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协调发展强调的是整体性的发展,是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互相适应的过程,它不是单个系统的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有低度和高度两种。因此,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间的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各地区间的合作,特别对生态价值重要、国家限制开发的地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协调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系统或系统要素之间和谐一致、良性循环的相互关联的关系(张效莉,2007)。协调发展强调的是整体性的发展,是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互相适应的过程,它不是单个系统的发展。经济系统的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对环境不断适应的过程,如果在发展过程中不注重环境与经济的联系,而只是一味地用科学技术手段来调节环境,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的失衡。

生态环境与经济之间通过协调度来描述其协调发展的程度。协调度是指系统之间在发展过程中彼此统一的程度。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有低度和高度两种。低度的协调发展是经济发展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对环境产生破坏,但是经济发展的速度较慢,对环境资源的利用率较低,整个社会处于较原始的状态。而高度协调的发展是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同时处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有良好的生态效应,目前我们所指的协调发展就是指高度的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的特征包括相对性、动态性两个方面。相对性是指环境与经济系统是两个复杂的系统,有自身的变化规律,两者的协调程度受双重的约束,两者的协调发展是相对某一参考标准的,应包括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通过这一标准可以分析两者的协调发展程度。动态性是指这两者的协调不是不变的状态,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通过一个长时间段的两者协调状况的变化趋势,分析其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可以为区域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依据,从而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因此协调发展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找到了其变化的规律并加以利用,就可以更好地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在我国造成环境与经济不协调发展的原因很多,针对目前我国的现状,影响协调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激励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经济与环境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调动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企业缺乏治理污染的动力,公民缺少环保参与的动力,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在我国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将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位的环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是两者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李长健等,2010)。

2.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资源环境的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没有将环境资源当作资产来管理,不仅造成环境资源的流失,而且资源的无序开发和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还在利用环境发展附加值很低的初级产品,而因此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却是无法估算的。因此,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间的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各地区间的合作,特别对生态价值重要、国家限制开发的地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3.政府协调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区域间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建立相应的财政支付转移机制,经济落后和经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地区协调发展的要求,这些将对我国区域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