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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纲纪与实践本体论的建构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上述分析,刘纲纪将自己的哲学表达为“实践本体论”。在刘纲纪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体论的真正出发点不是精神,也不仅仅是物质,而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刘纲纪强调实践的本体论意义则是对这种误区的突破。刘纲纪称这种思想原则为实践还原法。与此相反,刘纲纪将实践规定为
刘纲纪与实践本体论的建构_刘纲纪文集

刘纲纪与实践本体论的建构

彭富春

虽然哲学、美学与艺术理论在刘纲纪的思想中是不可分离的,但如果对其思想轨迹作大致的区分的话,那么,则可称之为从艺术理论到美学与哲学。在50和60年代,刘纲纪主要从事艺术理论的研究,其代表性著作为《六法初步研究》,它第一次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了中国画的理论纲领“六法”,不仅当时获得了邓以蜇、朱光潜和宗白华等美学家的盛赞,而且直到80年代仍为一些青年学者所接受。在70和80年代,刘纲纪的重心转移到美学和美学历史的探索,他的成果凝结为《美学与哲学》、《中国美学史》(与人共同主编,独立执笔)等一系列著作。他提出用实践自由说解释美学的根本问题,影响了中国当代美学的许多问题的讨论。在80和90年代,刘纲纪又专注于纯粹哲学的思考,这表达于他的专著《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中。他将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实践本体论。下面将对刘纲纪的思想分别从哲学、美学和艺术理论三方面予以简明的介绍。

一、哲 学

刘纲纪一直表明,他所深切关注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且,他也始终从哲学的角度来研究美学和艺术理论,这形成了刘纲纪的思想特色,并使之与他人相区分。

所谓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中就是所谓第一哲学,亦即本体论的问题,它是关于存在的理论,追问存在的最普遍和最高的本性。刘纲纪将此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存在的本原问题,即世界从何产生形成,或什么是始初的,第一性的东西;第二,相对无限众多的现象,存在的最一般的根据,实质问题。”(《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第72页)概而言之,就是世界的本原性和统一性。

本体论的问题虽然在反对形而上学的呼声中遭到种种方式的拒绝,但在现代思想中仍然激起了人们强烈的兴趣,例如在尼采和海德格尔那里。问题只是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也有自己的本体论?人们对此一直持回避态度,将重心集中于认识论的研究上。刘纲纪认为这是一个错误,并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本体论的问题,然后才是认识论问题,而且后者以前者为基础。没有本体论的哲学是无根的哲学。

如果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本体论的话,那么,其出发点又是什么呢?刘纲纪强调,自然及其感性是其第一个不可动摇的出发点。一般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端只是抽象的物质,这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和旧唯物主义混同起来。基于这样一种危险,刘纲纪对马克思的物质概念进行了缜密的考察,并作出了细致的区分:(1)自然界的物质;(2)人类的物质生活;(3)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正是在此,刘纲纪凭借思想自身的勇气告别了列宁的物质的规定。这样,物质便抛弃了其抽象性而获得了其具体性,亦即敞开了走向人的感性实践活动的通道。刘纲纪由此标明了马克思主义和传统本体论的差异:第一,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亦即承认了自然界是世界的本原,于是,否认了在自然界之前、之外或之上的作为始基的物质。第二,本体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存在和运动是统一的。

不过,刘纲纪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于自然本体论,而且在于社会本体论,因为它的基本主题就是历史唯物论。显然,自然本体论和社会本体论相互区分,这归结于它们拥有各自不同的领域,前者为自然,后者为社会。但是,社会本体论却以自然本体论为前提。究其原因,正如刘纲纪反复阐明的,这是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人是按照自然的规律改变自然的物质形态,使之符合人的目的。同时,人的活动不是单纯的观念活动,而是有意识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自然一方面是无意识的活动,另一方面则是有意识的活动。这种区分是纯粹自然和人化自然的区分,前者的本体为自然物质本身,不是人类实践活动,后者则除自然物质之外,还有人类的实践活动。关于人的社会本体的探究是要说明在自然物质运动中所出现的人的这种具有自觉意识的自然存在物的本体。于是,自然本体论和社会本体论又是统一的。它们统一的所在地就是自然物质运动。在自然中,一方面是自然界,另一方面是人类;而作为人自身,他既是自然的存在物,又是人的自然,但是,使人和自然达到统一的是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即劳动。

