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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梓生活的时代和家世

时间:2022-1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吴敬梓去世后不足百年,中国封建社会就已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吴敬梓生活的“盛世”中,潜伏着种种危机,败象也不时显露。可以说,吴敬梓的时代,正是我国社会即将发生大变化的前夕。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全部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吴敬梓生活的时代,经济上虽然有很大的发展,但劳动群众的生活依然困苦不堪。

(一)吴敬梓生活的时代

《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出生于清代康熙四十年(1701年),去世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他的一生历经康熙(玄烨)、雍正(胤)、乾隆(弘历)三朝。

吴敬梓出生时,上距满族统治者福临自沈阳迁都北京的顺治元年(1644年)已近六十年,明末清初的疾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形势已逐步趋向缓和,经过玄烨、胤禛、弘历三帝的苦心经营,政权已经巩固,生产也有所恢复。被史家所称赞的“康雍乾盛世”,是清代二百余年历史中最为强盛的时期。但是,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也已进入晚期。自明代中叶以来,由于生产力不断发展,在封建经济内部已孕育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清代初期虽然一度实行锁关政策,但也未能全然阻遏这一发展趋势,封建社会正在逐步解体。在吴敬梓去世后不足百年,中国封建社会就已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吴敬梓生活的“盛世”中,潜伏着种种危机,败象也不时显露。可以说,吴敬梓的时代,正是我国社会即将发生大变化的前夕。

吴敬梓生活时代的特点是:在政治上,虽然统一了全中国,清政权作为一个新王朝统治机器得以确立并逐步巩固,但君主独裁空前加强,而且在朝廷中又存在着严重的满汉之争、朋党之争;吏治极为腐败,贪纵之风席卷官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趋突出。康熙继顺治即位之后,在位凡六十一年,于政治、军事、经济、国防等方面,孜孜求治,进行统一全国的斗争,以巩固新王朝的统治,为“康雍乾盛世”奠定了基础。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全部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雍正即位之后,在乃父玄烨苦心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权力,建立军机处以凌驾其上,皇权更是空前加强。乾隆弘历即位后,继承父祖衣钵,用宽严相济的手段驾驭大臣、统治人民,特别着重于思想控制。总之,在吴敬梓生活的康、雍、乾三朝,随着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得到加强,皇权达到极点,君主独裁空前严重。

但是,在这“盛世”中,朝廷上的政治斗争从未停歇。这种朝政之争突出地表现为满汉之争,满族统治者与汉族官员相互牵制,彼此之间为了各自利益,结成错综复杂的朋党,倾轧排挤,相互攻击。康熙朝就有满族大臣明珠之党与汉族大臣徐乾学之党。乾隆朝也有满族鄂尔泰之党与汉族大臣张廷玉之党。这种朋党之争就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中的离心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皇帝的权力。

朝争激烈必然促使吏治腐败,贪纵之风席卷整个官场。康熙虽然处置了一些贪污犯,如侍郎宜昌阿、总督蔡毓荣等人,但更大的贪污犯如徐乾学、高士奇之流并未得到任何惩处,反而亲书榜额赠送他们荣归故里。雍正即位后,一再下旨,训示总督、巡抚以下各级官员,务必勤求吏治、严禁贿赂,但也收效甚微,并不能杜绝弊端。乾隆朝的贪纵之风更甚于前期,特别是弘历数次南巡,骄奢淫逸,耗费无数钱粮,上行下效,影响所及,官贪吏纵之风,更是越演越烈。导致吏治败坏的另一重要原因,则是《儒林外史》中也曾反映的“捐纳”制度,这其实是封建朝廷公开买卖官爵的办法,是清朝最大的弊政之一。京官高至侍郎、外官大至道台,均可以用银钱捐纳而得。而捐纳出身谋求到一官半职以后,无不克剥百姓,聚敛钱财,捞回捐纳所需。

吴敬梓生活的时代,经济上虽然有很大的发展,但劳动群众的生活依然困苦不堪。清王朝建立之初,为了摆脱财政匮乏的困境,不得不将明王朝藩王宗室的土地发放给原耕者垦殖,改为民户,号为更名地;同时又广招流民垦荒,给予减免租税的优待,努力扩大耕地面积。这些措施,无疑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在法律上承认部分农民对小块土地的所有权,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这一时期,封建王朝还大力兴修水利,虽然他们的目的在于保证南粮北运,供应京师大批官吏和士兵食用,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但黄河、淮河、运河的修治,也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到康熙末年,就已出现了耕地日多、人口渐增的局面。

