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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效率现状分析与预测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指在用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数量与在用用水器具的比率。公共场所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居民家庭应当使用采取节水措施的用水器具。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是指城市居民家庭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采用《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中用水人口和供水总量扣除漏损水量计算获得。

3.3生活用水效率现状分析与预测

生活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和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三项指标。

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指再生水厂出水、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企业直接利用水量,以及出水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并用于生态环境或农业灌溉的水量之和与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量的比率。该项为生活用水监测评价指标之一。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是指城市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总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城市供水总量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筑提供的用水;有效供水量是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该项为生活用水监测评价指标之一。

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指在用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数量与在用用水器具的比率。公共场所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居民家庭应当使用采取节水措施的用水器具。该项为生活用水监测评价指标之一。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是指城市居民(含服务产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成员)由于生活利用而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用水、生活洗涤用水、厨房污水等。

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是指城市居民家庭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公共服务用水指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居民家庭用水指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采用《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中用水人口和供水总量扣除漏损水量计算获得。

3.3.1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现状分析

近年来,甘肃省在加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同时,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设施建设,集中建设了一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2009年《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3064万m3,污水处理总量为26381万m3,日污水处理能力达72.3万m3,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达到了61.26%,比全国平均水平75.25%低14个百分点;回用水量为2005万m3,回用率为7.6%,低于全国8.59%的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九位,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2009年甘肃省各城市污水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3-7,污水处理率分布见图3-12。

从全省各城市的污水处理情况来看,各城市间的差异较大,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庆阳市和定西市5个城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武威市相对较高,为88.56%;酒泉市为35.37%,在全省处于较低位置;其余城市在49.43%~70.94%之间,处于全省中游水平。在处理水的回用方面,仅有金昌市和武威市对处理水进行了回用,回用率分别为72.39%和0.46%,金昌市回用率远高于全国8.59%的平均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可以看出,全省各城市中仅有金昌市2009年污水处理回用水平较高,绝大多数城市未对处理水进行利用,说明城市污水处理回用还存在诸如相关规划缺乏、设施建设滞后、再生水价格偏低、制度建设与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使甘肃省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水平处于低水平。

表3-7 甘肃省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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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基础数据来源于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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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2009年甘肃省各城市污水处理率

3.3.2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趋势分析与预测

依据《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图3-13给出了甘肃省及全国近几年污水处理回用率的变化过程。从图中看出,近几年甘肃省与全国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升降交替的态势,回用水平很不稳定。2005年全省污水处理回用率为11.0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58个百分点;2007年甘肃省和全国一样,在2005年的基础上出现了下降趋势,但甘肃省的下降幅度要大得多,突降为0.6%;2008年全国水平突升为13.13%,甘肃省则维持在2007年的水平;2009年全国水平下降到8.59%,甘肃省则由上年的0.52%,突升为7.6%。可以看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甘肃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由2005年的41.04%提高到了2009年的61.26%,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但在处理水量的回用方面表现为不稳定状态,2009年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3.4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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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3 甘肃省及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甘肃省针对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在努力减轻环境污染的同时,发展水资源循环利用,不断改造和更新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总体处理率,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可以预见到2015年,甘肃省较难实现国家分解的回用率指标24%的要求,但将努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10%)的目标。

从全省各城市近几年污水处理率的变化来看(图3-14),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3个城市存在下降趋势,其他城市表现为上升态势。2009年与上年相比,除酒泉市由66%下降到了35%外,其余城市总体表现为持平或上升趋势,其中庆阳市提高幅度最大,由2008年的32%提高到了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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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4 甘肃省各城市污水处理率变化

从全省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情况来看(表3-7),虽然各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回用率很低,在2005—2009年间,仅有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武威市、酒泉市和定西市7个城市先后对处理水进行了回用,且存在年份间不连续现象。全省每年对处理水进行回用的城市不足五分之一,有一半城市还没有开展处理水回用,城市间差异很大,整体上处理水利用水平很低。

针对甘肃省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现状,在“十二五”期间,应结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合理确定管网建设标准,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运行管理体制,鼓励将处理后的再生水广泛用于市政环境用水等领域,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按照兰州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其他地级市提高到80%以上,县级市提高到70%以上的污水处理目标,结合现状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水平以及水资源条件,到2015年,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初步按照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张掖市、白银市5个城市达到15%,兰州市、武威市、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市5个城市达到10%,定西市、临夏市、合作市、陇南市4个城市达到5%预测,全省污水处理回用率总体将会达到10%以上。

3.3.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现状分析

近年来,全省各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努力解决城市供水管网漏损严重问题,通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管网整体质量,逐步完善供水系统,减少管网事故率,降低供水损失量,多数城市取得了实际成效,供水管网漏损率明显下降,但部分城市仍存在漏损率居高不下或上升的现象。甘肃省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见表3-8,2009年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分布见图3-15。

