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 社会价值目标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引导机制作用
从深层而言,城市的空间发展受制于社会价值目标,主体的生存价值追求决定其行为决策取向,从而对城市空间结构产生影响。在工业社会里,效率是城市社会发展首要的价值追求目标,经济增长、工业化、自动化和生产性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成为衡量建设决策成效的标尺。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人们认识到,仅有丰富的物质产品、发达的现代技术和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等是远远不够的,纯粹的物质经济增长并不能给人类自身带来真正的幸福。人们还需要充足的阳光、洁净的绿地、清新的空气,还需要认知历史,感受多样性的地域文化,还需要社区归属与社会公平感,从而在主体思想对价值的认识上出现了从技术理性向价值理性的回归。后现代价值理念改变了工业社会对于主体生存价值的漠视,基于效率基础上的社会公平、地域历史文化、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成为后工业社会的价值追求。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两重价值理念复合影响着城市空间发展的主体决策,对基于效率以市场导向为中心的城市理性空间结构产生了明显的干预作用。在苏州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现代价值理性突出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和生态城市观。
1)历史与地域文化保护
历史与地域文化保护是现代城市空间发展遵循的一个重要价值目标。从1933年《雅典宪章》提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开始,至1964年《威尼斯宪章》、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1981年《佛罗伦萨宪章》和1987年《华盛顿宪章》的出台,世界范围内城市文化保护逐步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条例与程序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也不断加强,特别是近年来,城市规划界逐步将规划的聚焦视点从城市经济转向城市文化,强调城市的文化竞争力重于经济竞争力(吴良镛,2005),城市文化保护成为当代中国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苏州市地域与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从城市空间发展角度来思考,城市文化的保护重点应包括山水城市格局、江南古城风貌、古典园林体系、历史遗迹遗址、传统市井街巷和大量非物质文化(刺绣、书画、诗词、评弹、小吃、典故、传说,等等)。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务院就对苏州城市空间发展提出了“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积极建设现代化新区”的指导思想。在20多年快速发展过程中,苏州古城的历史风貌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保护。继1982年国务院确定苏州为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后,苏州市对古城街道、文物、园林等相关历史文化要素相继进行了规划保护,除文物保护单位外还确定了252处古建筑控制保护单元。1986年和1996年两轮城市总体规划也明确了古城保护规划的相关专项要求。2003年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原保护规划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深化。按照古城总体格局和风貌、传统街区、古典园林和文物古迹以及文化艺术和传统工艺等几个方面进行保护,确立了“一片两线三区”的保护内容,具体划出了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3个传统风貌地区、39个历史地段;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了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古城保护的社会价值取向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群众的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并通过规划控制、道路改造、街坊整治、建筑更新等多方位对城市空间发展形成影响。
在“全面保护苏州古城”的发展思路下,古城规划建设严格按照传统格局、肌理、水系、密度、高度与用地控制细则进行。一方面,在古城保护策略指引下,城市空间发展采取“保护古城,开发新区”的结构调整思路,城市空间先是跳过护城河西向扩展,并于运河以西开发新区,继而于古城以东开发工业园区,接着合并吴县市区开发建设吴中区,之后又进一步北向开发相城区,从而形成当前“十”字形发展的空间结构特征。因此,全面保护古城的规划思路是形成当前“五区组团”空间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城市空间发展中的内部用地结构也受到古城保护政策的影响。从1986年道前街拓宽、90年代的干将路改造到2000年以来的街坊巷弄更新,不同时期的价值认识形成了古城更新政策的差异。早先对于全面保护思想的保守认识,导致对道前街拓宽项目提出了过多的指责,其后的干将路沿线商务项目开发又存在经营重于保护的思想,福利分房时期的古城居民外迁政策影响了古城的居住结构(谭颖,2003;史津,1995)。在古城保护更新过程中,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置换、住宅项目外迁以及办公、管理、商贸项目向外围和干道迁移等等,所有这些古城保护思路与政策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调整。
2)自然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
现代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突出的价值观还体现在生态观与绿色空间建设思想方面。随着人们对自然与社会认识的不断进步,田园城市思想、有机疏散理论、生态网络理论等等理念深入城市决策者与城市居民的思想之中,从而建设环城水系、中央公园、生态网络、绿心,维持水系与山地的生态原貌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导致城市空间发展内在结构产生变化。在苏州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的尊重一直是城市规划建设的核心思想内容之一。90年代以来的城市建设一直围绕城市“真山真水园中城”和古城“假山假水城中园”的城市格局做文章,双棋盘空间水陆交通网络保护是城市建设的一大着力点。在路河并行的城市内部交通格局下,“古城居中,四角山水”的老城空间格局一直得以维持,整个城区也相应预留了原有的生态廊道。因此,当前形成的“十”字形空间结构是保护传统生态格局和生态建设的客观需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利用城市内部现有的山水资源建设生态廊道、绿心、开敞空间等等(图6.12)。
图6.12 基于古城和山水生态保护的城市空间发展现状格局(彩图见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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