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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5.3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

5.3.1 工程变更概述

1.工程变更的分类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等);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工程环境变化;由于产生了新的技术和知识而必需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当然,这样的分类并不是十分严格的,变更原因也不是相互排斥的。因为我国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如果变更影响了原来的设计,则首先应当变更原设计,因此,这些变更最终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1)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一般包括以下变更:

①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变更越早,损失越小。

(2)工程变更指令一旦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深入分析。对变更大的项目应坚持先算后变的原则,即不得突破标准,造价不得超批准的限额。

5.3.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

从合同的角度看,不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必须首先有一方提出,因此可以分为发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和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两种情况。

(1)发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原因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d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因为发包人是工程的出资人、所有人和管理者,对将来工程的运行承担主要的责任,只有赋予发包人这样的权利才能减少更大的损失。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的处理程序

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如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当然是涉及强制性标准变化)、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这些变更的程序是首先应当由一方提出,与对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变更,其处理程序与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相同。

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工程设计变更确认后14d内,如承包人未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d内,对方未确定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该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因此,在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首先应当考虑使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使用的,其原因在于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双方均能接受的价格,因此应当尽量使用。

5.3.3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约定,在颁布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令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其不能照办的理由,或提交以下材料:

(1)对建议要完成的工作的说明,以及实施的进度计划;

(2)根据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要求,承包商对进度计划作出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3)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书。

工程师收到此类建议书后,应尽快给予批准、不批准,或提出意见的回复。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商不应延误任何工作,应由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执行每项变更并附做好各项费用记录的任何要求的指示,承包商应确认收到该指示。

在FIDIC合同条件下,业主提供的设计一般较为粗略,有的设计(施工图)是由承包商完成的,因此,其设计变更少于我国施工合同条件下的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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