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关于完善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完善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由县计生指导站按季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结算。
关于完善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体系的实践和思考_人口科学发展论: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计划生育研究

关于完善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以武义县为例

傅 枫

据统计,2006年10月-2009年9月,武义县平均每年约做计划生育各类手术8,000多例;由县组织参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有46例,被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有12人,占手术总例数的1.5‰。到2009年末,全县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的32人,平均每年支出治疗经费约4万元,享受公益金定补金额约5万元,解决了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的部分治疗、生活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工作,减少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提高育龄妇女的身体素质,逐步解决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治疗、生活问题,武义县在进一步完善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管理体系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情况

武义县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保障受术者、施术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和《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开展工作。2005年—2007年有25名对象确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2008年度武义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鉴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事项》的文件,在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及扶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化管理。2008年—2009年确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公为7名,人数大大减少。

(一)确定实施办法

1、建立鉴定小组,分别由县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有临床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技术人员担任成员。

2、每年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组织鉴定。要求鉴定者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鉴定理由、落实节育措施的时间、地点、术后不适症状、临床诊断证明等;上报材料经乡、镇(街道)计生办人员审核后,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科技科审核,最后提交鉴定小组鉴定。被鉴定者要按通知时间到县计生指导站鉴定接受。

3、整理鉴定资料,建立档案。

(二)建立并发症患者治疗药费报销制度

1、农村居民户口、城镇居民户口无固定职业、城镇居民户口,或曾在机关、团体、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因故下岗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可凭《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证》到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免费就诊。

2、在机关、团体、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或患者已正式领取社保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户口计划生育手术发症患者,若单位因故注销,可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通知书到人口和计生局申领《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证》,到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免费就诊。原单位存在期间,所需医疗费由原单位承担。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由县计生指导站按季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结算。

3、农村居民户口、城镇居民户口无固定职业、城镇居民户口,曾在机关、团体、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因故下岗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若有特殊原因需到其他医疗单位就诊的,须到县计生指导站开具介绍信,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其他医疗单位就诊(凭该介绍信一个月内就诊有效)。就诊后,患者须提交有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药费结单发票等相关材料,由县计生指导站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科技科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对象扶助制度

1、被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发给《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证》,享受定点免费医疗服务。

2、根据《武义县计划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居民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无固定职业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享受每月120元终身补助。

3、城镇居民户口,曾在机关、团体、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因故下岗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可持《下岗证》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方可享受每月120元补助,该补助金发放自鉴定日次月起至领取养老保险金当月的上月止。

4、城镇居民户口,在机关、团体、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或患者已正式领取社保养老金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症患者,不享受每月120元定补。

5、无论农村居民户口或城镇居民户口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在要求申请做输精管、输卵管吻合术等手术期间,不享受任何扶助政策的有关规定。待手术后再次申请参加鉴定,若仍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仍按照扶助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武义县十分重视解决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产、生活问题。但是,从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角度和要求看, 计生手术并发症管理与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主体不明确。《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搞好节育并发症的管理,要由各级政府组织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公安、司法、工商、财政,个体劳协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进行综合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各级党政组织还是并发症人员,往往一遇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问题就习惯“找计生部门”,而计生部门受财力、权力所限,显然不可能彻底解决并发症患者管理、服务、救助等多项实际问题。

二是管理服务不全面。对并发症患者的管理服务理念仍停留在予以一定的医疗、生活补助,对并发症开展预防、管理服务制度尚不健全,关注程度也欠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注重抓避孕、节育工作,忽视了对如何开展并发症预防、并发症患者生殖健康服务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宣传、引导、送生殖健康知识服务还不到位。

三是概念界定不清晰。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后遗症应属于医疗事故的处理范畴,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并发症的处理应参照《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办法》。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责任主体不同,后遗症由手术方负责一次性赔偿,而并发症由政府负责其医疗、生活补助直至病愈为止。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将并发症、后遗症混为一谈,并将所有责任全部归咎于人口计生部门,无形中增加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负担。

三、对策措施

计生手术并发症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解决计生手术并发症问题。

(一)完善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执行,明确管理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公安、司法、工商、财政,个体劳协等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进行综合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切实做好计生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及后续工作。

(二)标本兼治,提供优质服务。节育并发症的防治关键在预防。为防止新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要在进一步加快计划生育阵地建设的同时,严格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制度。一要加强阵地建设。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二要加强队伍建设。要积极引进适应当前、未来发展需要,精通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知识、技能的卫技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做到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保障。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供优质服务。要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能力为重点,大力宣传各种避孕节育知识,丰富科普宣传内容;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规范,认真进行术前检查,对照手术的适应证、身体条件开展手术;要加强术后随访,及时治疗术后不良反应和相关炎症。

(三)完善措施,实施跟踪管理。要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与服务工作贯穿于整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程序、处理主体、与后遗症的区别、预防并发症的相关生殖健康保健知识。二要与随访工作相结合。通过随访,及时掌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病情动态,减少并发症患者的对立情绪和上访现象的发生。三要与村民自治工作相结合。通过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和监督功能,掌握思想动态,主动解决解决问题。四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并发症患者和广大群众提高思想素质,减少并发症管理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盲目攀比以及其它过激行为。

(作者工作单位:武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