策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需要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合力推动。在政府层面,需要在政策支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在金融监管层面,需要在差异化监管制度、涉农业务窗口指导等方面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但更关键的是需要涉农金融机构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金融服务“三农”责任,找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点,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实现涉农业务可持续发展。

(一)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

一是大力开拓融资类产品。针对农户的融资需求,采用捆绑式、多元化联合担保等形式,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推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农产品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针对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企业动产质押、企业间联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推出符合县域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县域园区企业等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如流动质押贷款、保理业务等,着力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如农业银行广西分行探索推出新农村建设贷款产品,介入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不断推出理财类产品。针对投融资需求的客户,量身订制个性化、差异化的一揽子理财产品,如推广基金销售、代理保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不断丰富农村金融业务,切实满足客户资本融资增值需求,不断提高客户资本运作效率。三是强化创新结算类产品。针对当前金融需求多元化特点,不断拓展产品结算服务功能,如加强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商验资E线通、法院资金管理系统、新农合、新农保、医院诊疗卡、财政现金管理平台等业务系统开发应用,组合创新结算类产品,努力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高效能的金融服务,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二)推进流程设计的创新

当前,要成功创新一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准确把握好定位后,在产品设计和流程操作上,必须区别于城市金融产品,同时对传统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整合优化和创新突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科学设计产品服务期限。根据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趋势、农业生长周期,以及当地“三农”金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贷款的还款期限。对不同贷款品种设置1至3年的还款期,甚至延长至5年。同时,综合考虑还款能力,采用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分期还本付息等形式,实现贷款期限匹配最优化。二是精简优化业务操作流程。突出“短、平、快”特点,重点对客户贷款申请、审查、审批、用信等环节的优化,采取双线运作、网络作业和信贷工厂等运作流程模式,切实提高审贷效率,有效解决农村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时间急”的实际问题。同时,进一步整合农村金融柜面业务服务流程,按照流程银行标准,简化柜台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业务分流,提高窗口服务效率。三是不断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建立市场信息搜集机制,根据农村金融需求新变化,基层行要适时捕捉客户需求反馈信息,为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第一手材料,真实掌握市场动态情况。建立创新响应联动机制,加快上下级行之间、产品部门和科技支撑部门之间的联动,共同研发新的金融产品,并有效投入市场,加快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响应速度。建立产品和服务后评价机制,关注客户使用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后的反馈情况,客观评价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适应度,以便完善和健全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客户需求。

(三)推进服务渠道的创新

大力推进农村小额现金流转业务,加大农村电子渠道建设步伐,加快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开发,进一步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的辐射范围。一是以代理项目为依托,推动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改变过去单纯以物理网点服务为主的做法,通过积极参与新农保、新农合、电费代理、各种支农补贴代理等项目合作,以项目延伸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如农业银行广西分行积极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直补系统”和代收农网电费等做法,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力度。二是以产品功能为支撑,做实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和拓宽现有产品功能,推出符合农村金融需求新特点的、服务功能强大、操作便捷安全的综合型的“拳头”产品,打造成为农村广大客户好用、会用、爱用的综合性产品。目前,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以惠农卡为平台,综合提供存款、贷款、代收代付、保险、国债、基金等业务服务,深受广大农民青睐。三是以渠道建设为保障,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实施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推进农村小额现金流转服务。深化与邮储、通信、电网、供销社等系统合作,实现金融服务渠道与商品流通渠道的高效融通。对无网点的乡镇,具备条件的要加大自助银行设备投放力度,更好地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如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创新推出农银自助宝、转账手机和无线转账电话等,以强大的电子渠道弥补了无物理网点服务的“空白点”。四是以依靠外力为辅助,加快农村金融普及。依靠广大乡镇干部、基层共青团委和妇联干部,以及农村致富能手等,形成农村金融服务特殊团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强化对金融产品联动推介、宣传和体验服务,提高农民对金融产品的认识度,促进农村金融业务普及发展。

(四)推进机制体制的创新

创新机制体制是推动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根本和保障。一是创新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防控是创新的前提,只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组合和创新才是有效的。不断丰富农业商业性保险品种,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信贷风险防控水平。推进信用村建设,打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加强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强化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金融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共同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促进农村经济金融稳健发展。二是创新优化整合农村金融机构人员。机构人员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基础。不断完善布局农村金融机构分支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经营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本地化充实项目评估、法律、保险等专业人才,推进分批次、多层级、全方位的员工培训,定期派出农村金融机构员工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不断夯实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人才基础。三是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资源配置充分是创新的有力保障。建立优先、专项和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工资、费用、固定资产、贷款规模等资源投入力度,确保资源配置优先到位、专项使用和灵活调剂,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创新政策激励机制。政策激励是创新的活力。当地政府要对新进驻农村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物质激励政策和部分财税减免制度,对推行富有成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同时,当地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出资共同设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基金,以及赋予一定的金融产品豁免责任,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勇于创新。此外,当地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经济金融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应用进行制度规范化管理,引入信息统计奖励机制和信息维护费用机制,增强农村地区金融信息的精准度和权威性。五是创新差异化监管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对涉农网点、自助机具建设向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延伸在监管准入上给予放宽政策,对涉农不良贷款考核实行差别监管政策,适度扩大涉农贷款利率浮动空间,并对“三农”贷款质量保持更高的容忍度。六是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参与的涉农金融合作平台,及时沟通交流信息,加强业务协作,共同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推进政策性、商业性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开展差异化竞争与互补性合作,共同促进农村金融业务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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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武成,甘艺,韦明云,肖琦,潘浩,赵胜.广西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建设问题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0(3).

[8]农成群,覃冰,杨清泉.农行服务县域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分析[N].中国城乡金融报,2007-11-26.

【注释】

[1]农成群,覃冰,杨清泉.农行服务县域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分析.中国城乡金融报[N].2007-11-26。

[2]张明宏,粟永应,蓝斌,庞丽华.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农行蓝海战略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09,(03)。

[3]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R].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3。

[4]大型商业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5]徐桂红,肖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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