而农业的发展又促进了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繁荣。例如苏州、杭州二地从事丝织业的人数众多,不仅产量高,而且品种多,苏州所产的绸缎,不仅有素缎,而且有花缎。此时,棉纺业也有很大发展。随着丝、棉织业的繁荣,印染业也随之兴盛起来。此外,冶矿、煮盐、制糖、陶瓷等手工业也有相当规模的发展,既向农业提供了更多更新的生产工具,为手工业本身的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生产原料基地,又向市场提供了日趋增多的商品,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消费,从而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这对一度被摧残的明代以来已经产生的资本主义萌芽有着再度促发的作用。

在商业交易活动中,一些商人积累起大量财富,形成巨大的商业资本,如两淮的盐商、山西的票商,他们大都依靠封建势力行商,聚敛了大量财富,除供自己挥霍以外,还以种种方式贿赂封建政权的各级官员,甚至“报效”皇帝本人,以谋求更多的庇护。剩余的财力则大都被用来发展手工业,如开设作坊,加工商品,以获取更多利润,这就将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如此循环不已,促使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带来了城市的空前繁荣。就《儒林外史》中所曾叙及的江南地区来看,杭州、嘉兴、湖州、苏州、扬州以及沿运河的淮安、清江浦等中小城市都非常繁荣。至于东南大城市南京,更是“人烟凑集”,小说中有许多描绘。城市的繁荣又为商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城乡关系日趋紧密,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得以沟通,更加促发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不过,从农业的恢复、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繁荣中获得利益的绝大多数是官僚、地主和商人,他们的大量财富正是从剥削广大群众应有的利益而取得的。在所谓的康雍乾“盛世”中,劳动群众的生活依然困苦,广大农民又不断失去赖以养家糊口的耕地,土地兼并现象日趋严重,广大农民不断沦为佃户,受着极为沉重的剥削,他们要将收获的农产品的五成,甚至七八成交给地主,还得向封建官府交纳地租、田赋,除正额赋税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日益增多的劳动群众被逼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官僚地主、盐典商人则过着骄奢淫逸的剥削生活。

由于两极分化日益明显,在整个康雍乾三朝所谓的“盛世”中,小规模的农民抗租斗争时有发生,从未止息;至于农民的武力反抗也连绵不绝,只是除台湾朱一贵、山东王伦起义规模较大之外,其余的暴动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但延至乾隆后期,农民起义规模越来越大,次数也日趋频繁。乾隆六十年(1795年)终于爆发了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因此,所谓康雍乾“盛世”,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的回光返照而已。

在文化学术领域中,吴敬梓生活的时代同样存在着繁荣和凋敝截然相反的两种局面。清朝统治者为了笼络知识分子,消弭敌对情绪,采用多种方式把他们网罗起来。对一些不屑在清朝做官的有影响的文人,则用编纂图书的办法加以羁縻。特别是让他们编纂儒家经典,这又猎取了稽古右文、崇儒兴学的美名。因而一大批“御纂”“钦定”的经籍不断问世,如康熙朝有御纂《周易折中》《日讲四书讲义》、钦定《诗经传说汇纂》《书经传说汇纂》《春秋传说汇纂》,雍正朝有御纂《孝经集注》,乾隆朝有御纂《周易述义》《诗义折中》《春秋直解》以及钦定《周官义疏》《仪礼义疏》《礼记义疏》等。除儒家经典外,其他如《康熙字典》《佩文韵府》《渊鉴类涵》《全唐诗》以及三通、续三通等等,不下二百种。特别是康熙朝开始编纂直到雍正三年(1725年)才完成的《古今图书集成》以及乾隆朝开始编辑的《四库全书》,规模最为宏大。参加《四库全书》编纂的学者有三百六十人之多,如纪昀、戴震、朱筠、姚鼐、翁方纲、王念孙等人。吴敬梓的友人程晋芳也参加了这一工作。

