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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共识与模式比较

时间:2022-11-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特点,必然要求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依靠这套机制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现代公司运行和管理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效率。因而,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选择何种市场经济模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学家共同关注的主题。公司治理结构灵活性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不同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竞争力。

第二节 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共识与模式比较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特点,必然要求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依靠这套机制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这套机制被称为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可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督导机制)。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现代公司运行和管理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效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董事会和经理层通过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去实现那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奋斗目标。

一、理解公司治理结构

尽管公司治理结构如此重要,而且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甚至可以认为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语义丛林”。

1999年5月,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通过了《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该《原则》把公司治理结构界定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和责任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同时,它还提供了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9]

这里无意对各种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定义进行比较和评论,只指出两点共识:①具体而言,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关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表现为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职责和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在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中在什么状态下由谁来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分配等有关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②企业治理存在两类机制:一类是外部治理机制,指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作用和影响,尤其是指诸如兼并、收购和接管等市场机制(被称为公司治理市场、控制权市场等)对企业家控制权的作用;另一类是内部治理机制,是企业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所明确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即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

从理论上分析,有两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制度性安排的必要性:一方面是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尤其是现代公司中存在着所有者和职业企业家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组织成员间利益有冲突,需要一套解决代理问题的授权和权力制约的制度性安排;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契约是不完全的,交易费用之大使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代理问题)不可能完全通过契约解决,上述制度性安排就十分必要。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进入80年代以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才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甚至一度成为报纸上沸沸扬扬的标题。这主要是由于另两个更为现实的原因,一是公司高级经理人员的薪金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公司收益的增加,尤其是在股票价格大幅度上升的80年代,由于股票期权的报酬制度,使得公司高级经理人员变得极为富有,再加之高级经理人员的过于奢侈的“在职消费”,因而对过于贪婪的高级经理人员如何制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二是随着世界上许多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纷纷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人们的注意力开始集中于市场经济国家的不同模式上,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差异是市场经济模式不同的集中体现。因而,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选择何种市场经济模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学家共同关注的主题。

一般而言,有效的或理想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包括:①应能够给经营者以足够的控制权自由经营管理公司,发挥其职业企业家才能,给其创新活动留有足够的空间。②保证经营者从股东利益出发而非只顾个人利益使用这些经营管理公司的控制权。这要求股东有足够的信息去判断他们的利益是否得到保证、期望是否正在得到实现,如果其利益得不到保证、期望难以实现,股东有果断行动的权力。③能够使股东充分独立于职业企业家,保证股东自由买卖股票,给投资者以流动性的权力,充分发挥开放公司的关键性优势。[10]显然,这些理想要求或标准在实际中很难完全实现,因为它们常常是冲突和矛盾的。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矛盾中寻求动态平衡。

正是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动态平衡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一方面表现为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变化不断完善和改进。这个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职业企业家控制权的动态调整过程,表现为利用控制权调整激励约束企业家行为的过程,进而表现为企业效率的改进过程。公司治理结构灵活性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不同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竞争力。虽然经济理论和法律研究确定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基本框架(例如OECD给出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为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关系提供了一个基本规范,但具体到各个国家的各个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关三者之间关系的规定常常是不尽相同的。例如,关于公司的兼并、收购事宜,有的公司由股东大会直接决定,有的公司则授权董事会决定;关于高层执行官员的任命,多数公司授权董事会,有的公司则由股东大会自己掌握批准权;有些公司董事会只任命一个首席执行官员或总经理,其他高层经理人员由总经理选择,而有些公司的所有高层经理人员都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契约构成角度分析,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契约包括“正式契约(Formal Contracts)”和“非正式契约(Informal Contracts)”两类,其中“非正式契约”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社会、传统习惯决定的行为规范,虽没有法律效用,但实实在在地起作用,在很多情况下影响“正式契约”的签订;“正式契约”又包括诸如《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之类的以政府颁布法律、条例形式出现的“通用契约”,以及只适用于单个企业的以公司章程、条例和具体合同形式出现的“特殊契约”。[11]“特殊契约”决定了同一国家的不同公司的治理结构差异,而“通用契约”和“非正式契约”决定了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差异。

二、公司治理模式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概念,所谓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对在该国占主导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之归纳,并非该国公司的治理结构都是如此,根据上面所说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每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可能是相同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引入只是用于描述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差异,进行跨国界的比较分析。

关于世界上的公司治理模式,一种典型的分类是莫兰德(Moerland)给出的“二分法”,即以美、英和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Marketoriented)模式,和以德、日等国为代表的网络导向型(Network-oriented)模式。[12]市场导向型的特征为:存在非常发达的金融市场;公司的所有权结构较为分散,开放型公司大量存在;公司控制权市场非常活跃,对企业家的行为起到重要的激励约束作用;外部企业家市场和与业绩紧密关联的报酬机制对企业家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导向型模式的特征是:公司的股权相对集中,持股集团成员对公司行为具有决定作用;银行在融资和企业监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企业家的监督约束作用相对直接和突出;内部经理人员流动具有独特作用。关于这两类模式的业绩,并没有实证数据和理论分析说明哪一类更优。莫兰德进一步的分析认为,市场导向型模式具有的重要的优点是存在一种市场约束机制,能对业绩不良的企业家产生持续的替代威胁。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以最具生产性方式分配稀缺性资源,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但市场导向型模式的不足也是明显的:易导致企业家的短期化行为,过分关注短期有利的财务指标;过分担心来自市场的威胁,不能将注意力集中于有效的经营管理业务上;缺乏内部直接监督约束,企业家追求企业规模的过度扩张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等。与市场导向型模式相比,网络导向型的优点在于,有效的直接控制机制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结构的前提下将代理矛盾内部化,管理失误可以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机制加以纠正。但由于缺乏活跃的控制权市场,无法使某些代理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外部筹资条件不利,企业负债率高,这些缺陷是该模式的重要问题所在。比较这两类模式,取长补短无疑是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莫兰德的研究表明,从长期发展趋势看,由于产品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上述两类模式似乎逐渐趋同。在美国,金融机构作为重要股东的作用正逐渐增强;而在日本,主银行体制的中心作用正在削减。

关于公司治理模式的另一种分类是根据监控主体不同而进行“三分法”:家族监控模式、内部监控模式和外部监控模式。[13]表2-1对三类模式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描述。在表中,家族监控模式在东南亚国家和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公司中较为普遍,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家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家族公司。内部监控模式和外部监控模式分别对应莫兰德分类中的以英、美等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模式和以德、日等国为代表的网络导向模式。家族监控模式可以归为内部监控模式,但又有其独特之处。显然,对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对转轨经济国家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表2-1 三种公司治理模式典型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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