基于上述分析,刘纲纪将自己的哲学表达为“实践本体论”。不过,对此,他强调指出,这“更准确地说应称为‘社会实践本体论’,它不同于卢卡契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也不同于我国有的人提出的‘人类学本体论’。我的目的是要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这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作出阐发”(《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自序》)。为什么社会存在不能作为本体?因为它只是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由此,本体不是社会存在,而是实践。同样,人类学本体论也必须从物质生产实践来解释,孤立地谈论人类学只会导致抽象和空泛的理解。此外,刘纲纪也将自己的思想分离于南斯拉夫的实践派哲学,因为这种哲学把实践一元论和物质一元论对立起来。在这种种区分之后,刘纲纪将他所倡导的实践本体论规定为以物质的自然界为基础的实践的人本主义。

在刘纲纪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体论的真正出发点不是精神,也不仅仅是物质,而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实践是社会历史的本体,它包括了人化的自然,但不包括自然。这样,它一方面排除了对自然作唯心主义的解释,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实践本体论以自然本体论为基础。如果说实践是本体,那么,这也强调了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而且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这样,便使实践概念回复到其本身更本原的领域。根据刘纲纪的观点,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本原即物质生产实践。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于认识论,将实践局限于认识论范围,这是中国当代的思想误区。刘纲纪强调实践的本体论意义则是对这种误区的突破。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本体论出发,不仅解释了认识论,而且解释了其他社会现象;反过来,一切社会现象又回溯到社会物质实践这一最本原的基础上去。刘纲纪称这种思想原则为实践还原法。

毫无疑问,在此必须对于实践概念本身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什么是实践?人们对此往往作出了极为宽泛的理解,认为它包括了人的一切活动。这种规定会导致对实践进行各种随意的解释,并包含了庸俗化的危险。与此相反,刘纲纪将实践规定为物质生产,亦即劳动。实践固然是人的一种活动,但是,它是人使用工具有意识地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于是,实践在此意义上和人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并成为其本原。

对于实践活动本身,刘纲纪作出了更为深入细致的分析。第一,因为物质生产实践是人从自然取得物质生活资料以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的活动,同时又是人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的活动,所以是创造性的能够支配自然,从自然取得自由的活动。第二,人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不是单个人的活动,而是处于一定社会中的人们所协同进行的感性活动。于是,人是自由的自然存在物,同时又是社会的存在物,这两种规定又内在于人的自然规定性之中。

依照刘纲纪的观点,人的实践活动不仅是本体,而且也是主体,因为它并非一对一的自然的活动,而是人的活动。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人又与自然相区分,并作为主体存在。这样,实践的本体正是人的主体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因此,实践自身是本体和主体的统一。

把握了实践本体与主体统一的特性之后,真善美这些哲学的基本主题便可以获得一个更本原性的视角。刘纲纪认为,人在实践中把握自然规律,从而产生了真的意识,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同时,实践又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进行的实践,正是从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目的的意识中产生了善的意识。此外,个体超出肉体的生存需要的满足的个性才能的自由发展,就是美所在的领域。

刘纲纪将其实践本体论不仅贯穿于哲学的基本理论,而且也渗透于哲学历史的探索中去,这尤其体现于中西思想的比较之中。五四运动以来,西化派和保守派对此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但大多只是流于一般现象的描述。刘纲纪的深刻之处在于,他从哲学本体论的维度比较中西思想的差异,认为这包括两方面内容:(1)人与自然。与西方天人相分不同,中国古代哲人认为,人为天地所生、所养,因此,人的存在不能脱离自然。但人又是与自然并存的独立主体,人应当而且能够效法自然,像自然一样永恒、伟大,和天地并列而三。(2)人与社会。不同于西方的个体本位,中国古代思想认为,个体不能脱离他人、群体而存在,反对离开群体,而且,把个人对他人、群体的爱亦即仁看作是每一个个体最高的终极价值的实现,是每一个个体应当不惜一切去孜孜追求的。不仅如此,刘纲纪还阐释了这种差异的社会根源。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古希腊已由氏族社会原始的民主制转变为奴隶制的民主制;中国则不然,仍保留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正是在这样的社会中,中国产生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的思想。这是中国现代的西化派和保守派从来没有看到和不可能看到的。