如此大规模编纂图书的目的虽然是为了笼络汉族高级知识分子以强化新王朝的统治,但大量古代典籍也得以保存流传,对我国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也产生了至为巨大的影响。不过,清王朝在每次修纂图书时都要全国各地大量采书,经检阅后,一旦发现其中有碍新王朝统治的著作则加以销毁,有些书籍虽然被保存下来,但也经过删削篡改。据孙殿起在《清代禁书知见录》自序中说,乾隆朝被销毁的书籍近三千余种,达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乎与四库全书现收书的数目相等。由此可见,清朝大规模修纂图书,既有集中资料繁荣学术的一面,也有篡改历史、歪曲真相的一面。

清朝统治者为了加强对思想领域的控制,还大力尊崇宋学,倡导汉学。宋学,即宋代程颢程颐朱熹所主张的理学,是新时代的儒学。和历史上任何一个封建王朝一样,清统治者对于维护封建秩序的新旧儒学都是尊崇的。康熙九年(1670年)颁布的《圣谕十六条》,其中就有“黜异端以崇正学”的内容。所谓“正学”即是新旧儒学,除此而外皆是“异端”。雍正即位后又对十六条“圣谕”做了解释,即《圣谕广训》,颁发全国,广为宣讲。“圣谕”及其“广训”,集中体现了宗法社会中封建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道德训诫和政治控制,是儒家思想的典型反映。

与尊崇儒学的同时,康熙又大力尊崇主张维护封建秩序、讲究三纲五常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程朱理学,认为“宋儒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德,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今经五百余年,学者无敢疵议,朕以为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弘巨。”(《清圣祖圣训》卷十二)极力抬高朱熹地位,以致学术风气一时大为改观,形成“宗朱子为正学,不宗朱子即非正学”(唐鉴《国朝学案小识》卷一)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已经脱离了清初“经世致用”目的的汉学,又得到统治者的青睐,加以扶植倡导,至乾隆、嘉庆之际终于达到极盛。这种脱离实际的学问,促使一些学人不问世事、埋首于故纸堆中,这种状况正是封建统治者所欢迎的。总之,从上述几方面看来,即使是康雍乾“盛世”,在文化学术领域中也同时存在着积极和消极的因素。

在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上,清朝统治者实行怀柔与镇压兼施的政策,一方面广开仕进之途,诱之以利禄,一方面又屡兴文字狱、科场案,胁之以刑狱。

满族统治者入关之初,即注意笼络与控制汉族地主阶级出身的官员及其知识分子,顺治帝福临大量起用明朝官员,并一再征聘山林隐逸,促使他们出来为新朝服务,一时名流如钱谦益之徒均向新朝俯首称臣。接着又恢复科举考试制度,借以笼络更为众多的知识分子,消弭他们的敌对情绪,以巩固新王朝的统治。顺治二年(1645年)即开乡试,次年又举行会试。而广大士人一旦中举人、成进士,即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帮闲甚或帮凶,如同顾炎武所说,他们“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日知录》卷十六《经义论策》),成为横行乡里的土豪劣绅。为了网罗高级知识分子,又开设博学鸿词科,如康熙十八年(1679年)首次举行的博学鸿词科;各地举荐一百四十三人,录取一、二等共五十人;即使未被录取的士人,也赐给制科出身,即所谓“征君”。因此,使得广大士人竞相趋赴,康熙牢笼名流、巩固统治的目的也就得以实现。

清朝统治者在广开仕途以笼络汉族士子为其所用的同时,又不断制造科场案、文字狱,借以威胁有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江南乡试曾发生行贿事件,清统治者即加以利用,大肆迫害广大士子。顺天乡试正副主考曹本荣、宋之绳降级,同考官李振邺等人被处斩。而对江南考官处置更为严厉,正、副主考方猷、钱开宗及十八房同考官全部被处死,妻子家产被抄没入官。这是因为江南地区最后被满族统治者所征服,广大江南士人中颇多抗清义士,新朝统治者正好借科场一案予以镇压威逼。此后,历经康雍乾“盛世”,科场案始终不断,如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顺天乡试、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乡试、雍正十三年(1735年)顺天乡试、乾隆十六年(1751年)会试,均有考官、考生因关节败露而受到惩处的情况。自然,封建统治者惩处行贿的官员、士子,是有整肃贪污的用意,但不可讳言,新王朝也有借此对汉族广大士子威之以刑法,显示他们生杀予夺的显赫权势的用心。

