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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行为的社会控制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他看来,聚众行为是一种共同的集体冲动行为。人们在参与聚众行为时,通常对某种行为有一个共同的态度,并且表现出类似的行动。聚众行为常常是现场突发的群众行为。但是,聚众行为却不受现有规范的约束,表现为打破常规的不规则行为。另外,当社会控制的严厉措施突然放松或者当个人与社会结构的正常联系松弛时,也容易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社会的不平等是一些聚众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权力斗争引发聚众行为。
聚众行为的社会控制_现代社会学

三、聚众行为的社会控制

“聚众行为”一词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提出的。在他看来,聚众行为是一种共同的集体冲动行为。人们在参与聚众行为时,通常对某种行为有一个共同的态度,并且表现出类似的行动。我们的理解是,聚众行为是指一种无组织、无领导、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约束的、无明确目标和行动计划的群众性行为。其形式主要有骚乱、暴动、狂欢、恐慌等等。

一般说来,聚众行为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自发性。聚众行为是一群无组织的人采取的无组织、无计划的活动。参加聚众行为的是在现场临时凑集起来的一群人,他们在遇到某些突发事件时只是临时采取了大体一致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发生与发展,都是临时根据众人的激情决定的,既无事先计划,也无个人与组织负责发动与协调。

(2)突发性。聚众行为常常是现场突发的群众行为。由于某一因素的刺激,人们彼此在情绪上感染,而引发出类似的共同行为。譬如,在赛场上,许多观众同时感觉到裁判的不公,发出的嘘叫乃至攻击裁判的行为,是一种现场突发的群众行为。

(3)狂热性。单独的个人通常是有理性的,其行为或多或少是按照别人期望于他的行为表现的。但是他一旦卷入聚集的人群之中,处于集体激动中,感情容易夸张和激动,容易产生强烈的情绪冲动,情绪热烈奔放与尽意发泄。

(4)非结构性。在平常的状态中,人们受种种社会规范的制约,表现出来的行为大都是规则的。但是,聚众行为却不受现有规范的约束,表现为打破常规的不规则行为。聚众行为的参加者没有固定的联系,他们聚集在一起,主要靠情绪和对共同关心的事物的态度连接,缺乏持久的联系纽带。

(5)非个性化。尽管每个人在人格方面可能有许多不同,但是在聚集的人群中,他们就会像“最小公分母”那样去思考和活动,参与者的原有个性特征完全屈从或埋没于集体之中,成为“去个性化”的个体。且聚众行为里,个人处于“匿名”状态,责任分散和模糊,尽管人人有份,但任何一个成员都不需要为一个聚众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自我约束能力便大为下降。

(6)暂时性。聚众行为缺乏明确的目的,是靠强烈的激情所推动的,而任何人都不能长久地保持强烈的激情,所以聚众行为不会长久。聚众行为结束的途径主要有:参加聚众行为的人情绪发泄完便结束;聚众行为冲破现有规范又找到新的规范,并为社会接纳;聚众行为转化为有组织有领导的社会运动。

大多数聚众行为开始发生时,往往经历一个人们互相接触和感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情绪高昂,在相互激励之下,形成一种暴力的和具有破坏欲的集体爆发,这种现象称为骚乱。骚乱的人群是一些临时集合起来的人群,他们的行为都是极端地违背社会常规的,缺乏结构性、目的性和统一性。骚乱除了制造混乱以外,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骚乱可能涉及不同地区的几个不同群体,这些群体的行为接近,但并不一定完全一致。骚乱的产生常常是因为环境的突然刺激及愤怒、惊恐或其他冲动的驱使所致。骚乱的程度常因环境刺激的性质及阻碍人们愿望的状况而定。如果刺激或环境状态严重,骚乱有可能发展成为暴乱。

恐慌是指公众在社会危机状态下,面对现实的或想象的威胁作出的不合作和不合理的心理与行为反应。

引起恐慌的原因是复杂的,其直接原因通常是由某种耸人听闻的流言或传闻,或某种即将来临的潜在社会威胁引起的。譬如,关于地震的传闻、通货膨胀、商品短缺,使没有思想准备的大众陷入迷惘和惊恐状态,加之相互间的感染和刺激,使恐惧情绪上升,导致为群体性的大发作。现代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及竞争带来的紧张焦虑感,易于在某种意外的刺激下,以恐慌的形式表现出来。

