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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和资金使用项目

时间:2022-02-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类投资主要指债权性投资。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应着重于该金融资产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 ,未到期前通常不会出售或重分类,主要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以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同时,为了后续计量,应按“内插法”计算实际利率。

例2.2.1 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95000元(含利息4500元)从二级市场上购入A公司2004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90000元,票面利率为5%,按年支付利息(次年1月1日前支付) ,本金最后一次支付。甲公司另外支付印花税1000元。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分析:该债券的入账价值为95000-4500+1000=91500元,与计税基础相同。应收的利息,根据准则应单独确认,但根据税法应确认为利息收入。其次,根据各年现金流量计算实际利率。

各年现金流量如下:

2007年1月1日91500元

2008年1月1日90000×5%=4500元

2009年1月1日90000+4500=94500元

设实际利率r,则91500=4500/ (1+r)+94500× (1+r)^-2

采用“内插法”解得r=4.12%

收回本金时,期末摊余成本计算表(单位:元) :

会计处理

——2007年1月1日

——2007年12月31日

此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769.8元,计税基础为915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为730.2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730.2×25%=182.55元

同时对购入价款中所包括的利息收入4500元,做调增应税所得额处理。

——2008年1月1日收到2007年利息时

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

此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000元,计税基础为915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为1500元,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500-730.2) ×25%=192.45元

——2009年1月1日处置时

同时,转回可抵扣时间性差异1500元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从例2.2.1 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债权性投资初始入账价值和税法没有差异,只是支付价款中所含的应收利息,会计要求按应收利息核算,但税法规定应按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此应收利息是永久性差异。

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和摊余成本进行。即按照“应收利息和按实际利率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差”将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为面值。如果发生本金收回和确认减值准备的,还应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减值损失确认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例2.2.2 2005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00元从二级市场上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4年期债券,面值100000元,票面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本金最后一次支付。甲公司另外支付印花税3000元。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回本金的一半

(2)所得税税率为25%

各年现金流量如下:

2005年1月1日-103000元

2005年~2008年,每年12月31日100000×8%=8000元

2009年1月1日100000元

设实际利率r,则-103000=8000/ (1+r)+8000× (1+r)^-2+8000× (1+r)^-3+108000× (1+r)^-4

采用“内插法”解得r=7.11%。

收回本金时,期末摊余成本计算表(单位:元) :

分析:该投资资产的期初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相同。其各年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5年1月1日

——2005年12月31日

此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2323.30元,计税基础为1030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为676.7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76.7×25%=169.18元

——2006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时,首先要按最初确定的利率7.11%,调整2006年1月1日的摊余成本,计入损益。

2006年12月31日现金流入50000+8000=58000元;

2007年12月31日现金流入50000×8%=4000元;

2008年12月31日现金流入50000+4000=54000元;

2006年1月1日的摊余成本应为58000× (1+7.11%)^-1+4000× (1+7.11%)^-2+54000× (1+7.11%)^-3=101580.94元,调减102323.3-101580.94=742.36元,调整后各年的收益确认如下表(单位:元) :

其次,年末按调整后的表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根据税法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2006年末投资账面价值为50803.34元,计税基础为103000/2=515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应为51500-50803.34=696.66元,应增加确认所得税递延资产为(696.66-676.7) 19.96×25%=4.99元。

——2007年12月31日

此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0415.46元,计税基础为515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为1084.54元,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84.54-696.66) ×25%=96.97元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A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预计该投资本息只能收回48000元。故应提减值准备50415.46-48000/ (1+7.11%)=5601.72元。

此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000/ (1+7.11%)=44813.74元,计税基础为515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为6686.26元,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686.26-1084.54) ×25%=1400.43元

——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收回投资本息49000元

同时,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686.26元: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在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2.2.3 仍以例2.2.2资料为例, 2006年4月,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A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为此,甲公司于4月20日对外出售该持有至到期投资30%,收取价款29100元(即出售的公允价值) 。

分析:该债券出售,首先应确认转让收益,并按相应的计税基础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次,应将剩余债券按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06年4月

转回出售部分债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76.7×30%=203.01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03.01×25%=50.75元

——2006年4月,将剩余债券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该资产账面价值为67900元,计税基础为103000×70%=72100元。由于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76.7×25%-50.75=118.43元也不冲回。

——2006年6月,甲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取价款70000元,账务处理为:

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676.7-203.01=473.69元转回,将递延所得税资产118.43元也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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