二、美 学

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刘纲纪展开了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他的思想可称为一种美的哲学,意在探讨美的本质,亦即找寻那使一切事物成为美的共同的原因和根据。

在美学史上,唯心主义者主张从精神上去说明美的本原;与之相反,唯物主义则试图在物质中解释美的来由。在中国当代美学史上,也存在美的主观说、美的客观说和美的主客观统一说,等等。与他人不同,刘纲纪坚持用实践及其自由阐明美的最终本性,开辟了一条走进美自身的奥秘的道路。

在刘纲纪看来,美和审美既不能脱离人的主观意识,也不能没有物的客观属性,同时,美却不是意识的产物和物的特征,而是人类社会实践改造物质世界的成果。因此,刘纲纪认为,美的领域是人的领域,而不是自然的王国,只有在自然向人的生成的过程中亦即自然的人化中,才有美的光辉的显现。一个与人无关的自在的自然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美可言,于是,人们也无法仅仅从物质世界的属性中找到美的本质。虽然美是我们意识之外存在着的一个客观对象,但是,这个对象又恰好使人类的生活获得了实现的对象,也就是人自身的对象化。刘纲纪在此突出地说道,建立对象化的观念,认识到一个美的对象同时就是主体自身的对象化,这对于理解美的本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固然美是人的领域,但是,人的对象化却不能理解为单纯的精神和心理的活动,如移情和投射等,而是要把握为实践,亦即人类使用工具有意识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刘纲纪援引了马克思的名言:“劳动创造了美。”不过,一般人觉得劳动与美无关,因为前者是人生理和心理的消耗,而后者却使人全身心愉悦。正是在此,刘纲纪揭示了劳动的本质,即它在根本上是人的自我实现。人不是如同动物那样囿于自然的必然性,而是力求通过劳动去掌握和运用规律,从而从自然的必然性中获得自由。于是,人类征服自然的过程,是人发挥其创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过程。而作为这一过程结果的劳动产品,也就成为了人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对象化和物化。刘纲纪对此说道,通过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自由的这种动态的(在劳动过程中)和静态的(在劳动产品上)表现,就是劳动的美之所在。不仅劳动,而且由劳动所规定的人的生活,也是人自身创造的作品,因此也具有美学的意义。

刘纲纪所阐明的劳动亦即实践,是人的自由活动,而自由的感性显现正是美的本原。美是自由的感性显现,这是刘纲纪美学的核心命题。其中又包含了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一是以对客观性的支配为基础的自由,一是体现了这种自由的感性物质形式。

自由这一语词具有多种解释,如精神的自我规定和个人的随心所欲。但是,刘纲纪所说的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则与之相反,它是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实际的支配。关于审美的自由,刘纲纪认为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它是超出了功利、物质需要满足的自由。人自己的活动和与自身的生活相关的种种事物,不再是单纯满足肉体生存的需要,而是成为人的创造性活动的表现。其次,它是自由和必然的高度统一。在此,无规律而合规律,规律与主体的自由创造完全契合,亦即所谓的“无法而法,乃为至法”。第三,它是个体与社会的相互交融。审美的自由消解了个体和社会的对立,使两者互为前提,得到充分发展。

