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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出生和死亡人口建账实效的思考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提高出生和死亡人口建账实效的思考宋妮娜为提高人口普查出生与死亡人口登记数据质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中要求各地开展出生、死亡人口摸底调查与台账建立工作。人户分离现象严重造成出生人口的流动。如街道社区双管齐下排摸出生、死亡人口,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街道与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卫生、公安等部门每月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台账信息的全面和准确。
对提高出生和死亡人口建账实效的思考_2010浙江人口普查技术业务工作文集

对提高出生和死亡人口建账实效的思考

宋妮娜

为提高人口普查出生与死亡人口登记数据质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中要求各地开展出生、死亡人口摸底调查与台账建立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工作围绕此项有效开展,积极进行探索,在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工作部署、明确建账细则、分级落实职责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全面实施。事实证明,在普查登记前夕建立出生、死亡人口摸底调查台账是很有必要的。

一、影响出生、死亡人口台账实效的主要原因

在出生、死亡人口台账建立过程中,从村(社区)到镇(街道)人普工作人员都对建账工作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有的镇、街道想出了许多有效有益的点子,完善了台账的指标信息,取得了一定的建账实效,也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相关部门原有台账的基础数据,提升了建账实用性和质量。但是根据各个阶段的数据对比情况看,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实际付出与建账成效的差异性,我们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基础工作的薄弱不稳定影响台账登记质量。通过人口普查的规范建账、跟踪登记、动态管理等项工作,理应能保证全区的出生、死亡人口的登记质量。但是随着人口普查工作的深入,社区和村的人员工作量逐渐加大,建账工作出现滞后情况,特别是后期台账由于受清查摸底、人户分离核对和人员调动、素质参差不齐、精力有限等因素影响,一些需要核对的未能坚持核对,致使登记时出现误差,数据结果出现明显差别。我们在分析原因时,对各阶段的数据进行过如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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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中反映出生人口的差别较大,通过对各镇、街道进行分析,发现原因是部分镇、街道建账中漏登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部门资料取向有限,特别是难以掌握外来的出生、死亡人口数。计划生育部门的户籍出生人口资料比较完整详细,他们台账中的育龄妇女情况指标与人口普查台账中的母亲和新生儿情况指标基本相同,但是因为有时间差有时也会发生疏漏。他们只掌握户籍人口中的出生情况,对于外来人口的出生情况基本上不了解,本地计生部门对新居民的超生情况也并不统计。市级人普办反馈的医院出生人口也只有嘉兴市妇保院的资料,而大部分外来人口生育并不在市妇保院而是在各街道、镇中心医院。这些资料的取得就比较难,这些医院的台账登记资料是手工操作,资料信息户籍不清,联系电话大部分打不通。至于民政部门的资料则只限于嘉兴市本级火化档案中的死亡人口,公安部门只限于注销户口的死亡人口,这些都会存在时间上的差别。所以,我们人口普查没有一个标准部门能够提供权威资料,我们多方搜集的资料只能作为参照。

三是出生人口的流动形成不确定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造成出生人口的流动。一个人出生时在本调查小区台账登记为“户在人在或待定”,正式调查时又离开住到其他地方为“人在户不在”。我们在汇总时发现南湖区域范围内有7%左右的人存在重复登记。人口流动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搞清楚某一时点上的人口状况,所以为人口普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二、提高建账实效的几项措施

(一)台账的建立应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立台账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普查办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确保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的模式是以镇级人普办统筹,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同时由派出所、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直接参与配合,以条线为主开展台账建立工作。

(二)台账的管理应以动态跟踪维护为主

在人口普查的前期,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就开始建立出生、死亡人口的台账,为确保台账真正起到在入户登记时的参考作用,我们及时增设和完善了一些台账项目指标,同时加强了跟踪动态管理,主要有如下一些措施。

1.建立“三级”建账负责制,把好对接跟踪关。出生、死亡人口的台账建立关键在基层。我们针对村、社区普查人员对台账的指标、内容理解不透等情况及时开展培训,同时统一台账所有的指标和格式,要求大家规范填报。我们建立并贯彻执行的“三级”负责制是村级参照计生部门上报名单和和掌握的外来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等数据,将其分别填入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台账并上报镇、街道;镇、街道将掌握的计生、派出所等部门的资料与台账比对核查,最后将需要在全区核对的情况上报区人普办。我们还在台账中增设了信息来源、新生儿出生地、属性等指标,以便用于全区比对。同时,我们要求对出生、死亡人口的人户分离情况填写交接反馈名单,在全区进行对接跟踪。

