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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分类方案的编制原则

时间:2022-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分类方案应体现独特性和完整性分类方案应依据立档单位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形成特点编制。因此,分类方案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只能借鉴不能照抄。同时,其类目体系应包容本单位的全部档案,使立档单位的每种档案均能在分类方案中得以全面完整地反映。档案分类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作为一项业务规范编入全宗卷。
档案分类方案的编制原则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务

(一)分类方案应体现独特性和完整性

分类方案应依据立档单位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形成特点编制。每种性质的单位或是同一种性质的单位,其职能等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所以具体到某一个单位,其适用的分类方案是不一样的。因此,分类方案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只能借鉴不能照抄。同时,其类目体系应包容本单位的全部档案,使立档单位的每种档案均能在分类方案中得以全面完整地反映。档案分类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作为一项业务规范编入全宗卷。

(二)分类方案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分类方案是关系到档案管理工作全局的工作,档案的分类方案一旦编定,要严格执行,保持档案分类排列前后的一致性,不宜随意变动,以免因档案分类体系发生混乱而引起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应工作的一系列变化。因此,档案分类方案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受偶然因素影响,在较长时期内不随意改变,以防止发生“翻烧饼”式的整理等现象。

(三)类目设置应具有排斥性和延展性

分类方案的类目设置要科学合理,类目名称简洁,含义明确,同位类之间不能出现相互交叉包容,例如,已经设置了“业务类”,同一级中就不能再设置“执法业务类”;而“机构”和“问题”,只能选择其一。此外,设置类目应具有一定的延展性,既要充分考虑现有库藏档案内容和成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估计今后一段时期内档案种类可能出现的增长或减少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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