2009年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平均水平为7.67%,低于全国12.15%的平均水平,达到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中规定的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应大于12%的评定标准,但漏损水量达4650.4万m3。从全省各城市来看,陇南市、张掖市、嘉峪关市、武威市、兰州市5个城市在12%以上,其中陇南市漏损率最高,为15.77%;临夏市为10.9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城市除白银市、庆阳市在0.5%以下外,均在1.48%~7.55%之间。可以看出,甘肃省城市间供水管网漏损情况差异很大,陇南市、张掖市是全省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的城市,陇南市等5个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还没有达到行业评定标准,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今后应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和更新,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

表3-8 甘肃省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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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基础数据来自历年《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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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5 2009年甘肃省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3.3.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趋势分析与预测

图3-16给出了全国及甘肃省近三年来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的变化情况,从图中看出,全国及甘肃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均存在上升的趋势,甘肃省漏损率由2007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7.67%。虽然目前甘肃省城市管网漏损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较多,但随着供水管网的逐渐老化和用水量的不断增加,部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难以到位,漏损量会有所增大,今后一段时间仍将处于上升态势,预计到2015年甘肃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能够控制在11.7%以内,低于全国控制指标13%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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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6 全国及甘肃省供水管网漏损率变化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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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7 甘肃省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变化

从各城市近几年的变化来看(图3-17),兰州市、嘉峪关市、张掖市3个城市表现为上升态势,2009年与2007年相比,分别上升了5.3、6.23和6.32个百分点;武威市、陇南市等7个城市表现为明显的下降态势,其中陇南市下降幅度最大,2009年比2007年下降了4.23个百分点,但陇南市仍是全省漏损率最高的城市,达到了15.77%;合作市、临夏市等4个城市基本保持稳定或略有下降。可以看出,甘肃省各城市供水管网损失率年际间变化较大,且城市间差异较大,要减少供水管网的损失量,提高甘肃省城市的整体供水水平,还需要在城市规划、供水管网改造、保障居民用水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

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城市生活用水监测评价指标要求,通过改造供水体系和改善城市供水管网,结合甘肃省目前各城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和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本着节约用水,减少用水浪费,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控制指标以内,将现状管网漏损率大于10%的城市确定为13%以内,小于10%的城市确定为10%以内,具体结果见表3-8。利用现状供水和各城市管网漏损率指标,加权计算全省平均供水管网漏损率,可以预见到2015年,甘肃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将控制在11.7%左右,能够实现控制在13%以内的目标要求。

3.3.5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现状与预测

目前,甘肃省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还没有正式列入有关公报或年报中发布,使得难以准确评价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现状。但随着相关部门的宣传引导和人们节水意识的加强,逐步淘汰跑冒滴漏等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同时严格控制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达到100%,城镇公共设施中节水器具普及率最终达到100%,全面推广节水器具,有效减少生活用水浪费。结合甘肃省城镇化发展水平,按照兰州市达到80%以上,地级城市达到70%以上,县级城市达到60%以上的目标,预计甘肃省到2015年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将达到70%以上,但仍低于国家生活用水监测评价指标85%的要求。

3.3.6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现状分析

表3-9给出了近几年全省各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从表中看出,2009年甘肃省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58.6L,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3-9 甘肃省各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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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基础数据来自历年《甘肃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从各城市来看差异甚大,白银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264.8L,是全省最高的地区,定西市为36.7L,是全省最低的地区,白银市是定西市的7.2倍;兰州市、金昌市、白银市3个城市人均分别为190.5L、241.6L和264.8L,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其余11个城市均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市、合作市6个城市人均在36.7L~87.1L之间,其余5个城市在120.7L~157.7L之间。可以看出,甘肃省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大致呈现出城市化水平较高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较高,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相对较低的特点。2009年全省各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布见图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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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8 2009年甘肃省各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从2005年以来的变化看,全省总体上呈现出增加的态势,但各城市间表现出不同的变化趋势。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陇南市4个城市呈现明显增加趋势,与2005年相比,增加幅度介于10.9%~57.1%,白银市相对增加最大;嘉峪关市、金昌市、武威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6个城市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下降幅度介于11.5%~39.2%,庆阳市相对下降最大;其余4个城市相对变幅介于-7.8%~0.8%,基本上保持稳定。

3.3.7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城市生活用水效率的分析看出,长期以来,城市污水回用一直发展缓慢,回用率较低,部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偏高,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甘肃省整体生活用水效率较低。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回用水价过低,管理体制分割。回用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在经济上明显没有优势,同时实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回用,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供水与用水排水之间条块分割,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

二是技术资金的限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受技术、资金和运行体制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完善、处理设施落后、处理工艺不高、管理不严等现象,污水收集量不稳定,污水处理不能完全达标。

三是政策引导和回用意识不够。政府在处理水回用方面的鼓励政策不完善,科技投入也相对不够,导致我省大型污水回用项目为数不多,使得回用率较低,缺乏回用意识,影响了处理水的有效利用。

四是污水处理厂与回用水不够衔接统一。多数污水处理厂在选址、规模上未考虑回用的特点和要求,给城市污水回用在管线布置、回用水量平衡等方面带来具体困难,限制了污水处理后的回用。

五是部分城市供水管网老化。部分城市供水管网出现老化,老城区问题尤为突出,存在管材质量差,长期超限运行,年久失修,老化严重等现象,造成爆管以及各种形式的明漏、暗漏,导致供水损失和水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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