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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的编制方法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采用概算定额编制标底,通常适用于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进行招标的工程。FIDIC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工程的风险等全部费用。用FIDIC综合单价编制标底价格,要根据咨询工程师划分的项目和估算的工程量,形成工程量清单。FIDIC综合单价确定以后,再与各部分分项工程量相乘得到合价,汇总之后即可得到标底价格。将地下工程及“三通一平”等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费用正确地计入标底价格。

二、标底的编制方法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一)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

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直接费单价(或称为工料单价法),仅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直接费单价又可以分为单价法和实物量法两种。

1.单价法

单价法是利用消耗量定额中各分项工程相应的定额单价来编制标底价的方法。首先按施工图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乘以相应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直接费;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标底价的基础。

单位估价法实施中,也可以采用工程概算定额,对分项工程子目作适当的归并和综合,使标底价格的计算有所简化。采用概算定额编制标底,通常适用于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进行招标的工程。在施工图阶段招标,也可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概算定额和单价计算直接费,既可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又可减少工作量,节省人力和时间。

2.实物量法

用实物量法编制标底,主要先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套取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指标,并按类相加,求出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总消耗量即实物量,然后分别乘以当时当地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单价,求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再汇总求和。对于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计算则根据当时当地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给予具体确定。

实物量编制法与单价法相似,最大的区别在于两者在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及汇总三者费用之和时方法不同。

(1)实物量法计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根据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当时、当地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相乘汇总得出。采用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格水平,工程造价准确度较高。从长远角度看,人工、材料、机械的实物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自身消耗水平来确定。

(2)实物量法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如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时将间接费、利润等相对灵活的部分,根据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浮动确定。

因此,实物量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以消耗量定额为依据的标底编制方法。

(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

1.FIDIC综合单价法

FIDIC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工程的风险等全部费用。

用FIDIC综合单价编制标底价格,要根据咨询工程师划分的项目和估算的工程量,形成工程量清单。然后估算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该单价是根据具体项目分别估算的。FIDIC综合单价确定以后,再与各部分分项工程量相乘得到合价,汇总之后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2.清单规范综合单价法

这种方法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规定的方法。清单综合单价是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该单价综合了完成单位工程量或完成具体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用清单规范综合单价编制标底价格,要根据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然后估算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再与各工程量清单相乘得到合计价,最后按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汇总之后即可得到标底价格。单位工程清单规范综合单价法及计价步骤如表6-1所示。

表6-1 单位工程清单规范综合单价法及计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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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标底需考虑的其他因素

编制一个合理、可靠的标底价格还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标底必须适应招标方的质量要求,优质优价,对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有所反映。标底中对工程质量的反映,应按国家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作为合格的建筑产品来检查验收。但招标方往往还要提出要达到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为此,投标方要付出比合格水平更多的费用。

(2)标底价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因素有所反映。应将目标工期对照工期定额,按提前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和奖励,并列入标底。

(3)标底必须适应建筑材料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考虑材料差价因素,并将差价列入标底。

(4)标底必须合理考虑招标工程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范围等因素。将地下工程及“三通一平”等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费用正确地计入标底价格。由于自然条件导致的施工不利因素也应考虑计入标底。

(5)标底价格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的工程发承包模式,确定相应的计价方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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