在大兴科场案的同时,清统治者又不断制造文字狱,罗织罪名,迫害士人,几乎康雍乾三朝无朝无文字之狱。约略统计,康熙朝有十余起,雍正在位仅十三年却有二十余起,乾隆朝居然多达八十余起,累计“盛世”三朝的文字狱案当在百起之上,越到“盛世”后期越趋频繁。乾隆帝弘历虽然自我夸美地说:“朕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清史稿·谢济世传》)偏偏他在位期间,文字狱次数最多,真是欲盖弥彰了。而每次案件,必株连无数,严加刑讯,经年累月,方始结案,使得广大士人噤若寒蝉,栗栗危惧,全国上下,一片恐怖气氛,从而实现了封建统治者威逼士人的反动目的。

总之,在吴敬梓生活的清朝康雍乾时期,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在文化学术上、知识分子政策上,都存在着许多截然相反的现象,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而如此众多的矛盾现象的存在,无疑是对所谓“盛世”的极大讽刺。正是由于社会生活中充斥着如此众多的矛盾现象,才为吴敬梓创作以公心讽世的杰作《儒林外史》提供了无比丰富的题材,没有这样的现实土壤,任何天才也是不能凭空创造的。

(二)吴敬梓的家世

吴敬梓的家庭历史,有其显赫时期,也有其冷寂阶段。而吴敬梓出生时,他这一枝已开始败落下来。

吴敬梓在《移家赋》中说他是周太王的后裔、吴仲雍的子孙,所谓“我之宗周贵裔,久发轫于东浙”,“按族谱高祖为仲雍九十九世孙”。依次顺推,吴敬梓当为仲雍第一百零三世孙。众所周知,仲雍为周太王次子,为了让幼弟季历继位,与其兄泰伯从陕西避走江南,改从当地风俗,断发文身,成为君长。泰伯死后,仲雍继立;仲雍死后,由其后人建立吴国。《元和姓纂》卷三:“吴,周太王子泰伯、仲雍封吴,后为越所灭,子孙以国为氏。”历来吴姓的人,也就大都自称为泰伯、仲雍的后人。据《史记·吴泰伯世家》,泰伯至寿梦已十九世,寿梦元年为公元前585年,吴敬梓的高祖吴沛死于明崇祯辛未四年,即公元1631年。从寿梦元年到崇祯四年长达二千二百一十七年,再加上寿梦上推至泰伯的“十九世”,年代更为久远,实在难以稽考。所以“我之宗周贵裔”,只能存而勿论。

“久发轫于东浙”,倒是可以确考的。吴敬梓虽然为安徽人,但其先人却是由浙东播迁而来。大学士李爵为吴敬梓族曾祖吴国龙所撰写的《清礼科掌印给事中吴公墓表》中说:

公讳国龙,先世居浙东瓯,高祖聪迁江宁之六合。又迁全椒,遂为全椒人。曾祖凤,祖谦,父沛。

东瓯,今浙江温州地区。吴聪之所以由浙东迁来江苏江宁府属的六合,是因为他参加了明代“靖难之役”,建立了军功,被“赐千户之实封,邑六合而剖符”(《移家赋》)。

朱棣夺得帝位后,一方面杀戮忠于建文朝的百官臣僚,一方面分封“靖难之役”中的有功之臣。吴敬梓的先人吴聪在这次争夺帝位的争战中,为朱棣出过力,被封在江苏省江宁府所属的六合县为骁骑卫,因而举家从浙江温州迁来苏北的六合。骁骑卫为正五品,禄米二百二十石,俸钞九十贯。明代初期,正五品官员的子弟荫叙为官,可以按正九品使用;到了明代中叶,则又规定立功人员过世以后,其子弟未曾再立新功的人,爵位也就自然失去。这样,成为平头百姓的吴聪后人,再生活在祖先的“封邑”,就有种种不便之处,因而迁徙到与六合相距不过百里之遥的安徽全椒来,其后就成为全椒人了。