审美的自由不仅有上述意义的规定性,而且它有感性具体显现的形式。对此,刘纲纪阐释道,审美的自由与人的创造性活动相联,并感性具体地表现于人的创造性活动之中。当人对客观必然规律的掌握和运用并显现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时,自由也就成为了美。审美的形式作为自由的形式具有下列特征:(1)人的自由的实现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因此,美的形式是一种合规律的形式,具有合规律性。(2)人的自由的实现在于掌握利用客观规律,因此,美的形式不仅具有合规律性,而且具有合目的性,并且是这两者的统一。(3)美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对客观规律的一种创造性的掌握和运用,因此美的形式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是无限变化多样的统一。(4)美的形式是人的自由的感性表现,因此它体现了人的情感、愿望和理想。于是,美的形式是一种有情的形式。

刘纲纪根据自己的美学思想还具体深入地来解释美学历史,特别是中国的美学历史。他对中国美学进行了缜密考察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美学是生命美学。当然它不同于西方现代美学中如尼采等人的主张,因为他们主张的是个人的存在和体验。与之相反,中国的生命美学是宇宙性的。由此出发,刘纲纪指出了中国美学的六大特征:美善合一;情理交融;认知与直觉并重;人与自然统一;原始人道精神;人生的审美境界。同时,刘纲纪将中国美学分为六大派别:主张美善合一的儒家,追求自然之美的道家,发愤以抒情的屈骚,越名教而达自由的玄学,以及强调直觉顿悟的禅宗和表达性命真情的自然人性论。这些思想都是创造性的,开拓性的,正如他的《中国美学史》一样为中国历史上的开山之作。

三、艺术理论

与刘纲纪的美学一致,他的艺术理论也是其哲学思考的一种形态,亦即成为了艺术哲学。

艺术哲学的根本问题在于提出并回答艺术现象的本原,即艺术是主观的表达还是客观的反映?唯心主义的美学认为,艺术不是生活的复制,而是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一个绝对独立的世界;或者认为,艺术是主观精神,包括情感、直觉、幻觉与下意识欲望,等等的表现;或者认为,艺术是与生活绝对无关的、独立自在的纯形式。对于这些观点,刘纲纪予以了批评,因为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不是独立自足的,如果没有人的生活的话,那么艺术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他认为,作为艺术实现的艺术作品是内在的精神内容和外在的感性形象的统一,在这种构成中,正好看到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艺术作品的内在的精神内容虽然和人作为艺术的创造主体的意识不可分离,但是,它仍然是社会生活在主体意识中的一种反映。不仅如此,艺术作品的外在感性形象也是生活的反映。作为具象的艺术,当然具体地描绘、再现了某一客观对象,即使是所谓的抽象艺术,仍然是对生活中存在的事物所具有的某些能表现主体感情的形式要素的抽取、组织和概括化。

如果说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自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因为旧唯物主义对反映论有非常错误的解释。为了严格地和它们区分开来,刘纲纪在此指出了它们的错误之所在。旧唯物主义常常把艺术对生活的反映理解为一种消极被动的如实的复制,不懂得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艺术中的巨大作用。同时,它们将反映等同于感觉对生活的再现,否定了主观情感的表现在艺术中的决定性意义。最重要的是,它们不能意识到人的生活是人改造世界的结果和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生活发展的最终原因,因此,它们也不能阐明生活如何决定了艺术。

刘纲纪在此所主张的反映论是一种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之上的审美反映论,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认识反映论。对此他说道,艺术对生活的反映的根本特点是把人的生活当作人自身实践创造感性具体的过程和结果来反映,因此是一种审美的过程。艺术作为审美在此吻合了美的规定性,亦即作为人的自由的感性显现。于是,艺术美也包括了两个方面:作为理性的一面,指和人的自由实现相关的某种思想,这包括人和社会的关系与人和自然的关系。作为感性的一面,则指人的欲望、要求与情感等具体生活以及它所表达的可感形象和形态。当然,作为审美的艺术必须不是感性和理性两者的拼凑,而是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在这种审美反映过程中,艺术自身成为了创造,所以艺术美比现实美具有更为集中、概括和典型的形态,同时,前者是后者的发现和升华,而且赋予了后者所没有的完美的形式。更值得指出的是,艺术家自身在这种审美创造中完成了自我实现和表达。这种审美反映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艺术哲学的坚持、深化和发展。

(原载汝信主编:《中国当代社科精华·哲学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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