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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努力促进宁夏科学发展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搞好我区节能减排,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由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新法律,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会有力地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

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努力促进宁夏科学发展

———对我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考

刘学军

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搞好我区节能减排,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先进生产力、先进生产方式的重要内涵。2008年8月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基本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形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发展循环经济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实践。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特征,在工业领域、建设领域和农业领域,有计划地开展了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循环经济发展在我区初见成效

近年来,我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以企业为主体,以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了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根据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必须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为此,我区较早成立了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直接协调和推动全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在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淘汰限制落后产能,促使企业主动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制定和完善法规政策。2001年,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能源条例》,自治区政府也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立足我区产业结构特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循环经济的发展思路,编制了《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明确了宁夏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二)培育典型,加快试点。自治区政府以国家大力实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国债项目为契机,在冶金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确定了11个循环经济试点,认定了100多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金昱元化工有限公司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大提高了工业“三废”的利用率,2007年,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超过20亿元。循环经济发展不仅在工业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建设领域和农村,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如推广建成了一批节能住宅小区,探索并推广了北方“四位一体”、“三位一体”等等,深受群众的欢迎。

(三)强化管理,大力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自治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基本原则,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力度,提高传统产业准入门槛,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大力发展“五优一新”产业,并实行了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同时,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狠抓清洁生产,力求从源头和全过程实现污水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再次,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积极拓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目前,发电企业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了90%左右,主要造纸企业的抄纸白水基本做到全部回用,中水利用也出现良好势头;双氰胺渣、电石泥、粉煤灰、煤矸石等主要固体废弃物的利用量攀升,有效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

通过以上工作,循环经济的成效初步显现。一是资源综合利用明显提高。2007年,全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从1996年的118万吨增长到400万吨,利用率超过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60%以上。二是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全区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超过了4%,完成了今年的约束性指标。三是我区部分高能耗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我区发展循环经济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与企业在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忽视了资源和能源的节约,忽视人与自然生态的相互协调,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在经济发展中,不能从长远发展全盘考虑,前瞻性不强。由于历史原因,有的地方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甚至建设和引进了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使治理环境污染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二)机制体制需进一步完善。从目前看,我区发展循环经济多以企业内部循环为主,对实现工业园区或一个区域的循环发展还缺乏具体规划;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合理的费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同时,还尚未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经济发展方式有待转变。我区产业是典型的重化工为主的结构,万元GDP能源消费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受资源条件制约,一些消耗资源多、污染较重的行业,在很长时间内还将保持支柱产业的地位,生产规模仍将扩大,因此,我区结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大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低消耗、低污染和高效益的项目,提高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以缓解资源不足、环境不够的压力

(四)循环经济发展规模不够、技术水平支撑不足。我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资源利用率以及废弃物的资源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各产业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配套比较松散,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滞后,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瓶颈”。

三、对策建议

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由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途径。实现‘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最终实现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必须做出的战略选择。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全面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努力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新法律,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会有力地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部法律不仅对高消耗、高排放的行为,有了硬性的约束措施,对各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罚则,更重要的是制定了如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对有关循环经济项目实行投资倾斜等一系列激励政策,这些政策将极大地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也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当前,我区应以实施这部法律为契机,抓好一些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主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实现我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新突破。

(二)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两个积极性”。应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导向和资源配置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各级政府应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根据价值链、工业生态链、闭路循环和产业流程的要求,组织关联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企业间的综合协调,推动和支持企业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来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由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向企业与企业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大循环转变,切实构建由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和全社会四个层面相结合的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觉、全民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突出重点,拓宽领域。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城市、农村各个区域,只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才能确保循环经济良性发展。在我区,应立足资源优势,把工业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以煤炭开发为起点,以先进技术为支撑,走出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综合利用的产业链;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为依托,加快发展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形成集开发、生产、应用于一体,集可再生金属、非金属回收利用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于一体的新型材料产业链;推动循环经济在农业领域中的运用,加快秸秆、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能源的转化和利用。同时,从生态城市、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利等方面大力推动,不断拓展循环经济的领域和空间,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四)加快技术创新,构建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应高度重视信息、先进工艺和制造技术在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应用,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及产业。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等。加大对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和推广力度。

(五)强化责任,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共识。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我区有限的资源能够永续利用,支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努力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进步强化政府、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共识。应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生产模式,传播“道德利润”、绿色GDP、“绿色销售额”等循环经济理念,使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绿色消费成为政府、企业和全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循环经济,使人们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等方面都能有所改变,努力形成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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