全椒在楚灵王时为伍举的封邑,古代以邑为姓氏,正如泰伯封在吴地而称吴泰伯一样,伍举又称椒举,伍举的后人伍尚封邑在棠(今江苏六合,也就是吴敬梓先人的“封邑”),所以又叫尚棠。汉代时,全椒属淮南王国,一部分称全椒,一部分为阜陵,因而后来有人提及吴敬梓及其先人时,或称“鼎盛最数全椒吴”(王又曾《丁辛老屋集》卷十二《书吴征君文木山房诗集后》),或称“昨年倾盖阜陵吴”(严东有《归求草堂诗集》卷一《晤程二鱼门有赠》),就是由此而来。

吴敬梓的先人在失去袭爵资格以后,就迁到全椒县西南郊区程家市,住在梅花山下的西墅,从事农业生产,《移家赋》中所说“隶淮南为编氓,勤西畴以耕耨”,就记叙了这一变化。这位失去袭爵资格成为“编氓”的先人,吴敬梓记其名为“转弟”(《移家赋》“始祖讳转弟公自六合迁全椒”)。这倒的确是一个平民百姓的名字。但他的子孙吴国对(吴敬梓曾祖)发迹以后,主纂《全椒志》时却说是吴凤,字古泉,“以志趣高谈让袭,卜居邑之西墅”,还说他对诸子“谆谆教以善让”(康熙《全椒志·吴凤传》)。这大约是由于吴国对发迹以后,为了掩饰“失袭”这一段家史,故意美化为“让袭”,并且特别强调吴凤的让德;同时又觉得“转弟”这一平民百姓的名字不雅顺,替他改名为吴凤,在志乘中就以这种“官名”出现,而在家庭中历代相传的倒是乳名“转弟”,因而《移家赋》中仍称之为“转弟公”。

据《吴凤传》说,因为吴凤“生平多隐德”,所以“子姓甚蕃”。但他们的名字大都不可考知,目前只知道第四个儿子名谦,字体泉。根据《移家赋》“治青囊而业医”可知,全椒吴氏从他开始弃农学医,是改换吴氏门庭的转折一代。而促使他弃农学医的缘故,据康熙《全椒志·吴谦传》说,是他“念母老恐病,不忍听之庸医,自习医,遂精方药针灸之理”。由于他学得医道,善于侍养,老母一直活到“八十余无病而终”。《移家赋》中也记他钻研医学的情况,有“翻玉版之精切,研金匮之奥奇”的描叙。他的业医,对后来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流露出来的重视医道的思想,也有一定的影响。

吴谦平生还有一件事对他后人影响甚大,就是寻“善地”以安葬他的父亲吴凤的故事,后来他的孙子吴国鼎(吴敬梓的族曾祖)也曾效法。关于这件事,吴谦的重孙吴昺(吴敬梓的族祖)曾经对他的老师、清初有名的大诗人王渔洋说起,他的曾祖吴谦请了风水先生福建人简尧坡为其父吴凤求“吉壤”,吴谦招待尧坡“甚厚”,简为之寻地也十分尽心,但历时三年也未能寻得,准备辞归,吴谦却坚决挽留。一天大雪,两人同饮于陈家市酒楼,简尧坡倚栏远眺,忽然惊呼:“异哉!吾远近求之三年不得,乃在此乎?”随即下楼去三里地以外仔细观察,天晴后又去探视,终于寻得一块“吉壤”。简尧坡对吴谦说,得此地可以报答您的厚意,不过“葬后,君子未即发,至孙乃大发,发必兄弟同之,对面文峰秀绝,发必鼎甲;然稍偏,未必鼎元,或第二第三人,亦不仅一世而止”。后来吴谦的孙子吴国鼎辈、重孙吴昺辈,果然多人取得功名,确如简尧坡所预卜。王渔洋听了吴 的叙述,也曾惊叹:“简之术亦云神矣!”(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卷四“神术”)

