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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概述

时间:2022-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加快,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提高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高速公路交通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交通堵塞并且确保交通顺畅。重庆模式是指交通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承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运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规费稽查这四项职责,实行综合执法。

5.5.1.1 高速公路的定义、特征和类型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安全、舒适、快捷运行的公路,它的通行能力大、行车速度快、节约能源、安全、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高,其特点是分隔离带、车道多、系统完善、服务设施齐全,这些特征使它内部设立了收费系统、安全检查系统、养护系统、服务系统及抢险系统等,这些机构又分别与路政、征稽、交警等部门紧密相连。

对于运行管理,有的高速公路是统一管理,有的是垂直领导,各属其主,有的是建设、管理统一一家制,有的是建设、管理各有其主管部门。在管理中有的综合管理,统一执法;也有的各有主管,各负其责;有的是一个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包括路政、收费、经营、开发、安全、养护等;有的是雇佣管理体制,组建公司;有的设立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管处;有的是高速公路开发指挥部;有的是开发有限公司。这些管理方式中有行政事业管理模式,有企业管理模式,如广西桂柳高速公路是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在内部机构上属于事业单位,在管理上属于企业化管理。

5.5.1.2 我国高速公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高速公路作为城际或省级交通运输的重要形式,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国内的高速公路交通运行及管理状况尚不尽如人意,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具体如下:发生交通拥堵的频度高、堵塞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尤其是在节假日出行高峰期间表现尤甚。交通拥堵以及重大事故的发生不仅大大影响了出行效率和生命财产安全,还导致了大量的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

其一方面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诸如车辆故障以及各种突发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点的通行能力就会因事件的发生而急剧下降;另一方面是因为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

(1)高速公路管理决策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道路监测系统不完善,分析处理能力弱,路网协同管理能力差,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能力不足,出行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2)高速公路管理尚未形成层次清晰的纵向体制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公路管理上不能完全按照行政等级与功能分类划分权责,部门之间在管理和土地权属方面比较模糊和混乱。管理主体多元与职能定位不清,这造成横向体制关系的混乱。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主体多样,存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事业性专业管理机构,以及已经改制或正在改制且有着复杂隶属关系的高速公路公司,即存在“政、事、企”等多种管理主体。

(3)国有资本管理代替公路实物资产管理有负面影响。以资本管理代替实物资产管理,是体制关系混乱的集中体现。一些省国资委成立后,将车购税等投资等同于经营性国有资本,然后又将投资建设的收费公路定义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从而把实行企业化体制的政府投资高速公路纳人麾下,制造了管理的混乱。

随着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加快,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提高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

5.5.1.3 解决对策

1)建设高速公路交通智能管理信息系统

高速公路交通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交通堵塞并且确保交通顺畅。它的目标是全面掌握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对城市所管辖范围的准确评价。它属于ITS的范畴,主要可以实现路网监测、应急管理指挥、出行信息发布、统计分析、基础数据管理通用功能六大功能模块。

2)集中统一行政、综合执法

当前高速公路行政管理矛盾最为突出的,当属运营期的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分别隶属于两个行政执法部门,从而造成了一系列弊端。

在我国目前的交通管理体制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检验及驾驶员管理是由公安部门负责。这一管理体制造成了公安部门负责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部门负责的路政、运政和规费征稽管理的人为分割,常常出现一些临界职能管理不到位或重复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尤其是交通和公安两个行政主管部门均有管理车辆的职能,造成机构重叠,多头执法,重复收费现象,管理上产生了许多矛盾,给车主和运输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历年来我国交通安全事故一直居高不下,管理部门之间不够协调,这致使安全防范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体制上的不顺也是其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实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是道路安全管理由公安交警负责,路政及运政管理等由交通部门负责的“两家管”的体制。在当前这种体制下,一旦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所负的责任比较明确,但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责任则比较模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期以来未能真正到位。综合执法体制,即由公安部门派出公安民警与交通部门的路政、运政人员组建的行政执法大队实施综合执法。

下面以“重庆模式”为例。重庆模式是指交通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承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运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规费稽查这四项职责,实行综合执法。

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管理模式贯彻了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精神,是对高速公路行政管理模式的积极探索和体制创新。与多头管理体制相比,实施高速公路综合执法体制创新的主要成效可概括为“两降低两提高”,即降低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高速公路行政管理效率、提高了高速公路使用和运营的综合效益。

3)实现建、管、养的统一

长期以来,我国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国家拨款。由于渠道单一,资金有限,公路建设速度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管、养一体型是指从规划、设计、筹资、建设到营运、养护、管理等由一个管理机构负责。其有利方面在于: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及经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益;有利于建设和运营管理有机衔接等。其弊端主要在于:不利于建设、运营两个阶段的专业化管理。

为了加快高速公路的发展步伐,走建设、管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是可行的,它可以实行集资、建设、经营、还贷一条龙管理,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高速公路是投资高、效益高、影响大的特殊商品,把建、管、养各环节紧密连在一起,有一个统一管理机构,便于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经济效益,实行统一规范标准,同时也能扩大投资渠道。通过业主招标制、特许经营制和养护公司制等措施的实施,可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等领域充分开展竞争,实现专业化管理。

下面以“加拿大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为例。加拿大的收费高速公路由25家特许公司经营,这些特许经营公司都属于股份公司,其中大部分为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政府机构控股,也有的是私营企业控股。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高速公路现代化管理的关键,它关系到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收费等各个方面。一套适合国情的现代化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可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进程,节约资金,发挥高速的先进功能,提高高速公路运营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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