恐慌最重要的特征是不合作性和不合理性。不合作指人们在恐慌中的行为打破了相互合作的社会关系,并反而使情境增加了对人们的威胁。譬如,火灾发生时,每个人都挣扎着逃命,结果常常是既挡住了别人又妨碍了自己。不合理性指在恐慌状态下,人们的行为与他们期望达到的目的正好相反。火灾发生时,人们希望有组织地、有秩序地疏散以逃生,但行为上却表现为混乱地争先恐后逃命。

引起聚众行为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急剧的社会变革、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在社会急剧变动期,通行了多年的生活模式受到了冲击,但新的生活模式和规范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一些人在背离原来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时,盲目探索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互相模仿,成为一种聚众行为。急剧的社会变革还造成不同的价值观和规范之间的冲突,也会引起聚众行为。如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某些传统观念的消亡,新观念的产生及外来文化的介入,价值观念的冲突会使一些人对现行的社会制度产生不满,而产生反社会的聚众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

(2)社会控制力减弱,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在社会急剧变动时,旧的控制模式已经瓦解,新的控制模式作为整体尚未脱颖而出。这时,社会控制手段是新旧模式的混合体,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因为新旧模式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它们的并存就可能互相抵消各自的积极作用,使整个社会的控制能力弱化,甚至出现控制“权力真空”。当控制机制减弱时,人们可能对这个社会制度失去信心从而试图通过聚众行为来改革或重建它。而且,新旧控制模式的并存将引起社会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摩擦与冲突,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另外,当社会控制的严厉措施突然放松或者当个人与社会结构的正常联系松弛时,也容易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

(3)社会的不平等引发聚众行为。社会的不平等是一些聚众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因为社会不平等是引起人民的不满、愤怒和反抗的根本因素。社会不平等一旦公开化和表面化,就会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例如,白人警察殴打一名黑人青年,引发黑人聚众示威和游行。管理人员奖惩不公,人们在期待和报酬之间出现了差距,随着这种差距的扩大,挫折感和敌意就会上升。而当人们认为某些不公平的事没有得到官方正式纠正时,则试图通过聚众行为来解决。

(4)权力斗争引发聚众行为。聚众行为,可以被用来作为一种政治策略。比如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举行的群众集会和示威。这些活动的动机和目的至少事件的组织者是清楚的。但是,这些事件很容易发展成盲目的骚乱和暴力行为。集体暴力的形式因各个社会不同的政治组织形式而不同。例如,械斗和掠抢是氏族或地区之间利益冲突的聚众暴力形式。

(5)突然事件引发聚众行为。突然事件的发生常常是产生聚众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突然发生的某种事件,例如,地震、政变等大的灾难和事件发生,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由于没有准备,已有的经验和通行的规则、办法又难以应付突然事件,人们不知所措,情绪激化,从而形成骚动、惊慌等。

聚众行为的发生一般包括如下过程:

(1)众人互相接触和摩擦。许多人为了一个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聚集在一起,然后互相接触,互相摩擦,摩擦的结果是极易接受刺激和作出极快的反应,这种反应属于感情的冲动,是非理智的。

(2)众人的情绪感染。集体的力量不只在人数的多少,而且在他们的情绪与行为的昂扬。在人群密集的场合,情绪极易感染,而且呈循环式的连锁反应。个人的情绪会在他人的身上引起同样的情绪,这种情绪反应又会反过来加强个人的情绪,刺激他作出更强烈的反应。这样人们互相刺激,并且强化彼此的反应,一直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3)集体激动。每个成员的感情被充分激发出来,形成一个激动的人群。集体激动使人更容易受发自内心冲动的支配,行为显得不稳定和不负责任。在集体激动的前提下,成员们冲破现有的行为规范的控制,做出一些非规范的行为和事情来,并导致指向外界一定目标的具有破坏作用的行为。

聚众行为是任何社会形态里都会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发生的原因和种类不同,所以对社会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有些聚众行为,如谣传、骚乱等会造成现存社会的不安和动乱,破坏社会秩序。而有些聚众行为,如反对社会不平等的示威、集会等,则具有某种警世作用。还有些聚众行为是群众中不满情绪或不安的能量累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这种聚众行为的发生可以宣泄群众的不满情绪,减缓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某些不协调的紧张状况,提醒人们对某些失调现象加以关注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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