这一故事不仅对吴敬梓的族曾祖吴国鼎,而且对吴敬梓本人也都产生影响。当吴敬梓父母双双亡故以后,特别是“勤劳慈母,野屋荒棺抛露久”,吴敬梓也曾因“未卜牛眠”而深自谴责(《文木山房集》卷四《减字木兰花》词)。在他创作的《儒林外史》中也有关于寻找坟地的生动描写。这个故事还反映了全椒吴氏门庭更换的轨迹:吴凤务农,吴谦学医,吴谦的后人逐步转向业儒了。

由于吴谦曾经拾金不昧,对三位兄长又能谦让,做了不少“好事”,所以生了一个使吴氏改换门庭的儿子吴沛,《移家赋》中就说“信作善之必昌,乃诞降于高祖”。

吴沛字海若,是吴敬梓的高祖。因为吴谦行医之后,家道渐渐富裕起来,所以吴沛自幼就受到较好的教育,所谓“自束发而能文,及胜衣而稽古”(《移家赋》)。全椒吴氏也是自吴沛开始,才专门以儒为业,正如《移家赋》所记那样“绍绝学于关闽,问心源于邹鲁”,“初奋发于制举,仍追逐于前贤”,攻读四书、五经,写作八股制艺,以求从科第谋得出身,改变务农、行医的门楣。可惜吴沛攻读一生,功名并不得意,终身只是一个廪生。明朝万历年间,他首次参加考举人的乡试,房师为全椒县令关骥,以第一名推荐,但主考只同意取为举人,而不同意为第一名。关骥不让步,坚持第一名,否则宁可不取。因此,吴沛就失去这次中举的机会。以后虽然多次应试,都告失败,所谓“七战皆北”(康熙《全椒志·吴沛传》)。从此,他就以秀才资格在全椒附近的历阳(和县)教书,这就是《移家赋》中所记叙的“乃守先而待后,开讲堂而雒诵。历阳百里,诸生游从”。等到他的儿子发迹中了进士以后,他的教书生涯才得到别人的赞扬,说什么“道德文学,为东南学者所宗师”(陈廷敬《吴国对墓志铭》);什么“博学负才名,……淮南学者多游其门”(李霨《吴国龙墓表》)。

吴沛还是个孝子,吴谦夫妇去世前,他还未能博得一第,经常因不能“以科名博堂上欢”而自我谴责,所以当其父母死后,“每墓祀及生忌”,他“必哭奠失声”。由于乃父吴谦的忌日与他的生日为同一天,因而每逢他的“诞辰”,总是“哀不举觞,并不受诸子觞,终其身不改”(康熙《全椒志·吴沛传》)。

吴沛虽然功名不高,但在全椒吴氏发家史上却是一个重要人物,他改变了务农、行医的门庭,成为专攻儒业的第一人,虽然他自己屡困场屋,科名蹭蹬,然而却积累了不少写作八股制艺文的经验,懂得如何揣摩试官的心理,以使自己的文章出奇制胜,得到阅卷者的青睐。他将这些经验和体会,写成论文十二则——《题神六秘说》和《作法六秘说》,分别以竖、翻、寻、抉、描、疏、逆、离、原、松、高、入十二字加以总结,并将它传授给诸子,以为平日作文、临场应试的借鉴。这种“揣摩”功夫,在他的后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也有形象的描绘。

吴沛有子五人,依次为国鼎、国器、国缙、国对、国龙。他命次子国器主持家政,其余四子专攻举业,先后考取科名,国鼎、国龙为明朝崇祯癸未(十六年,1643年)同榜进士,国缙为清朝顺治壬辰(九年,1652年)进士,国对为顺治戊戌(十五年,1658年)进士,而且是鼎甲第三人(即探花)。吴敬梓在《移家赋》中自豪地写道:“曾祖兄弟五人,四成进士,一为农。”为农的就是主持家政的国器。

因为国鼎、国龙、国缙先中进士,所以《移家赋》中喻之为“始则河东三凤”,尔后由于曾祖国对又中进士,且功名最高,又喻之为“终则马氏五常”。这是全椒吴氏最为显赫鼎盛的时期,后来吴敬梓对此也追念不已,在词作《乳燕飞》中就说“家声科第从来美”!