在资料对比中出现最多的问题是人在户不在或者是户在人不在的出生、死亡人口的定位。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采取了由区人普办分镇、街道集中会审,并将市人普办提供的计生、公安、民政部门的出生、死亡人数经筛选、分类后,将每个阶段的出生、死亡人口汇总后由区级进行全方位比对,然后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将这些人口定位于所在的镇、街道,并反复核对,做到不重不漏。

2.因地制宜双管齐下,同步排摸堵塞漏洞。在比对排摸中,各地因地制宜摸索出了一些简易可行的操作办法。如街道社区双管齐下排摸出生、死亡人口,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街道与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卫生、公安等部门每月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台账信息的全面和准确。街道对信息进行多途径的查漏补缺工作,如市人普办反馈的出生、死亡人口信息与街道台账的数据有出入,他们就在电子台账上运用彩色块系进行区分核对,将有疑问的名单发至社区,由社区人普办通过小组长会议、上门调查、电话联系等方法进行复查议查,发现错误信息及时纠正。汇总情况表明,出生人口数有出入的主要原因分别为母亲为外省农业户口嫁入本街道,孩子出生在本街道;母亲原户籍为本街道,孩子出生后母亲户籍迁入其他街道;母亲户籍原为外街道,孩子出生后母亲户籍迁入本街道;母亲计划生育指标委托其他街道管理,孩子出生情况由其他街道上报。

死亡人口数与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名单有出入,主要原因分别为死亡人口被视为失踪人口,公安部门直接注销;户口在本地,长期居住在外地死亡后火化;死亡人口为回族且土葬;人已死亡户口未注销等。对于以上出入,通过与部门比对后再进行台账补充登记并加以说明,以确保出生、死亡人口数据的不重不漏。

(三)台账的数据应充分结合部门资料反复核定

人口普查建账前有些人认为,出生人口有计生,死亡人数有民政,户籍人口有公安,我们没有必要再建人口普查台账。当然,这些部门的资料确实能提供关于出生、死亡人口的一些信息,但是这些部门的资料存在统计口径的差异性。为此,在建账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这些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适当增加登记项目,加强核查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台账质量。在比对中也印证了计生、公安和新居民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数据都不是全面、唯一、准确的,对照人口普查台账登记的要求,这些数据显然都无法照搬照用,因此,在台账登记中我们对这三方的数据都进行了重点核查。

1.堵住人口登记漏洞,促进三方查漏补缺。人口登记漏洞主要有:(1)计生部门上报数据的不准确性,如长期在外的育龄妇女数未及时掌握,社区干部未及时随访,没有掌握怀孕信息,孕妇早产未及时联系到孕妇等。(2)公安提供出生名单的不确定性,如孩子户口可随父亲也可随母亲,属于户口待定。(3)新居民管理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数据的不稳定性,如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等。对于这些漏洞,我们均通过人口普查的台账登记、复核等工作,及时反馈补报,进行了堵塞。

2.查死亡名单来源,确认死者时间及身份。死亡人口的建账相对出生人口来说比较简单,因为死者是不流动也不会复生的。但是,如果死者身份、死亡时间不确定,就会造成部门登记时相互推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的做法如下:一查公安部门的死亡人口名单,查清死亡时间而不是受理时间;二查民政部门的死亡人口火化名单,核查死亡人口的户籍地和身份证;三查新居民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名单,了解死者的身份、户籍等。对于实在无法核对的则在备注栏中注明死者的大致情况,然后反馈给上级后通过其他部门再核查。

三、对提高建账实效的几点建议

1.加大督查力度。台账建设要及早动手,不可滞后。建账的时间安排最好在年初的1月份开始,这样前一年的11—12月的情况比较好掌握。有条件的村级最好格式统一,以电子台账为主便于更新,纸质台账为辅便于保存。如果将台账建设网络化,则对于出生、死亡人口信息的变更可及时更新,各级人普人员相互查询也更为便利。

2.部门资料信息来源要多渠道。在普查前需加强与各个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以便及时有效地获取信息。同时要定期到各医院、卫生院摸底调查,随时登记出生、死亡人口的情况。

3.及时掌握出生、死亡人口的人户分离情况。做好人口的动态管理,每个阶段要进行人户分离的台账动态维护,制定人户分离的交接制度,还可以发放“出生人口登记卡”在登记时出示。调查员在卡上做好记录,防止重复登记。尤其是最后阶段的核对不能松懈,要充分利用摸底调查的最好时机完善台账。

嘉兴市南湖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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