吴国鼎中进士后授官中书科中书舍人;国缙中进士后任江宁府学教授;国龙中进士后授户部主事,入清后先后任过工科给事中、河南道监察御史、礼科掌印给事中,还在康熙五年(1666年)丙午乡试时任过山东主考;国对探花及第以后,授翰林院编修,康熙丙午为福建乡试主考,与乃弟国龙同一年为乡试主考官,一时传为“盛事”,后又回升为国子司业、翰林院侍读,又出任顺天学政。

由于一门四进士,全椒吴氏顿时发家成为新贵,也拥有了大批的土地、房屋和奴仆。《移家赋》中就记载了家史中这一段的豪富情况:“宾客则轮毂朱丹,奴仆则绣 妆靓;卮茜有千亩之荣,木奴有千头之庆。”特别是吴国对中了探花以后,更在全椒襄河北岸大兴土木,建造探花第,修筑遗园。屋前襄河曲折环绕,屋后丘陵起伏屏障,宅舍宏敞,园林秀丽,成为全椒的高门大宅,至今旗杆大基石还残存,搁置在当年探花第遗址。1986年在此处修建了吴敬梓纪念馆。

吴氏自国鼎一辈发家以后,更加讲究道德文章,俨然成为“诗礼人家”。吴沛除了著有《诗经心解》以外,还写有不少诗文,在他身后就由国鼎与国缙编辑成《西墅草堂集》,请吏部侍郎姜曰广以及太仆冯元飚写了序言。他们自己也修养名节,从事著述。

吴国鼎有《园集》《诗经讲义》以及《历代诗选》。同时,吴国鼎还是一个孝悌君子,康熙《全椒志·吴国鼎传》说他“事亲孝,一出于至诚,亲或色有不怿,即长跽伏地,不命不敢起。抚诸弟,敬爱备至,故诸弟咸敬事之”。

吴沛卒后,吴国鼎又学习风水地理,与“堪舆士遍历诸山”,寻得“石虎山之吉壤”以安葬其父。后来由于农民起义的影响,全椒不十分安宁,国鼎就“奉母避地白下”,并与国龙为母亲盛氏庆贺七十寿诞,“一时称为人伦盛事”。

吴国器也是“性孝友”的君子,整日“主静持敬”,“做袁了凡功过格”,“食淡数十年如一日”。因为他“遵父命任家政”,所以布衣终身。孝,他能“割股和药中”以供生病的父亲饮服;悌,他能“代兄行善”,因而能够入“祀乡贤”(康熙《全椒志·吴国器传》)。

吴国缙著有《诗韵正》《世书堂集》。他能“周急解纷,大倡义侠”,为人申雪冤屈,替人经营丧事,两次修葺江宁府学,总督麻勒吉特疏荐举,有“身端其范,士禀于绳”之评(康熙《全椒志·吴国缙传》)。

吴国对为吴敬梓亲曾祖,有《诗乘》《赐书楼集》,他的八股文写得很好,方嶟说“其所为制义,衣被海内,一时名公巨卿多出其门”(《文木山房集》序),陈廷敬认为他“于古文研论最深,而工于骚赋之作,故独喜多为诗”。他同样重视孝悌道德,每当他“语其先人,辄呜咽下泣”,兄弟之间“尤重友爱”(《吴国对墓志铭》)。

吴国龙有《心远堂集》《吴给谏奏稿》。他也极为重视孝悌之道,“笃天伦,重名谊,奉亲孝,养祭必以礼”,对四位兄长也“爱敬有加”(《康熙《全椒志·吴国龙传》)。

当然,这些记载中必然有溢美之辞,同时他们这些孝悌行为也都属于封建道德范畴,这里之所以不惮词费地加以征引,是因为吴敬梓对此极为重视,他在《移家赋》中曾极为自负地称自己有着“讲孝友于家庭,有代传之清节”的家庭传统。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理解他在《儒林外史》中之所以要痛加抨击那些破坏封建道德的伪君子的原因。

如前所述,吴国鼎这一辈是全椒吴氏家史中最为显赫鼎盛的一代。兄弟五人,四人中进士,房分既多,人丁又众。长房国鼎有妻杨氏、姜氏,子暹吉、怀吉;二房国器妻滕氏,子某;三房国缙妻程氏,子某;四房国对妻陈氏、汪氏,子旦、勖、昇;五房国龙妻孙氏、张氏,子晟、昱、()、显、昺、早。

到了吴国鼎下一代也就是吴敬梓祖父辈,各房功名就有所差异,从吴敬梓亲曾祖吴国对这一房来说,已开始趋向下坡。吴国对有三子,嫡出的吴旦、吴勖都是秀才,而庶出的吴昇却是举人。从吴敬梓族曾祖吴国龙这一房来说,其子功名更盛于国龙。如吴晟是进士,做过福建宁化知县;吴 更是康熙辛未科(三十年,1691年)一甲二名(即榜眼),做过广西主考、湖广学政。

各房功名不一,这就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和、猜疑、嫉妒乃至怨恨。再加上各房子女多少不等,还有着出嗣的问题,例如吴敬梓原为吴勖之子吴雯延的儿子,因为吴勖之兄吴旦早卒,而吴旦只有独子霖起,霖起又无子女,因而吴敬梓就出嗣给霖起为子。这种出嗣情况,在全椒吴氏中还不仅限于吴敬梓一人,例如吴敬梓的族兄吴檠也有出嗣问题,他原为吴雷焕之子,出嗣给无子的吴雾澍为子。这种情况的存在,就使得各房之间的关系更趋复杂。

同时,由于父辈有妻有妾,这就在下辈中有嫡出、庶出之分,而在封建宗法社会中,嫡、庶之间利益冲突至大。凡此种种,都是形成家族矛盾的根源。全椒吴氏自也不能例外,尽管表面上是簪缨世族、诗礼人家,但骨子里却也如吴敬梓所描绘的那样“兄弟参商、宗族诟谇”(《移家赋》)。而“参商”“诟谇”的焦点又在于财产的再分配。以吴国对这房而言,在他的三个儿子吴旦、吴勖、吴昇之间就发生了争产的矛盾。吴旦与吴勖同为陈氏嫡出,而吴 却为汪氏庶出。吴旦死得早,由吴勖主持家政。民国《全椒志·吴旦传》说吴勖“抚侄如子,友爱异母弟”。这里所说的“侄”,当然包括吴旦的独子霖起在内,而吴霖起却正是吴勖亲孙吴敬梓的嗣父。这样,吴勖当然会将侄子霖起“如子”一样看待。至于这里所说的“异母弟”则是指吴 ,吴勖是否能“友爱”对待,就很难说了。因为当时有人向主持家政的吴勖提出“析产”,也就是分家,而吴勖“泣谢不许”(《全椒志·吴旦传》)。能够向吴勖提出“析产”,而吴勖又能“不许”的只有这个“异母弟”了。由此可见,在吴敬梓祖父辈时已开始有“析产”的问题出现。而在敬梓生父雯延、嗣父霖起相继过世以后,争夺遗产的矛盾终于爆发,所以他在《移家赋》中曾经极为遗憾地写道:“君子之泽,斩于五世。”从他的高祖吴沛算起,经过曾祖、祖、父到他自身,刚刚五世。

这五世却正反映了全椒吴氏兴衰盛败的历史:高祖吴沛开始业儒,曾祖吴国对发家,祖父吴旦功名已大不如前,且又早卒,嗣父吴霖起也只是一名拔贡而任县学教谕,到了吴敬梓自身,却仅仅是一名普通秀才了,而且遗产之争又大爆发。

从曾祖的显赫鼎盛降至祖、父的小康,再降到自身的贫困,吴敬梓就生活在他的家族由盛而衰的一代。这样的生活剧变,有助于他认识人生、了解社会。鲁迅说得好:“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呐喊》自序)而了解“世人的真面目”却对吴敬梓创作反映现实人生、嘲讽世俗人情的文学作品极为有利。鲁迅又说:“我的祖父是做官的,到父亲才穷下来,所以我其实是‘破落户子弟’,不过我很感谢我父亲的穷下来(他不会赚钱),使我因此明白了许多事情。因为我自己是这样的出身,明白底细,所以别的破落户子弟的装腔作势,和暴发户子弟之自鸣风雅,给我一解剖,他们便弄得一败涂地。”(许广平《鲁迅书简》,1935年版824页)鲁迅这一段自我解剖的话,我们将它移用来分析吴敬梓的一生,也是十分恰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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